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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工资结构方案表及工资制度

发布时间:2017-05-27编辑:lqy

  级 别 岗位工资(60%) 考核工资(40%) 绩效工资 工资标准合计元)

  根据各部门经营指标的完成情况,将部门超额或未完成的部分按比例分配到部门,由部门根据员工日常工作表现进行二次分配。

  总助总监 A 1620 1080

  B 1440 960 2400

  C 1260 840 2100

  D 1080 720 1800

  部门经理级 A 900 600 1500

  B 840 560 1400

  C 780 520 1300

  D 720 480 1200

  E 660 440 1100

  主 管级 A 720 480 1200

  B 660 440 1100

  C 600 400 1000

  D 540 360 900

  E 480 320 800

  领班级 A 528 352 880

  B 492 328 820

  C 456 304 760

  D 420 280 700

  384 256 640

  员工级 A 420 280 700

  B 390 260 650

  C 360 240 600

  D 330 220 550

  E 300 200 500

  临时工实习生清洁工 A 300 200 500

  B 240 160 400

  C 180 120 300

  附:酒店工资

  1. 一线部门:营销部、餐饮部、房务部

  二线部门:办公室、财务部、采购部、工程部

  2. 职务说明:

  1) 主管级包括各部门主管、经理助理、大堂副理、销售经理、餐厅经理、主办会计。

  2) 领班级包括各部门领班、销售代表、美工摄影、成控会计、总出纳、收入审计、明细帐会计、信贷会计、电脑维护员、兼职文员。

  3. 新入店员工,试用期三个月,工资标准在500元/月以上的试用期工资按工资标准的80%

  执行,工资标准在500元/月以下的按照300元/月试用。

  4. 清洁工、杂工、临时工及在校实习生的工资按300元执行,试用期三个月,转正后按400元/月执行。

  酒店工资管理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酒店薪酬体系,提高酒店内部竞争力,根据酒店的经营管理方针,现制定出XX酒店《工资管理暂行办法》如下:

  1. 酒店实行岗位工资制,即根据不同岗位、不同职务、不同工种的差别和技能的高低及对酒店的贡献确定工资级别。

  2. 酒店对员工工资实行动态管理,以岗位要求制订工资标准,以工作绩效体现工资差别,即根据员工个人表现和贡献可升可降。

  3. 各级员工享受相应级别的工资,对成绩突出、有特殊贡献者经部门推荐,人力资源部考核,总经理批准后,可破格享受所担任职务的最上线工资。

  4. 工资构成:月工资总额=岗位工资+考核工资+相关补贴+绩效工资

  1) 岗位工资:是根据酒店各岗位的工作标准、岗位职责所设置,是员工的一项基本收入保障。岗位工资=工资总额×60%

  2) 考核工资: 根据酒店整体效益、部门绩效所设置,与员工的月度绩效、日常奖惩挂钩,发放额随各部门每月的绩效考核情况、人员岗位编制情况上下浮动。考核工资=工资总额×40%

  3) 相关补贴:

  a) 夜班津贴:根据部门排班情况,凡正常排班情况下在24:00以后下班的夜班人员(含实习生),享受每天2元的夜班津贴。

  b) 店龄补贴:自入职起每满一年,每月补贴20元,并依次类推。

  c) 英语补贴:凡经省市级旅游局考核认证,通过英语等级考核合格且取得相应级别证书者,按相应的英语等级,当年每月享受英语补贴——A级:10元,B级:8元,C级:5元。如再参加第二次考核不及格者则取消。

  d) 技术补贴:酒店将对持有有关技术证(经劳动部门鉴定认可的)且得到酒店认可其技术(经酒店考核)的技术工种(如工程人员、厨师等)增加相应的技术补贴。由部门每年对试用期已转正的技术人员进行技术等级考核,并按照考核情况按比例评定出各技术人员的技术等级报人力资源部。酒店根据其技术等级当年每月发放技术补贴——A级:80元,B级:50元,C级:30元。(技术等级每年考核一次,按每年技术等级考核情况发放技术补贴)

  e) 医疗补贴:酒店每月为员工发放30元的医疗补贴。

  f) 交通补贴:酒店为非住店乘坐公交车上下班的员工提供交通补贴,单站往返的补贴50元,中转一站以上的补贴80元。

  4) 绩效工资:根据各部门经营指标的完成情况,将部门超额或未完成部分按比例分配到部门,由部门根据员工日常工作表现进行二次分配。

  5. 月实际工资计算方法:月工资总额÷30天×实际出勤天数(含有薪假)

  6. 试用期工资:

  1) 员工入店须经三个月试用,工资标准在500元/月以上的试用期工资为工资标准的80%,工资标准在500元/月以下的按照300元/月试用。

  2) 新招聘管理人员试用期工资享受所在职务最低工资标准的80%,试用期三个月。

  3) 内部晋升人员试用期工资增加增资额的50%,原则上逐级晋升,试用期一个月。

  7. 工资调整:

  1) 员工因试用期满、职务升降需调整工资时,经部门同意,人力资源部考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2) 员工试用期满转正,原则上从员工E级起逐级调资,调资间隔不少于三个月。计算公式:月工资总额= 调整前月工资总额÷26天×实际出勤天数+ 调整后月工资总额÷26天×实际出勤天数

  3) 各级员工均享受相应级别的工资待遇,对成绩突出、有特殊贡献者由部门以业绩报告形式进行推荐,人力资源部考核,总经理批准后,可破格提升一级工资并进行公开表彰;对出现重大失误,连续两次列为部门考核最差者,经部门申请,人力资源部考核,总经理批准后,给予降薪一级直至开除处分。对员工工资的上调和下浮,原则上一年不超过三次,一次不超过两级。

  8. 缺勤扣款:

  1) 事假不发薪。

  2) 病假期工资,五天内每天发日工资标准的40%,超过五天每天扣日工资额的100%。

  3) 婚假:男女双方达到结婚年龄并按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依法领取结婚证明,除按规定的3天婚假外,晚婚者(男25周岁、女23周岁)增加婚假7天(含周六周日),期间当日工资每天按12元发放,超过10天者按事假处理,未办理续假手续者,按旷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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