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显示沪上逾八成职工使用带薪假
上海统计局9日发布调查数据显示,上海逾八成职工近三年内使用过带薪休假,其中外资合资企业受访职工比重最高,而外出旅游成为上海市职工最主要的度假方式。
调查显示,不同类型单位职工带薪休假差异较明显。外资合资企业受访职工中,有94.6%过去三年中使用过带薪休假,其中61.1%的职工全部休完;政府机关职工使用带薪假的比重最低,75.4%的受访职工过去三年中使用过带薪休假,低于外企职工近20个百分点,仅15.8%全部休完,低于外企职工45个百分点。
薪资收入水平与使用带薪休假的比重基本呈正相关。数据显示,月收入8001元(人民币,下同)以上的受访职工使用带薪休假的比重高达91.5%;月收入5001-8000元的受访职工中,使用过带薪休假的比重也占到90%;而在月收入3000元以下的职工中,使用带薪休假的比重则跌至67.1%。
如何度过假期?调查显示,近半数(47.4%)受访职工在旅途中度过自己的带薪休假。在月收入8001以上的较高收入者中,选择“外出旅游”的比例更是达到53.3%。而中等收入(月收入3001-5000元)以及私营企业职工,更倾向于利用带薪休假来处理私人事务,分别达到42.9%以及42.8%。
而“工作忙”、“申请难”以及“担心影响前途”则成为沪上职工未休完假的三大原因。值得注意的是,“申请带薪休假有困难”是影响私营企业职工带薪休假的主要原因(63.8%),其中,30.7%的职工认为是首要原因。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除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外,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200%给予额外补偿。调查显示,相当一部分单位带薪休假经济补偿未能严格执行。其中,私营企业职工此问题反映尤为普遍,94.4%的职工表示未得到足额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