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资制度总则
1、为体现公平、效率以及按劳分配的原则,根据《劳动法》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结合酒店实际情况,经总经理室研究批准,制定本办法。
2、酒店工资标准的制定,主要依据外部均衡调查。
a)人力资源部定期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同行业、同职位工资水平相关信息,形成酒店薪资调查表,以此作为酒店制定工资标准的主要依据;
b)薪资的外部均衡调查每年进行一次。根据外部均衡调查结果,结合酒店经营状况及员工绩效的考评情况,酒店工资实行动态管理。
3、本办法适用于酒店所有聘用人员;
二、工资结构
酒店采用以岗位等级工资为主的结构工资制度,体系如下:
一)岗位工资;
二)绩效奖金;
三)津贴;
四)年终奖金。
三、年终奖金
1、酒店实行年底双薪的年终奖励制度,即十二月份发放两个月的薪水作为鼓励。具体发放额度根据个人在酒店工作时间长短确定,不足一年者,按实际工作月数折算。
按以下公式计算:月年终奖金=月工资/12
2、按照酒店激励机制对于平时为酒店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除以上年终奖之外,还可从总经理基金中提取一定比例金额作为特殊奖励。
四、薪资调整
工资调整分为定期调薪、晋升加薪和奖励加薪。
1、定期调薪:
a)每年年初,酒店根据上年经营情况(包括全年营业额、营业利润及人均营业额、营业利润增长等)、同行业其他酒店薪资调整情况,结合酒店发展需要,确定是否需要调整工资标准以及上浮或下浮的幅度;
如经研究同意调整工资标准,则调薪日期一般定为每年的3月1日;
调薪的审定期间为一年,即从上年3月1日至当年2月28日;
具有调薪资格者为调薪当日酒店在册职工,但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除外:
录用不满1年者;
当年累计缺勤15天以上者;
审定期间受过处分者;
其他不宜调薪者。
2、晋升加薪:
员工晋升职务时,其岗位工资自晋升之下月起,就近就高调升至新任岗位相应的工资档次,特殊情况需要高定工资者,需总经理室研究决定。
3、奖励加薪:
对于有突出贡献的员工,经总经理室讨论通过,可随时给予一定幅度的奖励加薪。
五、工资计算与发放
1、工资计算以月为计算期。月平均工作日为25天,若需计算日工资,可按以下公式计算:
日工资额=当月工资/25
2、酒店新进员工工资均自报到上班之日起开始计算。
3、员工试用期满后的转正工资,均于正式转正之日起计算。
4、酒店员工工资及补贴由酒店财务部统一发放。员工个人所得税由酒店代扣代缴。
5、酒店采用下发薪的形式,即每月12日发放上月工资。
6、辞职(辞退、停职、免职)人员,每月两次发放工资,即每月12日、25日。
7、员工请假(事假、病假、工伤、婚丧、生育、休假)期间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酒店考勤制度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