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并结合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金环)企业自身实际情况订立的薪酬管理制度,是员工获得正当劳动报酬的保证,也是维持企业效率和持续发展的基本保证,体现了企业效益与员工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条本制度旨在通过客观地评价员工工作绩效,实现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激励人才的目的,进而体现以选拔、竞争、激励、淘汰为核心的用人机制。
第三条本制度以公司战略为导向,综合考虑薪酬水平的地区性因素和行业性因素,强调薪酬的竞争性。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除董事、监事、高层管理人员以外的湖北金环所有正式在岗员工(不含临时工和退休、退养、待岗人员),主要包括:
(一)管理系列:从事行政、管理工作,并拥有一定管理职位的员工;
(二)专业系列:从事财务审计、技术改造、研发等专业工作的且不具备管理职务的员工;
(三)生产操作系列:从事生产操作的工人,根据工作性质的不同又可以分为计件生产操作工人和非计件生产操作工人;
(四)勤务系列:司机、保安、清洁工等后勤人员;
(五)销售系列:领取销售提成的销售人员。
第三章薪酬结构
第五条根据工作性质的不同,湖北金环适用以下三种薪酬制度:
(一)计时工资制:根据工作时间计算工资,适用于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勤务人员、非计件生产操作人员;
(二)计件工资制:根据所生产的合格品数量计算工资,适用于能进行计件的生产操作人员;
(三)效益工资制:根据所创造的直接效益计算工资,适用于销售人员。
第六条为有效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对于能够进行计件而且工作量有保障的岗位和工种,应全部实行计件工资制。
第七条在计时、计件、效益工资制下,员工薪酬均由以下四部分构成:
(一)基本薪酬部分:包括岗位工资、司龄工资和学历工资;
(二)绩效薪酬部分:包括月度奖、季度奖、年度奖等奖励部分;
(三)附加薪酬部分:包括加班工资、中夜班津贴、保健津贴等;
(四)保险福利部分: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公司员工薪酬制度
发布时间:2017-05-04编辑:凌伟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