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州最新社保制度及解读

发布时间:2017-01-13 编辑:limin

  国务院发布实施意见,明确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广州市早在2015年就实施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昨日,广州市人社局医保处负责人对记者表示,暂时不考虑调整缴费率。至于是否放开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将按省的指导意见落实。

  新规: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

  昨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下文简称《意见》),明确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制度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困难的可按照当地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意见》规定,逐步建立个人缴费标准与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衔接的机制。合理划分政府与个人的筹资责任,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差距较大的地区,可采取差别缴费的办法,利用2~3年时间逐步过渡。整合后的实际人均筹资和个人缴费不得低于现有水平。

  《意见》还要求统一保障待遇。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发生的住院和门诊医药费用。稳定住院保障水平,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逐步缩小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与实际支付比例间的差距。

  广州:财政与个人缴费比例2.4:1

  对于此项改革,广州市已先走一步。早在2015年广州便将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合并,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当时,就已经建立了与可支配收入相衔接的个人缴费标准。根据《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缴费基数以本市上上年度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的算术平均数为缴费基数。

  目前政府补贴和个人缴费的比例分别为缴费基数的1.32%和0.55%,即财政与个人缴费的比例为2.4:1。如果缴费的计算结果低于国家或省规定的标准,按国家或省规定的标准执行。

  昨日,广州市人社局医保处负责人对记者表示,暂时不考虑调整缴费率。至于是否放开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将按省的指导意见落实。

  据广州市人社局统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26.12亿元,其中家庭及个人缴费收入9.63亿元、各级财政缴费补助16.20亿元、利息收入0.21亿元;基金总支出21.54亿元,当期结余4.58亿元,滚存结余12.07亿元。

  是否该提高个人缴费比重有争议

  提高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水平早有风声。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曾提出,应该合理强化医保个人缴费责任,增强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的社会保险属性。

  《经济参考报》报道,人口筹资总额中财政补贴比重越来越大,从2009年的60.8%增加到2014年的79.3%,财政补贴与个人缴费之比已接近4:1。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医保研究室主任王宗凡认为,财政补贴比重过大,使得居民医保有滑向福利制度的倾向。

  不过,中山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副主任宋世斌认为,短期内不应提高个人缴费水平,首要工作是把制度框架做好、改城乡居民医保为强制参保。“与职工医保不同,居民医保不是强制参保的,这个属性决定了制度本身就是一个福利制度,这个做法全世界通行。”宋世斌指出,居民医保的参保人构成是老人、小孩和部分没有工作的人员,可谓“老弱病残”,这部分人的收入本来就少,不可能让他们缴费很多。

  人数:广州约450万人参保

  2014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数(含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从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483万人,其中成年人211万人,学生、儿童271万人。截至目前,广州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数为449.74万人。

  缴费:政府资助标准400元/人

  2016年度广州市(不含从化区)的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含大中专院校学生)为每人167元。从化区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大中专院校学生除外)为每人134元。

  各级政府资助标准均为每人400元。

  在去年12月20日已截止缴费。

  待遇:住院最高报销比例85%

  根据广州政策,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可以享受住院、指定单病种、门特、门慢、普通门诊以及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生育医疗待遇。

  其中住院待遇有起付标准,一级医疗机构为300元,二级医疗机构为600元,三级医疗机构为1000元。

  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其中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按一级医疗机构85%、二级医疗机构75%、三级医疗机构65%的比例支付。其他城乡居民三个级别的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分别为85%、70%和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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