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企人员走马灯的几个原因

发布时间:2017-03-27 编辑:weian

  据一份企业人员流动状况的调查资料显示:在各种组合形式的企业类型当中,私营企业从业人员的“跳槽率”是最高的。很多私营企业一年甚至要走掉“几拨人”。这种现象在内地的企业里表现得尤为明显。私营企业是目前及未来中国经济发展最活跃、最具增长力的因素之一,但企业内部人员的频繁流失无疑会给企业带来人力资源上的缺口及营运困扰,使企业发展严重“供血”不足,但私营企业为何会出现留不住人的现象呢?

  原因:企业对人才的“占有欲”,工作环境较为恶劣

  私营企业不仅资产、资本私有,而且还总是想把人才私有,以实现对人才的“全拥有”,突出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工作时间无休止:一位从事快速消费品的朋友告诉笔者,他所在的一家中型规模的私营企业,工作起来从没有时间“概念”,不仅礼拜天、节假日不明晰,就是一般的请休假也不准许,至于一天的工作时间,除了正常的上班、下班之外,就连晚上也不放过,通常是吃了晚饭后,还要工作到10点以后(该企业提供食宿)。一天24小时,除了吃饭、休息,基本上都在工作,平均工作时间是12—15小时,此种作息时间,让人长期处于疲劳状态,以致这位同仁“衰老加快”,苦不堪言。

  2.工作范围无界限:私营企业较为鲜明的特点就是一人身兼数职,还要随时听命企业临时安排。一个私营企业的营销人员,不仅在市场一线“冲锋陷阵”,回来后,还要干些装车、打扫卫生甚至到车间“充当工人”的行当,让人不明白他们到底是营销人员,还是“装卸工”或“车间工人”。

  工作时间、范围不明确,让人不得不昏天黑地没日没夜地干,工作环境异常险恶,久而久之,人员的厌恶之心顿起,人走员流动也就不足为怪了。

  原因:企业运营不规范,有“法”不依人人茫然

  私营企业的运营往往是规而不范,有“法”不依,让人不知所措,表现在:

  1、机制不健全,有“法”似无“法”

  很多私营企业不是没有“法”,而是也有一些零散于各部门的“法”,只不过这些“法”是摆设,没有用机制去“串”起来,实现“联动”而已。比如,有的企业制度不少,但缺乏执行力,责权利不清晰,同岗不同酬,奖罚不分明,执行没有组织,或者就是制度制定者、执行者同为一个部门,不能有效“传输”和公平执行,使企业看似有“法”,但实则无“法”。

  2、人治大于“法”治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不仅“投机倒把”,蔑视“法律”,而且企业内部运营,也不是靠“法”治,靠机制、靠系统,而是个人靠权利、靠命令、靠指挥,来使企业正常运转。一家私营食品企业,从产值几千万,到目前的两个多亿,一直都是“人治”天下。不可否认,私营企业在创业初期,“人治”因灵活、决策阻力小而使企业“船小好调头”,从而更容易获得发展机会,但企业再上一个台阶和层次之后,“人治”大于“法治”便暴露出诸多弊端:首先,用命令和指挥手段去操控企业越来越不灵,原因是企业大了,部门多了,命令有时“鞭长莫及”。其次,“人治”大于“法治”,,使员工产生越来越多的不满情绪,他们迷茫、困惑和抱怨,而积怨一旦加深,人,也就离走不远了。

  原因:企业任人唯亲,人才“四面楚歌”

  一位在私营酒厂担任营销总监说企业里一些部门要职被老板亲戚占据,身边“底细”颇多,他说话、办事都得小心翼翼,唯怕说错了什么、做错了什么,他感觉他现在的处境是四面楚歌了,这让他很惶恐不安。

  在私营企业,类似这位朋友的遭遇很多。由于私营企业刚开始大多都是家族企业或合伙企业,为了“安全”起见,使用的基本上都是与企业负责人有“血缘”关系的“自己人”,这些“大伯、二叔”、“三姑、四姨”等等亲戚,一旦在企业担任职务,外面的人才便很难施展开来,理由是:

  1、没有言论自由

  基本上都处于被监控的状态,甚至连他们使用的办公电话都是串线或被“窃听”,使人“噤若寒蝉”,心里倍受压抑。

  2、行为处处受到限制

  每个人都想在新的企业、新的环境“建功立业”,而要想实现这一切,就必须要对企业的“诟病”大动“手术”,也就必然要触及一些部门及人员的利益。而私营企业由于各部门都是亲戚连亲戚,或是拉帮结派者‘共同维护自己小团体的利益’。“牵一发而动全身”,一旦他们感觉有人动了他们的“奶酪”,便会联合起来,纠集一处,“群起而攻之”:或向老板打小报告、说坏话,或对其大加威胁和恐吓,以致让人“孤立无助”,最后不得不愤愤而含恨离开企业。

  任人唯亲,是私营企业最大的特点,也是让人才流失的根本原因之一,正是因为任人唯亲,所以人才备感能力发挥无望,不得不“逼下梁山”,一走而解脱之。

  原因:企业用人“短视”,导致企业“恶名远扬”

  一些私营企业之所以长不大,与这些私营企业老板的用人“短视”有关,他们在用人上的只看眼前,不顾将来,对人才“敲骨吸髓”,使企业恶名远扬。

  一家私营饮料企业,在对于人才的使用上,其“精细”程度可谓“空前绝后”:

  1、对在职人员,总是想方设法“克扣”薪水,并且很少告诉你“扣发”的原因,让人好生纳闷。

  2、对离职人员,即便薪水不高,也要让你“铁公鸡”拔出“三两毛”来。不是扣你培训费,就是罚你离职不提前打报告,要么就是让你三个月后来取工资,理由是看你有没有“遗留问题”,总之一句话,罚你没商量。而其“招数”之多,“罚没”之狠,真让你望而生畏而又佩服得五体投地。但也正是这些短视行为,致使企业发展了十几年,仍然亦步亦趋,挣扎在濒死的边缘。

  以上现象是现实存在的,目前国家颁布的新劳动法对劳动者的利益保护加强了,使企业在聘用、解雇劳动者时的成本增加不少。但对劳动者者的劳动成果、工作心态等方面还没有相关规定或条款进行保护或疏导!希望众多的企业能够走向良性发展之路。

  “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企业用人上的短视行为,最终会使企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不仅人才留不住,甚至人才也招不来,可谓咎由自取,失莫大矣。

  私营企业是中国经济发展的生力军,也是中国未来经济增长的新生力量,但市场经济竞争的本质是人才的竞争,私营企业只有摈弃用人机制上的管理“短板”,不断地给企业注入新鲜“血液”,优化人力资源,做到人尽其才,人尽其用,私营企业的快速发展才有希望,私营企业才能迎来欣欣向荣、万象更新的发展“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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