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企业用人误区
误区一:“防止人才流失”
在日常的交往中,经常会听到一些老总们说,管理要做好防止人才流失工作、常使用的办法有:签订5-10年的工作协议、扣押人事档案、辞职罚款、令其退回住房等强制措施,可以说,这种做法是一种典型的用人上的误区,这些企业的老总们没有真正认清事物的本质,只是看到了事物的表面现象,自认为通过此种强制性的措施能够将人才留下来,为企业的发展做出贡献。其实结果可能刚好相反:一是人才留下来了,但“身在曹营心在汉”,留下来的是人而不是心,因此,人才的积极性会大打折扣。
——用类似“拘押”“限制自由”的方式留人,不仅“留人不留心”,还会把他们培养成自己的“敌人”;用“无线跟踪”“指纹打卡”之类的方式管理员工,让他们“在岗不在意”,只会把企业绩效引向“点卯”路线,员工要么流失,要么成为“终于岗位”的“电线杆子”!
误区二:片面强调经验
经验固然重要,但经验本身有其固有的属性,由于不同企业其管理模式、发展战略、市场规划、生产形式等方面都有各自的特点,因此此企业的经验不等于彼企业的经验,任何人进入一个新的企业都不可避免地有一段适应摸索期。
误区三:过分看重学历和文凭
企业用人主要是看其能力,但学历、文凭并不等于才能。
误区四:对“用人不疑,疑人不用”的片面理解
有一些企业片面认为,“用人不疑”就是要绝对相信所用之人的德与才,用与被用两放心,否则他就不可能放胆实干。这是形而上学的观点,是片面、错误的认识。结果只能是缺少必要的“疑”,即考察、监督。甚至还会导致检查、监督机构行同虚设,使纪律、制度成为一纸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