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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 5月1日起实施

发布时间:2017-03-21编辑:weian

  5月1日起上调22.26%

  近日人社部门公布,从今年5月1日起,广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从1550元/月调整为1895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8.3元/小时。

  记者从人社部门了解到,按照人社部《最低工资规定》的相关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而今年已是两年的调整时限。

  此前,广州1550元/月的最低工资标准已经执行了两年,此次上调幅度达到约22.26%。

  据了解,本次设置了2个多月的调整缓冲期,便于企业调整生产经营成本预算,做好调整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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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春伊始,企业陆续开工,广东多地收到好消息,最低工资标准提高了。广东省人社厅昨日正式公布,从今年5月1日起,调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其中广州将上调为1895元/月,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3元/小时。

  文/广州日报记者刘冉冉 通讯员粤仁宣(署名除外)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广东省上次调整标准的时间为2013年5月1日,考虑到2年未调整,本次调整平均增幅为19%,仍保持四类标准:

  其中广州市执行最高的第一类标准为1895元/月,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3元/小时;

  第二类标准为1510元/月,执行地区为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4.4元/小时,其中珠海在此标准的基础上上调到1650元/月、15.8元/小时;

  第三类标准为1350元/月,执行地区为汕头、惠州、江门、肇庆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3.3元/小时;

  第四类标准1210元/月,执行地区为韶关、河源、梅州等十一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2元/小时。

  考虑到企业的生产经营需要,本次调整设置了2个多月的缓冲期,便于企业调整生产经营成本预算。

  广州:上调345元

  广州自今年5月1日开始,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将上调345元,至每月1895元。除了上调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从15元上调至18.3元。广州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次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综合考虑了广州近两年经济发展、物价上涨、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和低收入劳动者消费支出水平等因素,统筹兼顾了企业和职工的实际情况。

  深圳:上调222元

  3月1日起,深圳的最低月薪,将上涨222元,变成2030元。“小时工”的最低时薪,也将增至18.5元。同时,每个月的失业救济金也将涨至1624元。

  珠海:上调140元

  珠海最低工资标准自5月1日起由1380元/月提高至1650元/月,“上浮”了140元。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上调15.8元。

  江门:上调220元

  江门从5月1日起调整全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及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由1130元/月调高到135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由11.1元/小时调高到13.3元/小时。

  东莞:上调200元

  又讯 (广州日报记者刘满元)昨日,东莞市人民政府发布消息,调整全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将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1310元提高到1510元,上调幅度为15.3%。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则调整为14.4元/小时。从2015年5月1日起执行。

  提高工资标准影响:中低收入群体最受益

  人社部门表示,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有利于提高低收入劳动者的收入水平,进一步增强区域竞争力,吸引劳动力来当地就业。人力资源专家分析称,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职工医疗期间待遇、试用期待遇、死亡后的赡养标准以及部分省份的失业保险基数均与最低工资标准直接挂钩,上调将带来企业用工成本的提升。但长期来看,薪资上涨的趋势不会改变,而中低收入人群将成为受益最明显的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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