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我省最低工资标准将上调。记者昨从省人社厅获悉,最低工资标准分4档,最高档武汉中心城区等最低工资标准将涨至1550元,新标准将从9月1日起实行。
日前,我省综合考虑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物价指数、职工平均工资等因素,下发《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拟将现行的 1300元、1020元、900元调整为1550元、1320元、1225元、1100元4档,平均增长21%。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现行的14元、11 元、9.5元拟调整为16元、15元、14元、12.5元。
据悉,这是1995年我省建立最低工资制度以来,第九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新标准适用于我省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