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未经系统规划的薪酬体系,随着酒店的发展,大多数会表现为以下三个种类:
第一种是“木讷型”。就是薪酬体系的导向不明确,激励的方向不清晰,所有人的绝对收入水平不低,但对于关键、核心人才的激励又不到位。说好吧,大家觉得没什么干劲;说差吧,又没有出现严重的人员流动。
第二种是“强心针型”。为了上规模乃至生存,很多酒店在诸如销售、技术等关键岗位上不惜重金投入,挖人才、强激励,而遗憾的是,企业的财务成本难以持续负担。强激励难以持续,也会引起内部的不平衡和不满。
第三种叫做“精神错乱型”。即所谓随意性的薪酬体系,该激励的没有很好地激励,不该花的钱又花了不少;今年松、明年紧,薪酬体系缺乏连续性和明确的目标性。
对于以上状况的薪酬体系,要把调薪的工作做好,首先需要调整或明确的是薪酬策略,即企业要明确:要把薪酬水平保持在市场的何种分位?哪些是企业的骨干人才?对骨干人才准备采取什么样的激励组合和激励水平?酒店的业务规模、财务能力能够承受何种模式和水平的薪酬支付?只有把这些问题明确下来了,才能把一个迷乱而纠结的薪酬体系的工作方向理清楚,使得薪酬体系的调整向着酒店期望的方向发展。
2.调水平
调水平的操作看似简单,其实也有很多技巧:
首先是对于总额的控制和分配,如何把总额合理地分配到各个下属酒店,是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
其次,往往在调水平的节点,酒店拿到的薪酬调整的“子弹”比较多,这个时候往往是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最好时机。比如,某国有酒店就希望在全系统的收入分配改革中解决一系列的问题,如:社招人员与在编人员同岗不同酬的问题,中层以上干部、高知识员工收入偏低的问题,等等。这就需要在整个“蛋糕”中先切出一部分,趁着收入分配改革的时机把问题解决好。在普遍上调的背景下,结构调整所遭遇的困难毕竟会小很多。
3.调模式
归纳起来,短期的薪酬激励模式,常用的无非是计时/计件制、佣金制、年薪制三种主要类型,分别对应于一线作业、销售、管理等岗位类别。而很多酒店在多年的经营活动中,已经形成了自己的薪酬体系,有的还存在“一刀切”的现象,没有根据岗位的工作特点进行薪酬模式的设计,或者形似而力度不到。
4.调结构
所有结构,也就是薪酬科目的设置和选择。很多酒店存在这样的情况,就是由于历史的原因,某些科目设置起来了,但随着业务的发展,这一科目的设置已经没有积极的意义,但由于占了员工收入的很大比例,这就变成了变相的福利;更有甚者,由于这一科目的存在,对现有的管理工作反而产生了负面作用。
5.调弹性
所谓薪酬的弹性,也成为薪酬的“固浮比”。很多酒店都试图在薪酬弹性的调整中,找到最佳的激励员工的平衡点,但这种调整的难度往往也最大。
弹性的调整,比较多见于对销售人员的薪酬调整,以及管理团队年薪的调整。从《餐饮时报》的经验来看,这种弹性的调整遭遇的反弹也会比较大,比较适宜的方式是微调、逐步调整,以保持稳定的局面。大幅度的调整,则要慎之又慎,不少酒店就曾因此导致销售人员的频频离职。
比较合理的弹性调整的方向,即拿出一部分刚性分配的比例,与绩效考核的结果挂钩。
6.调公平
众所周知,薪酬体系设计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内部的公平性,这一点体现在方方面面。
一是地区差。这是一个很多全国经营的酒店都必须面对的问题:薪酬没有地区差距吧,大家呼吁不公平;有差距吧,又会为人员的跨区域调动带来麻烦。
二是工龄工资问题。这个薪酬科目是否应该有,有的话定多少,是否各层级人员应该标准一致,都需要考虑。
三是内退人员与现职人员的薪酬公平问题。现职人员进行薪酬调整,是否内退人员也应联动。
四是许多国有企业内部多种身份人员的同工同酬问题。比如某校酒店就存在学校编制、校企编制、聘任制、派遣制、临时工等多种劳动契约形式,不同形式的人员在从事同一工作时,收入差距可能是数倍,这是不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的,如何向统一的方向调整呢?
类似的问题很多,因此,许多酒店的薪酬调整,特别是微调,往往是针对以上问题的局部修正,目的是使得酒店内部的、客观存在的差异在薪酬体系中得到良好的体现和平衡。
7.调差距
对于某一个酒店来说,根据其行业特点、规模、业务模式等,其内部的高、中、基层人员的薪酬应当有一个合适的比例,但由于历史原因,这一比例可能不尽合理,这就会为酒店带来很多的问题。
作为一个市场化的酒店,由于不同层级人员的责任、能力要求不同,其薪酬应有合理的差距,一般情况下,应遵照1:3:9或者1:2:4:8的等比序列。曾经有一个北京的国有酒店,其总经理与普通员工的工资才差两倍多,这显然是不合理的,这种劳动价值不合理的结果就必然会导致非法的“寻租”。
因此,对于很多酒店来说,逐步把薪酬的结果调到一个合理的差距,是维持酒店长治久安的大事。当然,这个调整可能不是一次就能够完成的,往往需要很长的时间,分几次调整到位,但酒店确实要有一个计划,以便分步骤地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