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发布时间:2017-01-20 编辑:limin

  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年终奖)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对于纳税人取得年终奖,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年终奖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再按“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 该办法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只允许采用一次。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年终奖应分别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年终奖应纳税额=当月取得年终奖×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如:李某取得年终奖为24000元,当月工资奖金收入(已扣三险一金)为6000元,则应纳税额为2440元。计算过程如下:

  1、年终奖24000元÷12个月=2000元/月,适用第二级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

  2、年终奖应纳税额为24000×10%-105= 2295(元)

  3、当月工资奖金应纳税额为(6000-3500)×10%-105=145(元)

  4、当月合计应纳税额为2295+145=2440(元)

  年终奖计税要注意以下两点细节:

  1、如果当月工资收入扣除三险一金后不足3500元,其差额允许先从年终奖中扣减,然后将剩余的年终奖套入计算公式,得出应缴税额。

  2、发放年终奖要注意避开几个临界区间金额,如:18001—19283、54001—60187、108001—114533等6段区间。

  例如:年终奖18001元÷12个月=1500.08元/月,适用第二级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105,计算应纳税额为1695元。如果年终奖18000元,适用第一级税率3%,计算应纳税额为540元。多1元收入,增加个税1155元。纳税筹划时,可将年终奖该临界区间的部分收入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税,从而避开年终奖发放金额处于临界区间多纳税情况的发生。

  现行的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及要求,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中的规定计算,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

  即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个人年终奖金交税方法计算公式

  应纳个税的计算公式有两种情况:

  一种是,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

  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另一种情况是,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

  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例子】吴小姐12月份取得工资收入4500元,全年一次性奖金8000元,新旧个税法应缴多少个人所得税?

  工资收入:(4500-3500)×3%=30(元)

  全年一次性奖:

  8000÷12=666.67 确定税率为3%

  8000×3%=240(元)

  12月份应缴个税:30+240=270(元)

  吴小姐按新个税法计算全年一次性奖金为270元。

  双薪年终奖同发缴个税更省钱

  岁末,很多企业都要发放年终奖金及年终双薪,年终双薪和年终奖同时发放可否同时按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呢?近日,广州地税表示,年终双薪与年终奖金同时发放可合并按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与分月发放相比,可省250元左右的个税。

  举例:

  同月发放:

  连小姐1月份工资收入4500元,年终双薪5000元,年终奖6000元,2月份取得工资收入4500元,应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1)1月份应缴个税:

  工资收入:(4500-2000)×15%-125=250(元)

  年终双薪及年终奖:

  (5000+6000)÷12=916.67 确定税率为10%

  (5000+6000)×10%-25=1075(元)

  (2)2月份应缴个税:(4500-2000)×15%-125=250(元)

  以上两个月共应缴个税1575元

  分月发放:

  张小姐1月份取得工资收入4500元,年终双薪5000元,2月份取得工资收入4500元,年终奖6000元,应缴多少个人所得税?

  (1)1月份应缴个税:

  工资收入:(4500-2000)×15%-125=250(元)

  双薪收入: 5000÷12=416.67 确定税率为5%

  5000×5%=250(元)

  (2)2月份应缴个税:

  (4500+6000-2000)×20%-375=1325(元)

  以上两个月共应缴个税1825元

  注意事项

  当年终奖数额超过某个临界点哪怕1元时,对应的纳税税率将提高一档,如从3%提高到10%。如果处理不当,将会出现纳税人的纳税额大幅增加,导致年终奖“多发少得”、实际收入不升反降的情况。所以,年终奖如何发?发多少?如何规避纳税风险,需要我们考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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