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考核以部门为单位、以部门工资总额为基数进行。即该部门业绩超过考核基准,就按一定比例予以奖励,反之扣罚。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你是老板怎么发工资相关文章,希望能帮到大家,更多精彩内容可浏览(yjbys.com/hr)。
天下制度一大抄,大家的制度都一样,问题也一样。制度创新就是要打破成规,对见怪不怪的问题打破沙锅问到底。比如说工资,为什么管理者一定要比下属高?坐办公室的一定要比一线员工高?正式工一定要比临时工高?
深圳升晟电子有限公司(应企业要求采用化名)是一家生产无线、红外线遥控器的企业,工资体系也是照搬惯例:“基本工资+浮动工资+加班工资”。其中生产人员基本工资占70%,浮动工资占30%;非生产人员基本工资占80%、浮动工资20%。
而基本工资,又按岗位、职级、学历、技能等因素设置了一大堆等级,什么行政五档、技术六档、产线七档;浮动工资则根据每月的工作绩效来确定,以奖勤罚懒,总额上有一个控制,由人力资源部门平衡掌握。
几年下来,公司老板发现其中存在几个明显问题:
一是“基本工资”往往是“谈”出来的,而不是“干”出来的。谁在入职前会编简历,会坐地要价,基本工资就会很高,之后的浮动变化都以此为起点,老实人吃大亏、吃长亏。
二是“基本工资”只能升不能降。入职年限越长,工资档位就越高,不自觉又回到论资排辈的老路上。
三是“浮动工资”貌似“动”了起来,但由于考核指标一大堆,员工便挑肥拣瘦,对容易完成的指标超额完成,难以实现的指标差一些也没关系。因为加权计算后,工资照样拿全额。
再揉进去“德勤能”等易受主观印象和人情关系影响的指标,明明绩效大不同,综合一下、平衡一下,就没多大区别了,实质上成了另一种形式的“大锅饭”。
更糟糕的是,这种工资制度使得企业内部充斥着等级观念,工资高低主要取决于级别、资历、学历等工作努力之外的因素。工人再怎么玩命,拿到的工资可能仍然只是经理的零头,即使这个经理天天在混日子。
虽然公司老板看到了这些问题,但究竟怎么解决?
于是公司找到我们,经过我们制度设计师的潜伏式调研、系统化设计、可行性检验和参与式实施等一系列过程,最终形成方案并投入运行,达到了预期效果。
一年之内,员工人数没变,工资总额增长了21%,但销售额增长了1.4倍,客户满意度更达到前所未有的99%。这其中的奥秘,就是工资彻底“动”了起来,谁干得多、干得好,谁就拿高工资。下级的工资有可能超过上级、一线员工能超过管理者、临时工能超过正式工。
首先,对整个企业的业务流程、工作流程和管理流程进行梳理和简化,使之清晰明了。然后对各部门实行“关键指标考核”,一个部门一段时期只考核一个指标,譬如交货及时率只抓物控,质量合格率只抓质控。
如果受罚部门能提交确凿证据,证明考核指标未能完成是由另一部门造成,则其扣罚由另一部门承担。
其次,绩效考核以部门为单位、以部门工资总额为基数进行。即该部门业绩超过考核基准,就按一定比例予以奖励,反之扣罚。
由于部门经理更了解员工的努力情况,因此奖罚金额由他分配,分配结果张榜公布。
不过,为防止部门经理滥用分配权,还要附加一条规定:如果该部门半数以上员工对分配结果不满,可联合向总经理提出异议,一年发生两次,则撤销该经理职务。连奖惩公平这种基本事项都做不好,不撤你撤谁?
奖惩明确后,在此基础上,实行基本工资浮动。具体办法如下:
1、任何员工,连续半年或在一年8个月当中,如果其所获奖金,每个月都达到或超过其工资的10%,则晋升一级工资(10%);反之,如果所受扣罚,每个月都达到或超过其工资的10%,则降低一级工资(10%)。
2、部门经理,如果该部门在连续4个月或一年6个月当中,所获奖金总额,每个月都达到或超过其部门工资总额的10%,则晋升一级工资(10%);反之,如果所受扣罚总额,每个月都达到或超过其部门工资总额的10%,则降低一级工资(10%)。
3、工资浮动每季度调整一次,上不封顶,下不保底(以深圳市最低工资为限)。
经过几轮调整之后,老是做得差的员工,不用公司辞退,自然会卷铺盖走人。
这种制度安排,根本不去理会原有工资体系是否公平合理,既然历史纠结不清,那就团结一致向前看,通过动态运行机制,将历史问题化解于无形。
与之相配套,公司还要为每位员工平等地提供晋升机会,晋升制度安排如下:
1、岗位出现空缺时,首先实行内部公开招聘,不限原有职级、不限原有岗位,清洁工也可以应聘部门经理。内部招聘不成,方可对外招聘。
2、内部招聘实行员工自荐、上级主管审核举荐相结合,如该员工经考核通过及三个月试用期后正式就职,则将其三个月工资新增部分奖给举荐人。
3、内部招聘,除了考察员工的专业技能外,还要着重考察其在公司原有岗位的工作业绩和奖惩记录。
这套量身订做、别具一格的工资方案及晋升制度,中心思想只有一个:英雄不问出处,黑猫白猫抓着老鼠就是好猫,死老鼠也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