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薪酬是公司对员工的工作能力、纪律、业绩等方面考核的具体体现,为了合理分配员工劳动报酬,以延揽公司所需的人才,维持具竞争力的人力资源并激励士气,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华龙集团总部各部门、广东新一代商务管理有限公司全体员工;各事业部可根据实际情况以及当地劳动情况参照制订呈报集团公司管理中心审定;各子公司参照执行,但必须事前呈报集团公司管理中心备案。
3、薪资构成
3.1薪资构成
薪资由岗位薪资(固定、考核)、津贴(工龄、加班、风险、综合)、奖金三大项组成。
3.2定义及说明
3.2.1岗位薪资。由固定工资和考核工资构成。
3.2.1.1固定工资。亦称职级工资,职级是公司对员工工作能力的一种划分标准,职级的升迁将根据员工的能力、表现、贡献,每一职级分若干薪级。在这里,公司定义的固定工资(职级工资)在薪资体系中相对固定,以保障员工的基本生活需要。(具体见《华龙集团薪资标准》)
3.2.1.2考核工资。包括绩效工资(全体)和职务工资(有任职)。
3.2.1.2.1绩效工资。绩效是对员工工作的评价(以评分形式)和及时付酬。绩效只体现实时性,一般不考虑长期性,但员工在一较长的时间内有较高的绩效,可考虑提升薪级或职级,但必须考虑到对职级越高的员工要求亦越高。对长期低绩效的员工,必须调离工作岗位进行再培训,有更甚者予以辞退处分。
3.2.1.2.2职务工资。是指公司对担任经理级及以上领导职务的员工所支付的工资。作为领导绩效考核工资的基数之一。领取职务工资则不再支领加班津贴。
3.2.2津贴。公司对员工年资、超时工作等的一种补贴,津贴由工龄津贴、加班津贴、风险津贴和综合津贴组成。
3.2.2.1工龄津贴。工龄津贴指公司给予员工在公司(含各分、子公司)工作年资的津贴。
3.2.2.2加班津贴。加班津贴指公司对职员级别员工超时工作的津贴,亦称加班工资。经理级别及以上员工不领取加班津贴。
3.2.2.3风险津贴。针对财务等部门的部分岗位(外勤收款、外勤出纳、总收银、收银等)而设置的风险金。
3.2.2.4综合津贴。根据职务级别给付的交通、通讯等补助费用,凭发票报销。
3.2.3。公司对员工工作的评价的货币体现,奖金部分包括月度、年终奖金。(具体见《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3.2.3.1月度。超额完成月度例行评价指标的货币体现。
3.2.3.2年终。公司根据经营状况,以员工年平均岗位薪资和奖金为基数,按比例发放(仅限工作满一年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入职未满一年但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按实际入职时间/年比例发放。
3.3基本原则
3.3.1固定工资(职级工资)
3.3.1.1固定工资制订,原则上不低于上一年度的市最低保障线平均工资水平。
3.3.1.2固定工资为员工之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同时作为以下项目的计算基数:
3.3.1.2.1考勤加、减的计算基数,按照《考勤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3.3.1.2.2事、病假工资计算基数,按照《考勤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3.3.1.2.3加班津贴计算基数,按国家规定执行,时薪=固定工资(元)/190(小时)。
3.3.1.2.4产假期间工资发放标准。
3.3.2津贴
3.3.2.1工龄津贴
根据员工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按每满壹年给付20元工龄工资来计算。
3.3.2.2加班津贴
加班时薪=固定工资(元)/190(小时),加班津贴上限为1000元/月。
3.3.2.3其它津贴
岗位 | 综合津贴 | 风险津贴 |
总经理级 | 1000 | |
总监级 | 500 | |
外勤收银 | 300 | 200 |
外勤出纳 | 300 | 200 |
内勤收银 | 200 | |
内勤出纳 | 200 | |
实习生 | 给每月500的交通、误餐、住宿补贴 |
3.3.3奖金
具体见考核规定《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4、规定
4.1薪资发放规定
4.1.1薪资发放日期为每月15日前。管理中心人事部每月10日将上月员工(经理级别以下)的《薪资表》交到财务部门,由财务部门将员工上月的薪资于每月15日准时到帐、领取。
4.1.2为便于薪资作业,凡于当月10日(含)前批准转正的员工,可领取当月的正式员工薪资;当月10日后批准转正的员工,将于下一月开始领取正式员工薪资。
4.1.3关于试用人员薪资发放
4.1.3.1每月15日(含)前报到并开始工作之试用员工,其薪资于工作的第二个月15日发放,遇节假日顺延。
4.1.3.2每月15日后报到并开始工作之试用员工,其薪资于工作的第三个月15日发放,遇节假日顺延。
4.1.4每月10日后报送《薪资级别调整申报表》的,相关员工薪级调整于下月开始执行。特别批示可例外执行。
4.1.5薪资每月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员工或为员工在银行建立工资帐户。
4.1.6支付薪资时为员工出具《薪资条》,详列各个项目及扣除额、缴纳所得税额。
4.1.7员工对薪资产生疑义时,可以在收到《薪资条》10日内向管理中心人事部咨询,如超过10日视为认可。
4.2加班津贴发放规定
4.2.1职级为经理及以上级别的领导,因已支领“职务工资”,故不再领取“加班津贴”。
4.2.2加班津贴计算在当月薪资内,每月2日前将上月《加班单》交到管理中心人事部,否则逾期自负。
4.3特殊情况下的薪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