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内容

发布时间:2017-05-27 编辑:1035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增长速度的加快,我国养老金制度所面临的困难也愈发加大,这与养老保险体系在我国企业年金制度中所占据的地位有着很大的关系。老年人养老的问题,受到了全世界各个国家的关注,各国家也都针对自身的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养老保险制度,我国自然也不会落后。在完善以及改进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过程中,政府越来越认识到企业年金的重要性。

  一、企业年金的基本概念

  1.年金。国家规定了一定的年限,在这个年限中每段时期需要支付一定的现金,目的是为了保障在退休以后能按月获得相应的养老基金,这就是年金。在我国,年金一般包括两种类型:一种是发生地主要以保险领域为主的养老金,另一种是发生领域以商业保险为主的养老协议。本文所介绍的企业年金则属于社会保险领域的养老金。

  2.企业年金。企业年金主要是指发生在企业内部的社会保险领域的养老金,在未改革之前,我们通常称它为企业养老保险。企业年金的实施不是一时的,也不是企业自己制定的,而是在国家相关政策的大前提之下,企业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以及员工组成结构而制定的。企业年金规定,在员工退休之后,按月或者一段时期向其发放一定的退休养老金。

  二、企业年金的特点

  第一,企业年金不是政府对企业的强迫性行为,政府只是为各个企业营造一个企业年金的施行机制以及实行环境,具体的实施规则还需要企业根据自身的实际特点与职工共同拟定。

  第二,国家对于企业年金基金缴费金额的缴费构成以及数量给予了一定的要求,具体要求规定:基金缴费的缴费类型有两个类型,一个是企业全部承担,另一个是企业与职工共同承担;而当企业与职工共同承担缴费金额时,企业所负担的金额要多于总金额的一半。这一点是国家在充分保障职工的权益的原则上制定的。

  第三,政府规定,企业年金一旦在企业中建立和实施,就一定要体现全面性原则。

  第四,国家相关制度规定,在企业内部,企业应为每一个企业年金的个人建立专属的账户,并在账户的基础上施行基金的积累。企业年金就如同它的名称一样,属于年度资金计划,它对于企业的员工所提供的帮助是长期的。

  第五,政府对于企业年金只是起到规划以及引导的作用,而企业年金的实施主体还是企业以及内部的员工。政府对于企业年金的实施不进行干预,但是在法律法规方面还是有一定的监督责任。

  三、企业年金制度和商业年金保险的区别

  1.性质不同。企业年金与商业年金在有着本质上的不同:企业年金是员工对于企业现实营运的资本投入,在未来可以获得一定的延期工资;商业年金只是保险公司的一种以营利为目的而推出的商品,并不能使投资人获取利润分配。

  2.政府税收政策不同。政府在税收方面对于企业年金以及商业年金保险有着不同的政策规划:由于企业年金关乎职工的利益,所以政府适当的放宽了税金的征收条件;企业年金在缴纳税金这方面的特权是商业年金所不具有的。

  3.经营管理机构不同。政府规定,企业年金可以由企业自主成立的机构或者社会上的基金管理公司等相关的机构进行管理,但是商业年金保险只能由投保人所在的保险公司进行管理。

  四、企业年金制度与社会养老保险的区别

  1.保障目的不同。企业年金和社会养老保险都是以向参保人员或退休职工提供最基本的生活费用为基础,但不同的是企业年金还会在此基础上向退休职工分配相应的利润。

  2.保障覆盖范围不同。企业年金是一种非强迫性的社会制度,政府在该制度的实施过程中仅仅起规划引导的作用,并不会干预;而社会养老保险是一项国家强制性的制度,制度所设计的企业以及内部的所有员工均要按照法律规定参与其中。

  3.保障程度不同。由于企业年金不是国家强制必须参与的制度,并没有相应法律给与保障,所以企业年金具有一定的风险,而这些风险主要来自企业经营状况的不确定性;与这种现象形成对比的则是社会养老保险受到国家法律的有力保障。

  五、企业年金制度产生与发展的理论基础

  第一,企业年金制度的建立对于企业内部管理者与职工的紧张关系有一定的协调和缓解作用,使得两者从对立面被拉近到统一面,这在功劳报酬理论中被印证。

  第二,企业年金制度的建立使得向退休职工支付养老金的主体由国家转向企业,除了基础的养老金之外,退休职工也可以获得一定的利润分配,这点在迟延工资理论中被验证。

  第三,企业年金对于每一位在岗的员工来说,不仅涉及了他们现实的投资活动,同时还关联了他们退休之后的利润获取行为,这在生命周期的假说中被多次提到过,再次印证了企业年金设置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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