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最低工资标准自2004年3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多年,各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水平历经了较大幅度上涨。但是,现阶段,中国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企业效益增长也面临困难。下面是yjbys小编和大家分享的各省最低工资标准出炉,经济下行企业经营困难,更多内容请关注中国人力资源网。
已有7省份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最低省份差920元
截至5月26日,已有山东、上海、天津等7省份明确上调最低工资标准,还剩24个省份未宣布上调最低工资标准。而在过去的2015年,全国至少有28个地区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上调的地区数量大大超过2014年。
目前,全国最低工资标准整体的状况是:上海最低工资标准每月2190元,为全国最高,比位居第二位的天津高出240元,比位列第三位的广东省高出295元;青海的最低工资标准为1270元,为全国最低。
上海的最低工资标准之所以拔得头筹,似与经济总量相关。翻看上海市2015年的GDP总量接近2.49万亿元,比同为直辖市的北京(2015年的GDP总量为2.29万亿元)高出0.2万亿元,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也高出北京470元(北京2015年最低工资标准为1720元)。北京与上海的最低工资标准差距可谓不小。
而上海跟同为直辖市的天津相比,其最低工资标准差距却没有北京大。尽管天津2015年的GDP总量只有1.65万亿元,上海高出天津0.84万亿元,而天津2016年的最低工资标准为1950元,上海仅高出天津240元。
同为直辖市的重庆的最低工资标准就更不乐观了。重庆2015年的GDP总量是1.57万亿元,经济体量与天津相当,与上海的差距为0.92万亿元,但是重庆2016年的最低工资标准仅为1500元,天津比重庆高450元,上海比重庆高690元。
如果简单地从经济总量数据上分析,与上海相比,北京、重庆的最低工资标准都还有上涨的空间。
其实,上海不仅最低工资标准在全国拔得头筹,最低工资标准的含金量也最高,这里说的含金量是指到手的纯收入。上海明确规定,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延长法定工作时间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伙食补贴(饭贴), 上下班交通费补贴, 住房补贴。
值得注意的是,在榜单中,青海省的最低工资标准全国最低,为1270元,与最高的上海相差920元。查看2015年青海省的GDP总量为0.24万亿元,在全国排倒数第二,似乎最低工资跟当地的经济增速也密切相关。
对此苏海南说,各省份在调整最低工资时不仅考虑经济增长速度,还需综合考虑包括物价上涨情况、社会平均工资提高以及就业状况等多种因素。他同时建议,有条件的地方,还是要适时合理提高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毕竟这与2013年出台的《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的要“促进中低收入职工工资合理增长”的说法相一致;但各地在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时,一定不能再像有的地方前几年那样去与周边地区搞攀比,一定要把握好度,既要努力保障提供正常劳动的低收入劳动者实际生活不下降,同时要避免给企业形成过大压力。
各省份调整频次参差不齐,调整速度减慢
关于最低工资标准,统计发现,各省份的调整频次参差不齐,有些省份是年年调,有些省份是两年调整一次,还有一些省份已经超过两年时间,还未进行调整。
从图表中可以看出,除了2016年已作出调整的7个省份以外,显示实施日期为2015年的就有22个省份,还有青海和河北目前在实施2014年进行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
据统计,上海除了2009年暂缓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外,其余时间都是每年至少调一次。天津、江苏的最低工资标准也基本维持年年调整的频率。北京原来一直保持年年调整的频率,在2014年从每月1560元增加到2015年的1720元之后,截至目前,还没有进行调整。
江苏的最低工资标准基本保持一年一调的节奏。上次调整时间是2014年11月1日,距离今年的2016年1月1日仅间隔了一年零一个月。
重庆的最低工资标准是两年一调。重庆最高一档是在今年1月1日从2014年1月1日的1250元调整为1500元,增幅为20%,与上一轮次增幅19%基本持平。
青海省以前也保持两年一调,上次调整的时间是2014年5月1日,距今两年整。
虽然辽宁今年进行了调整,但是距离上次调整已经间隔了近3年,也成为所有省份中调整间隔最长的。
今年2月29日,广东省政府发布《广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行动计划(2016—2018年)》,提出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2016年、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暂按2015年5月发布的标准(每月1895元)执行。
不仅各省份的调整频次参差不齐,调整实施的时间也不统一。统计发现,除了2月和6月,2015年的其他月份一个不少。
对此,苏海南建议,“原来制度没有规定非得是几月份进行调整,但多数是上半年调,今后要进一步完善调整的时间,需要在年度内定一个调整区间。”
经济下行企业经营困难,最低工资标准增幅下降
我国现行最低工资标准自2004年3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多年,各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水平历经了较大幅度上涨。但是,现阶段,中国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企业效益增长也面临困难。在当前经济下行期,考虑到企业用工成本与效益等因素,政府要在平衡物价涨幅与企业用工成本等因素间平衡。因此,目前,一些地方已经开始“合理调节最低工资标准增长幅度”。
根据人社部统计,过去5年间,全国最低工资标准年平均增幅为13.1%。根据统计,截至发稿前,仅13个省份的最低工资增幅超过了13.1%,占1/3多;今年调整的省份中,仅辽宁(17.7%)、重庆(20%)超过了13.1%。
针对最低工资增幅下降,有专家将其归为“与经济下行时期企业经营困难有关”,对此,苏海南表示认同,他认为,增幅下降是与经济下行时期企业经营困难有关,各地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量力而行调整增长幅度,经济增长速度快的,可以继续择时合理调整,经济增长速度慢和下降的,“像东三省只宜暂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