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学历津贴,即企业给予拥有一定学历(职称)的员工每月发放一定的津贴,适当拉开不同学历(职称)人员的工资差距,以提高企业员工尤其是高学历(职称)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同时激发其他员工的学习热情,不断加强学习,进而促进企业员工素质的不断提高,促进企业的发展。
学历津贴制度的内容
1、企业将员工取得的学历(职称)分为一、二、三、四星等不同的等级并对应不同的学历津贴标准,员工享受公司按月发放的学历津贴。学历津贴的具体标准如下表所示:
学历津贴标准表
等级 学历 职称 学历津贴标准(元)
一星 大专 初级 30
二星 本科 中级 100
三星 硕士 高级 300
四星 博士 1000
2、学历以国家教委承认的毕业学历为准,非国家教委承认以及结业、肆业的学历不予计发学历津贴;职称以国家人事部承认的职称为准,包括人事部门评审认可或通过统一考试取得的职称。
3、员工取得某星级学历(职称),之后又取得同等星级职称(学历)的,可重复享受该星级的学历津贴一次,但学历津贴不得跨等级同时享受。
4、本制度可适用于除企业特聘人才、外借人员以外的全体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