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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用人“三字经”

发布时间:2017-06-02编辑:

    很多管理者都希望在用人的时候可以用到最优秀的员工,从而希望这些优秀员工可以与企业一道把做起来。这样,企业有了盈利,员工也有了不菲的收入,岂不是皆大欢喜!可事实上呢,在众多企业当中因为这种理想化思想的存在而导致的人员与岗位的不匹配,与管理者的预期相左,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

    员工没有归宿感,流失率居高不下,企业成立同行的基地;

    人浮于事,岗位、收入和能力不匹配的情况普遍存在;

    员工对于企业经验策略的解读不同,在市场执行过程中标准不一,效果也不能得到有效保证;

    ……

    那么,企业管理者该如何选人、用人才能发挥最大效果,一起做好企业的经营大事呢?不妨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着手:

    1、选,想做事的人

    如何选人,每个管理者都有一套自己的理论。有唯学历者,也唯经验者,还

    有唯相貌者,唯关系者,唯感觉者……,无论怎样选择都与一个核心要素相关,那就是负责企业选人的主管者的主观。所以,企业负责选人的主观就很重要,他的能力、阅历、学识、个人喜好等等要素就大过了企业的意愿。难免在选人的时候,陷入个人主观,产生间接的不负责选人情况出现。

    那么,如何避免因为企业主管者个人情况不同而产生的用人误差呢?不妨在选人之初,制定一个必须具备的标准,并且这个标准是唯一的,那就是“想做事”。简单一点来讲,一个人是否能做好一件事,外部给予的所有条件都不是核心要素。关系其是否能做好事情的核心在自身,也就是他是否想做这个事情,是否想做好这个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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