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16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二、春节:2月7日至13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6日(星期六)、2月14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节:4月4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四、劳动节:5月1日放假,5月2日(星期一)补休。
五、端午节:6月9日至11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12日(星期日)上班。
六、中秋节:9月15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8日(星期日)上班。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国务院办公厅
2016年可休116天!
一月
元旦3天+周末8天 = 11天
二月
春节7天+周末4天=11天
三月
周末8天
四月
清明3天+周末7天=10天
五月
劳动节2天+周末8天=10天
六月
端午节3天+周末6天=9天
七月
周末10天
八月
周末8天
九月
中秋节3天+周末6天=9天
十月
国庆节7天+周末6天=13天
十一月
周末8天
十二月
周末9天
好了
我们来算算
最保险的休息天数
11+11+8+10+10+9+10+8+9+13+8+9= 116天
(以上仅供参考,具体放假安排以实际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