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真正发挥薪金的效用,合理分配,规范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薪金结构
本公司薪金结构如下
第三条薪金支付种类
薪金计算包括下列4项:
1.月薪制:员工因休假而停止工作时,依规定不得扣除缺勤额;
2.日结月薪制:员工因休假而缺勤时的薪金,应从薪金中扣除当日缺勤额;但全月不上班者,不支付该月薪金;
3.计时制:依员工工作时间来决定其支付标准,不上班则不支付薪金;
4.日薪制及计时制薪金工作,原则上是以基准内薪金除以工作天数或工作时数的金额为基准。
第四条支付方法
1.薪金支付通常以汇入事先告知的个人银行账户内;但在特殊情况时可,由人事部申请以现金直接支付;
2.员工死亡时的薪金,可由人事部通知其家属带相关证件领取。
第五条扣除额
下列规定可自薪金中直接扣除:
1.个人薪金所得税;
2.劳动保险费;
3.工会协议的事项;
4.其他法令所规定事项。
第六条薪金计算期间及支付日
1.采用月薪制的薪金计算期间,从每月18日开始到次月17日为止并于当月月底支付;支薪日若遇休假日时,可提前发放;
2.采用日薪制及计时制的薪金计算期间,则以制订的工作天数作为计算基准;薪金支付日应与月薪制相同,于当月月底发放;
3.薪金计算期间遇年度调薪时,调薪日前后工作时间分别计算。
第七条缺勤扣除
员工无故以欺骗或不正当事由来逃避工作的或勒令停止工作时,不予以支付薪金。
(二)基准内薪金及基准外薪金
第八条基准内薪金及基准外薪金
1.薪金支付原则上依附表的有关规定作为基准内薪金及基准外薪金的依据;
2.工作时间的单价计算公式如下:
时间单价=基准内薪金(不含抚养津贴)/一个月平均规定的出勤时数
第九条调薪
调薪包括定期调薪及临时调薪两大部分,其规定如下:
1.凡具有调薪资格者,应于10月31日前将材料送人事部审核,并于12月31日前根据个人考绩给予定期的调薪;定期调薪以每年调整一次为原则;
2.中途聘用人员、停薪留职者、试用期工作人员及兼职人员均不属于定期调薪的范围内;
3.临时调薪的相关事项,另行制定;
4.受行政处分的员工,不予以调薪;
5.有调整的必要时,则依下列公式计算平均薪金的标准:
平均薪金=薪金的结算日前3个月的薪金总额/90日
(三)奖金
第十条奖金计算期间及支付对象
奖金包括定期奖金及结算奖金两大部分,其规定如下:
1.定期奖金的计算期间每年分两次在6月及12月分别支付给在职员工;
2.定期奖金由基准奖金、级别加算及连续工作年限等构成;
3.基准奖金的级别的加算方法是以基本工资及责任津贴为基础乘以支付比率再乘以出勤率;
4.基准奖金的支付率以公司业绩及其他变动因素的衡量而决定;
5.级别加算及支付率的规定;
员工工资薪酬制度
发布时间:2017-05-29编辑:凌伟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