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8日称,从5月1日起,广东(不包括深圳)企业职工最低工资和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新标准正式执行。
据介绍,新调整后的广州最低工资标准为1895元人民币(下同)/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8.3元/小时;珠海最低工资标准为1650元 /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5.8元/小时。佛山、东莞、中山最低工资标准为151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4.4元/小时。
广东省人社厅要求各类用人单位严格落实最低工资规定,完善工资分配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招用和留住企业发展所需人才。同时,希望广大劳动者监督企业落实规定,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广东省人社厅表示,将在新标准开始施行后,开展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专项执法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新标准。
目前深圳最低工资标准水平在广东全省最高。据悉,今年3月1日起,深圳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提高至2030元/月,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提高至18.5元/小时。
适用区域 | 非全日制用工 | 非全日制用工 |
月标准 | 小时标准 | |
深圳 | 2030元 | 18.5元 |
广州 | 1895元 | 18.3元 |
珠海 | 1650元 | 15.8元 |
佛山、东莞、中山 | 1510元 | 14.4元 |
汕头、惠州、江门、肇庆 | 1350元 | 13.3元 |
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 | 1210元 | 12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