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安徽省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发布时间:2017-10-24 编辑:qianping

  安徽省决定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10月16日,省长李锦斌主持召开省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研究设立安徽产业发展基金工作,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的实施意见》,决定对我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会议指出,设立产业发展基金,是省委、省政府加快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重大举措。要充分发挥产业发展基金的功能和作用,坚持面向安徽发展、面向实体经济、面向重点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与实施区域发展战略紧密结合,与产业转型升级紧密结合,与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紧密结合,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紧密结合,与加快发展新型城镇化紧密结合,与促进资源型城市转型紧密结合,为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要准确把握基金运作原则,坚持服务安徽、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依法依规、严控风险和专业运作,把政府的资源、市场的机制、社会的资金有效嫁接整合起来,多渠道筹措较大规模资金,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对接资本市场,畅通融资渠道,尽快做大做强,培育一大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骨干企业和若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要按照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精准选择专业水平高、募资能力强、市场信誉好、运营业绩优的一流基金管理机构,建立专业化投资决策机制,努力提高基金运行效率和效益。要扎实做好基金风险防控工作,建立健全严格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确保资金安全、风险可控。要压实责任、加强引导,建立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责任体系,抓好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基金规范高效运作。

  会议强调,要坚持全面统筹、分层推进、远近结合、改革创新、依法依规的原则,推动盘活财政沉淀资金取得明显进展,加快建立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机制,努力做到预算一个“盘子”、收入一个“笼子”、支出一个“口子”,优化财政资金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要加强预算统筹协调,推进预算编制统筹,统一预算分配权,推进跨年度预算统筹,强化预算执行的刚性约束。要加强资金统筹使用,推进项目资金、重点科目资金、部门资金、财政存量资金、转移支付资金等各类资金统筹使用,加快优化整合,创新分配方式,提高使用效益。要加强收入统筹使用,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和专项收入,推动建立税收收入为主导、非税收入适当补充的收入体系,同时加大债务资金统筹使用力度。要强化责任落实,细化任务清单,健全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跟踪督查和审计监督,确保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取得实效。

  会议决定,对我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会议强调,要引导企业自觉执行新标准,提高劳动者维权意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完善调整机制,实现最低工资标准与经济增长及平均工资增长相适应,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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