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鼓励提前退休 一部分人工资增长赶不上养老金的增长速度
在延迟退休政策出台的前夜,而发改委等部门的调研结果并不理想。发改委就业和收入分配改革司人士透露,“我们去调研,有的地方特别是地市一级的人,出现了退休年龄54岁的现象。”“因为很多人感觉到退休以后收入更有保障,按照国家政策,退休收入每年增长10%左右,而政策对在职的人激励不足,所以肯定不愿意工作。”但参与延迟退休相关问题讨论的人社部人士评价:“这是地方政府的政策,不是国家政策,肯定也不符合国家的规定。”(12月19日《中国经营报》)
在很多人看来,延迟退休政策势在必行,也很合理。其实,并非如此,延迟退休只是国家的一种意愿和某些专家的意见,或是形势的需要,因为很多人并不愿意延迟退休。而且,不少人还在积极地提前退休,甚至有些地方政府还在鼓励提前退休。人社部人士说,“(提前退休)这是地方政府的政策,不是国家政策,肯定也不符合国家的规定”,笔者觉得这话值得商榷,试问《公务员法》不是国家法规吗?
虽然国家有关法律只规定工人可以因病或无劳动能力后提前退休,但《公务员法》却规定工作年限满30年、55周岁就可以申请提前退休,现实中更是55周岁科级干部就可以“坐休”! 对于工人来说,即使是下岗职工如果不是因病或无劳动能力也没有提前退休一说,而公务员却在鼓励提前离岗(带工资坐休),还可以在工资级别和待遇上上升一个级别,这本来就不公平。
现在在延迟退休政策大势所趋的情况下,某些地方政府对公务员却还在鼓励提前离岗退休,叫工人情何以堪,叫国家政策情何以堪?难道延迟退休政策只是给工人制定的吗?国家不该有这样的政策吧,只针对工人的延迟退休政策还有什么公平正义!
延迟退休政策是国家的大政方针,最基本的应该讲究公平正义,工人和公务员应该平等退休。然而,在现行退休政策中工人和公务员退休并不平等,太“照顾”公务员了,公务员凭什么就比工人占优势呢?这是最需要解决的问题。
笔者以为,在正式实施延迟退休政策之前必须修改现行《公务员法》,让公务员和工人一样退休,特别应该修改或终止的是科级或以上领导干部提前退休或离岗制度,岂能让公务员高工人一等!更不能让公务员对抗国家延迟退休政策?从目前媒体报道的情形看,延迟退休政策是迟早要实行的,所以,笔者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在延迟退休政策施行之前必须修改《公务员法》,绝不能让公务员特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