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薪就能让员工幸福吗
企业的主人是谁?劳资双方对这一问题的不同理解导致的角色定位,正成为企业家们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过程中的首要问题。
诚然,就所有权来说,企业的主人是资本方,但海亮集团董事长冯亚丽则认为,只有将职工作为企业的主人翁,企业才会有凝聚力、创新力,才会降低成本,提高效益。“我总希望让每一个员工在海亮品味成长的快乐。”
但是,很多人抱有严重的打工心态:工作都是为老板做的,自己就是为了挣点工资——这就是让老板和管理者困惑不已的打工心态。在企业中,绝大多数人都会从自己的个人利益角度出发去考虑问题。
“比如说,《劳动合同法》规定,所有员工必须缴纳各种保险,企业是不惜增加成本给员工保险,但是一些员工却不愿意缴纳,而是要求把钱直接发到他手里。”一位浙商说。
劳资关系,摆在第一位的当然是薪酬,这也是矛盾最为突出的。老板们总是认为,你用什么来证明你的市场价值呢?那当然是业绩,员工要先干好了,我自然不会亏待你,加薪、升职都不是问题。但是另一方面,大多数员工认为,你用什么来激励我呢?你给的基本待遇够高,我肯定会好好干。
以上的种种现象想必老板和员工都会有相似的感觉。为什么这种现象在大部分的老板和员工中存在并且一再延续,周而复始地上演呢?对立总是会削弱战斗力,不是一条心怎能拧成一股绳?怎样改善呢?换位思考是解决问题的根本。
“如果说,老板能从员工的角度来思考问题,那么至少对有效管理和员工互通方面是大有裨益的。同样的道理,员工要是能从老板的角度来考虑问题,对自己的工作安排和与老板的沟通方面也能有大大促进作用。”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关系研究所所长常凯针对企业家们的困惑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在如何体现员工的主人翁地位这一课题上,企业家要推行“全员参与性的管理”。
“这种参与管理法鼓励员工为实现组织的目标充分发挥创造力,使员工在与自己密切相关的事务上拥有一定的发言权,能为企业带来巨大的收益,同时也在某种程度上满足了员工自我实现的需要。”常凯还认为,单纯的股权共享激励机制不能完全给员工带来归属感,管理者为他们创造参与条件,使得员工能够感受参与的乐趣和成就感,并最终获得收益和上级的认同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