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薪酬设计中,有一个重要的环节,就是要搞清楚薪酬由哪些部分组成,以下是一种关于薪酬组成的设计思路,供同行们参考。
首先,把薪酬组成分为两大部分,即固有值与调整值。
固有值,可分为个人价值与职位价值,它的衡量标准可参考社会价值。所谓社会价值,即同地区、同行业以及相关条件类同的情况下,它的社会平均价值(简单地说,就是用这么多钱,就可请到这样个人)。
个人价值,即个人本身具备的学历、知识、技能、经验等,它本身就可以作为一种价值来衡量,比如一个本科生、有五年同行业同职位工作经验、具备人力资源经理的经验技能,它的社会价值是2000元/月,那么企业可以依据自定的薪酬策略,在这个社会价值的基础上进行弹性调整,假设采用A+式薪酬策略,比社会价值上浮20%,定为2400元/月。个人价值,因其本身不能很好地证明它对企业就是有效的价值(即为企业创造价值),所以相对来说,所占薪酬总值的比例较小。
职位价值,主要依据职位、职务、职级等特点来评估其价值标准,比如一位中等的人力资源经理,它的社会价值为5000元/月,假设该企业该职位工作的重要度、难易度、工作量、可替代性等都比同行业高出一些,那么上浮20%,定为6000元/月。只要该员能胜任该职位,那么他就可以为企业创造一定的价值(即至少可以完成本职工作与任务),这部分比例相对个人价值就更高些,也可能是薪酬组成中比例最高的部分。
调整值,可分为奖金与浮动金,企业要发展,个人要发财,主要得靠这个,这部分的核算与操作较为麻烦,最好一年结算一次为佳。
奖金的解释就不说了,反正它与企业、部门、个人绩效等因素挂靠
浮动金(这是我自创的名词),就是根据当地本年度的GDP、PPI、CPI指数变化的百之比,在年底时,在固有值的基础上进行调整,可正可负。
把上文简化成公式,就是:
年薪酬总额=固有值*12月+调整值;
固有值=个人价值+职位价值,调整值=奖金+浮动金;
奖金=固有值*奖金系数,浮动金=固有值*浮动系数(可正可负)*12月。
假设这位人力资源经理的奖金系数为3,浮动系数为2%,那么他的年薪酬总额就为:
年薪酬总额=(2400+6000)*12月+(2400+6000)*3+(2400+6000)*2%*12月,结果为128016元。
这种方法,我曾在一家企业实现过,该企业(投资人及职员)对这种薪酬组成的满意度较高,但毕竟是一种新的变革,从理论及操作层面都还有很大的完善空间,它的优点就是:突出个人价值与职位价值,并把二者分开评估、各有侧重,同时兼顾到了GDP、PPI、CPI等经济指数变化时薪酬也可作相应的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