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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文化管理与制度管理的完美结合

发布时间:2017-06-19编辑:lqy

  在与许多企业家的交流过程中,发现他们在企业管理中遇到诸多困惑问题,其中遇到的主要问题是如何建立企业管理的关键基调,往高深里说,就是本企业的基本管理哲学是什么?对于这个问题,有两种基本答案,一是通过企业文化来吸引人、管理人、留住人;二是通过严格的制度来构建规范化的企业管理体系,使企业管理拥有正规的发展壮大渠道。应该说,这两种观点都有道理,但是都不全面,如果将两者有效结合,也许能获得更好的效果。如果借鉴中国古代的立国之本,就可以归纳为“外儒内法、王霸杂之”。其中“儒”和“王”在企业管理中代表着企业文化,而“法”和“霸”则代表着企业的制度化体系建设。

  自从汉朝武帝时确立了儒家在百家之中的地位,成为国家的统治哲学以后,在国家的治理体系中一直遵循着“仁、义、礼、孝、信”的治国哲学,这也是儒家的核心理论思想体系,以这种核心思想来治国体现出天下一家的哲学基础。从皇帝受天委托治理臣民是为“天子”,天子代表天的管理拥有深厚的哲学基础,天子之下都为天子的子民,在家中形成子孝父慈,在国中体现出臣忠君明的一体化特征。通过这种君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哲学理论思想使国家成为一个统一的整体。因此古代帝国思想体系是较为完善的,也具备了使其体系平稳运行近两千年的能力。

  但是我们同样应该注意到,仅仅利用儒家思想,通过言传身教、礼贤下士并不能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与根基旺盛。儒家在思想理论体系上的完整并不能保证其思想理论体系能够有效落到实处,其无法纠偏的理论体系也使其美好的愿望容易流产。因此为了让国家处于正常的体系运转之下,治国名臣们提出了“外儒内法”的治国方略。其基本核心思想就是在对外、对臣民的思想教化强调儒家思想,在内部运行上强调通过法治来强制儒家思想得到推行,其中春秋战国时的法家思想一直成为治国的主要基础。“内法”的思想讲求通过明赏罚、重奖惩来规范臣民的行为,有功必赏、有过必罚,除去温情脉脉的面纱,只求实际治国效果。战国时秦国的崛起正是利用了法家代表人物商鞅的变法,才得以雄霸诸侯,统一天下。

  应该说,这种以赏罚分明的做法是与目前企业中流行的制度化管理所完全契合的,通过制定完备的制度体系,明确规定奖惩措施,从而达到企业运行的规范化,保证企业战略目标的完成,是企业管理所追求的境界。但是我们仍然可以看到,仅仅使用制度化管理的手段,而忽略了曾经蒙在企业中那些温情的一面,往往使企业变得更加冷漠而缺少人情,人心涣散而无归属认同观念,对企业的忠诚度缺乏,一遇诱惑容易违经叛道,丝毫不会考虑企业的利益与损失。就如中国古代明确表示实行法家治国思想,完全将儒家思想理论体系抛弃的秦朝与隋朝两个朝代,其国都嫌过短,其中主要原因就是其抛弃儒家立国基础而带来的深层次文化原因。

  对于企业而言,通过企业文化管理体系妆点成企业管理的主要外衣,在内部利用制度奖惩对员工进行规范,应该说是较为理想的管理结构与管理局面。现在许多企业家——特别是民营企业家在确定企业基础管理风格时,往往会强调其一,主张文化管理的往往对制度建设较为忽视,这种情况往往有一种水泊梁山的味道,最终在业务发展壮大时给企业持续稳定发展带来难题。而另外一些领导一味强调制度管理,讲究奖惩,动不动就主张罚款与开除,这类企业看起来冷冰冰的没有生气,员工对企业的感觉很冷漠,如果受到外部足够的诱惑,他们会毫不犹豫的选择离开,甚至带走企业资源也毫不犹豫。

  外儒内法运用到企业管理中其实是古代政治家留给现代企业管理者的一项宝贵的思想理论体系,其要求企业文化管理与制度管理的相间其间,使企业中多了许多柔性化特征,将企业内部的员工看成一个个鲜活的个体,既要王道阴之,又应霸道制之,凡此才可永保基业昌盛,事业永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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