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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达指令的具体要求

发布时间:2017-07-15编辑:湘荣

1.工作指令的下达必须逐级进行。只要没有发生无法预测的突发性灾难性事件,就不允许有越级指挥的工作指令。上司主管只能给直接下属下达指令,不能直接给下属的下属下达指令。

2.在下达指令前,必须把要通过沟通下达的指令内容全面系统地列成清单,以避免沟通漏掉相关内容,给指令的执行带来不便。

3.必须在下达指令之前一定时间,比如4个小之前,与接受指令人商议确定沟通的时间、地点,并说明是有工作问题要沟通,以让下属有思想准备。尤其要尽可能避免没有事先约定就突然把下属招去下达指令。

4.下达指令,除了要明确说明工作内容和标准要求之外,还必须对工作的价值和意义,即与企业存在和发展的价值目标实现之间的关系做出说明,以使对方充分理解所要承担的工作的价值和意义,并能自主地判断和修正工作指令的口误和笔误。对方不理解工作的价值和意义,就不会产生积极努力工作的热情,更是无法判断和修正工作指令的口误和笔误。

5.必须有明确的考核方式说明,让工作指令接受人知道会对自己所承担的工作如何进行考核。其内容包括以什么方式考核、由谁考核、考核的具体指标包括哪些内容,等等。

6.指令下达人必须对指令有全面、准确的界定。其内容包括:指令的具体内涵是什么?为什么下达这一指令?指令的具体要求是什么?由谁监督指令的实施?什么时候对指令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在什么时间和什么地点验收结果?对指令的实施有什么方向性的思路?

7.态度要和蔼,关系要平等,用语要礼貌。不要以为是下达指令,就可以盛气凌人。必须多用“请”、“我们”等用语,避免用“你应当怎么样”、“你只能怎么样”、“组织限制你怎么样”等用语,以使对方感到自己的价值,进而提升执行工作指令的积极性和责任性。

8.要尽可能激发对方意愿,让对方自己承诺,主动请缨,避免简单地让下属被动地接受指令。不要以一种绝对不容置疑和不可挑战的组织原则,强制性地让下属接受工作指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