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工资是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以下是yjbys小编分享的加班与加班工资那点事,更多内容请关注(yjbys.com/hr)。
1、什么是加班?
说起加班,相信大家都不陌生。但从法律角度来说,到底什么是加班呢?
所谓加班,依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的有关规定,是指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工作。
对于标准工时制的劳动者来说,凡是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的工作都应当算为加班。
2、加班有时间限制吗?
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3、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列举了几种用人单位应当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的情形:
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4、加班费基数包括哪些?
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是计算加班费的基数,它是指在法定正常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所应获得的劳动报酬。
包括:①基本工资(底薪);②技术津贴;③岗位津贴;④物价补贴;⑤全勤奖。
5、调休可以代替加班费吗?
针对通常情况而言,只有休息日的加班才是可以安排调休的,延长时间的加班与法定休假日的加班,依然应当支付加班费。
那么现实问题来了,双休日出差是否算加班?
双休日出差是否算作加班,关键要看劳动者当天是否提供了本职工作范围内的劳动。如果您在双休日到客户那里维修设备,就是提供了正常劳动,根据《劳动法》第44条的规定,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如果您出差期间在双休日内并未提供劳动,而是处于休息状态,那该双休日则不能算加班。
6、弹性工作制节假日有加班费吗?
目前我国实行的特殊工时制度为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就是俗称的弹性工作制。
并非所有岗位都能实行不定时工作制,而且实行不定时工作制需要得到劳动行政部门的审批。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第四条规定:“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一)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二)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三)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因此,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由于上下班时间不固定,用人单位对其也不作考勤要求,所以不能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作日超时工作的加班费以及双休日工作的加班费。但是如果法定节假日工作,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在综合计算周期内,如果劳动者的实际工作时间总数,超过该周期的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总数,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单位要按规定支付职工加班工资。
7、哪些情况下不能拒绝加班?
我国《劳动法》对延长职工劳动时间作出了具体限制。但为了公众利益的需要,《劳动法》也明确规定,单位在某些特殊情况延长工作时间可不受相关限制。
不可抗力因素: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的;
公众利益需要: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设备检修保养: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国防紧急任务: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者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的。
8、员工不愿加班,用人单位能否扣奖金?
《劳动合同法》第31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
用人单位不能单方面决定是否要求员工加班。劳动者有权拒绝超过法定时间加班,聘用方无权以劳动者不加班为由扣发奖金。
9、哪些情况属违法安排加班加点?
用人单位违法安排职工加班加点,必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其警告、责令改正、罚款等行政处罚。
强迫加班加点:用人单位未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按每名劳动者每延长工作时间1小时罚款100元以下的标准处罚。
超时加班加点:用人单位每日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超过3小时或每月延长工作时间超过36小时的,应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按每名劳动者每超过工作时间1小时罚款100元以下的标准处罚。
违法要求女职工加班加点:用人单位安排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安排女职工延长工作时间,应责令改正,并按每侵害一名女职工罚款3000元以下的标准处罚。
10、哪些情况是没有加班费的?
(1)、私自加班没有加班费
私自加班是指员工在未经用人单位安排或批准,主动延长工作时间的个人行为。
《劳动法》第41条规定,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在法律中强调了加班应该是“用人单位安排的”,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加班的,或由员工提出加班申请,经用人单位审批同意的,都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加班。
而员工未经同意,为了能提前完成工作,主动延长工作时间的,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加班,不能请求加班费。
(2)、合同约定需加班,不用再付加班费
员工被一家科技公司聘为机械技术员,当时双方约定年薪9万元,周六需要加班。这样情况下, 加班费应认定为包括在年薪之内,也就是说用人单位无须在年薪外再额外支付加班费等。
现在采用年薪制的用人单位很普遍,建议无论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约定时均应明确包括范围,以此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五类劳动者加班是没有加班费的
在原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对于加班费的适用人群有明确规定。
其中第4条规定, 公务员;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除外);现役军人;家庭保姆等不适用劳动法。因此,这5类劳动者加班是没有加班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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