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在国企工作,有的人将能拿到市场化的高薪,但与之对应,也将承担“干得不好就走人”的风险。 以下是yjbys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国企薪酬改革8问,欢迎阅读借鉴。
国企不透明怎么办?信息公开平台将能查负责人薪酬
想了解国企负责人薪酬?登录国企信息公开平台即能查询,这样的信息平台,已经提上改革试点议事日程。
根据国有企业信息公开试点计划,国资委将建设统一的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平台,规范披露国有资本整体运营和监管、国企公司治理以及管理架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企业负责人薪酬等信息,为社会公众查阅信息提供便利。
央企重组有何妙招?推“铁塔”模式减少重复建设
推进中央企业兼并重组,对于解决国有资本布局结构不合理、资源配置效率不高、同质化发展等问题,意义重大。此番试点计划提出要探索中央企业重组整合的有效模式,同时探索企业重组后,实施业务整合、消除同质化竞争、实现提质增效的有效做法。
记者注意到,中央企业在前期兼并重组实践中已初步探索出以铁塔公司为代表的共享竞合模式、以国家电投为代表的产业链纵向联合模式、以中国中车为代表的产业链横向联合模式,其中,铁塔模式在国资系统备受推崇,有望在接下来多个领域企业改革中重点呈现。
由三大电信运营商在2014年7月出资成立的中国铁塔公司,成功实现通信行业资源共享、减少重复建设、提升效率效益,2015年承接三家电信企业建设需求达58.4万个,节约行业投资近500亿元。
哪些领域试点混改?垄断领域向民资开放:宜改则改
此番计划明确,将推动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垄断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并指出通过引入非国有资本的多元化投资,形成有利于参与市场竞争的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
不过,从有关方面透露信息看,这些领域混改将坚持宜改则改、稳妥推进,步子不会太大太急。
董事会“有形无神”?试点将落实管人管事管薪资
“有形无神”!尽管已有85家央企建立规范董事会,但这依然是外界对于国企董事会的评价。一个重要原因在于董事会职权没有得到真正落实。
“管人”“管事”“管薪资”,即将开展的试点中,企业董事会将获得这些职权。根据计划,国资委将选择试点企业开展落实董事会职权试点,授予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高级管理人员选聘、业绩考核、薪酬管理、工资总额备案制管理和重大财务事项管理等6项职权。
记者注意到,在国资委前期开展的试点中,已有一些企业获得“选人权”和“管事权”,比如,新兴际华、中国节能等央企实现由董事会选聘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江西等一些地方国资委也已开展企业“自主拓展、自主决策、自主经营”等授权改革试点。
国资监管机构怎么改?或逐步变身“股东”
管得太多太细,是一段时间以来各方对于国资监管机构诟病最为集中之处。
此番试点一项重要目标是探索国资监管机构与企业的关系,试点计划提出,国资监管机构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主要从战略规划、公司治理、收益回报等方面履行股东职责,而企业将在规划投资、产权管理、业绩考核、薪酬管理、选人用人等方面获得更多自主决策权。
从透露信息看,随着试点开展,国资监管机构将朝着“股东”方向变身,其与国企的关系,将逐步趋近股东与公司。为此,国资监管部门将做重大调整,国资委正在研究制定内部组织机构设置和职能调整方案,将对现有工作机构大刀阔斧地进行调整。
薪酬怎么定?用人“三轨制”高薪配高风险
未来,在国企工作,有的人将能拿到市场化的高薪,但与之对应,也将承担“干得不好就走人”的风险。
根据试点计划,国企领导人员用人将采取“三轨制”:组织任命的企业负责人、市场化选聘的经营管理者和职业经理人,对于组织任命的企业负责人实行严格薪酬限制,市场化选聘的经营管理者实现上限调控,而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将实行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
高薪对应高风险。据国资委有关人士介绍,对于职业经理人主要考核经营业绩指标完成情况,实行市场化薪酬,聘任关系终止后,一并解除劳动合同,自然回到人才市场,充分体现“市场化来、市场化去”的原则。
国资如何布局?瞄准“命脉”和“民生”
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是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资监管的一项重要任务,同时肩负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的重责。
根据试点计划,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将以服务国家战略、提升产业竞争力为主要目标,通过开展投资融资、产业培育和资本整合等,投资和发展国民经济的重要行业、关键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优势支柱性产业。
据观察人士分析,在此轮试点中,国有资本将向“命脉”和“民生”领域集中,国防安全、信息安全、网络安全、粮食安全等“命脉”领域,养老产业、扶贫开发、环境产业等“民生”领域将是国有资本流动瞄准的重要方向。
谁能持股?员工干得好可持股
在关键岗位工作且干得好的员工有望持股,分享企业发展红利。备受关注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将在此番试点中实现突破。
国资委有关人士明确表示,将优先支持科技型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持股员工应符合:在关键岗位工作并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或较大影响的科研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
不过,有关方面对试点范围进行严格规定:中央一级企业、金融、文化等国有企业暂不参与本次试点。试点计划并明确,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党委、政府及其部门、机构任命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不得持股,外部董事、监事(含职工代表监事)不参与员工持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