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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薪酬管理休假管理制度浅析

发布时间:2017-11-04编辑:limin

  人力资源制度有七类,七类制度中紧急度由高到低排序如下:员工薪酬管理制度、员工违纪管理制度、员工休假管理制度、员工考勤管理制度、员工配置管理制度、员工福利管理制度、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在制定薪酬制度过程中,有以下几个要点必须注意:

  1.不做不得、不做也得要分清:不做不得:病假、事假不做不得,即员工在上述两种假期期间,请假当日并不按照正常出勤给付工资。不做也得:除病假、事假以外的假期,如婚假、晚婚假、产假、丧假、带薪年休假、法定假期等假期,请假当日也需按照员工正常出勤给付工资。

  2.法定界限不能越月计薪日21.75天,加班时常不能超过36小时,这是硬条款,是不能跨越的。

  在实践中,企业运用违纪制度最多的情况,对应在解除员工的劳动时应用《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二)、(三)、(四)、(六)条款。

  制定休假制度之前,HR需明晰三个法律条款《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实施办法》、各省工资支付条例。HR的职责就是把企业的成本风险控制在可控的环境下,降低不可控因素。在合法的前提下尽量减少人力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