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语:关于事业单位实施的绩效工资大家知道多少?下面是小编收集的绩效工资的问题解答,帮助大家了解与学习更多的绩效工资。
一、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概述
1问: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背景是怎样的?
答:2006年党中央、国务院研究决定,改革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岗位绩效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特殊岗位津贴和绩效工资四部分组成。其中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特殊岗位津贴由国家实行统一管理。而绩效工资改革,国务院提出了“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因地制宜、稳推进”的“十六字方针”。第一步义务段段学校、第二步医疗卫生系统;第三步:其他事业单位。
2问:当前事业单位收入分配领域存在哪些问题?
答:2006年工改后,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一直未能建立起来,分配秩序混乱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一是收入高低与创收能力决定;二是内部分配办法不透明,没有体现业绩与贡献;三是对退休人员的待遇保障不足,矛盾突出;四是对事业单位领导的工资管理缺乏制度和政策规定等。
3问: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有何重要意义?
答:对规范事业单位收入分配秩序,完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促进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二、范围对象和执行时间
1问:事业单位非正式人员能否列入绩效工资的范围?
答:不能。
2问:绩效工资从什么时候起开始实施?
答: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
三、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的核定问题
1问:实施绩效工资后,工资结构有何变化?
答:工资收入主要分为以下四块:
一、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10%部分,实施前后不变仍为1.45万/人.年);
二、国家规定的特殊岗位津贴(如教龄津贴、班主任津贴、特级教师津贴等。实施前后仍保留且不变标准);
三、按规定保留的改革性补贴(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补贴、养老补贴、住房补贴等实施前为2.19万/人.年,实施后仍保留且不变标准);
四、绩效工资。实施前2011年我校为8.08万,实施后总体略有增加。
2问:哪些项目纳入绩效工资范畴?
答:原国家规定的年终一次性奖金,即第13个月工资;省定职务津贴、市职务津贴、工作津贴、岗位津贴、保留津贴、月奖金余额、午餐补贴等;单位自行发放的津贴、补贴、福利等(实施前8.08万/人.年)
3问:市属高中段学校绩效工资水平首次如何确定
答:按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平均水平确定。(同城六区待遇;其他事业单位7.16万/人.年,教育系统预计为8.1万)。
四、绩效工资分配问题
1、问:主管部门对学校绩效工资总量如何调控?
答:教育局在对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核定时,一般应在总量中预留10%作为年终绩效考核奖,及系统内部平衡(预计我校会发放800元/月的下乡补贴、400元/月的寄宿学校津贴)。按照考核结果发放考核奖。学校提取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5%额度用于单位奖励基金。
2、问:绩效工资包括哪些内容?
答: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一般按月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在绩效工资中所占的比重为50-70%。我局:60%,实施前:30%
宁外实施前后的变化情况
原建行统发工资中,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10%)、改革性补贴(如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养老金贴等)不变,与这次绩效工资实施无关,前后保持不变;其余的各类省、市津补贴(年人均总量1.36万,月人均约1130元),绩效工资实施后,将全部被清理掉,取而代之的是基础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全年人均总量:4.36万,月人均3637元,月人均增加:2507元。
实施前我校发在浦发银行中的校内结构工资(含校发的月奖金余额、保留津贴50元,午餐补贴、目标考核奖、包括各类福利、成果奖、下乡补贴、交通补贴、四课补贴、行政值日补贴及各类奖、加班费)年人均总量:6.72万,每月人均数为:5600元 。新的绩效工资实施后,原校内结构工资全部取消,新的结构工资按奖励性绩效工资方案执行,下乡补贴与夜自习管理津贴市教育局将给予适当补助。
3问:基础性绩效工资设立哪些项目?
答:基础性绩效工资设立生活补贴、岗位津贴、工龄补贴等三个项目。各地、各校不得自行设立其他项目。
4问:生活补贴如何定位?
答:生活补贴主要体现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水平等因素,不同岗位执行统一标准。
5问:岗位津贴如何定位
答:岗位津贴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因素,与本人现聘用的岗位(任命的职务)挂钩,实行一岗一薪。
6问:工龄补贴如何定位?
答:工龄补贴主体现工作年限的因素,设置工龄补贴有利于解决老员工的待遇保障问题,平衡新新老教职工的收入分配关系。工龄补贴计入生活补贴,一并发放。
7、问:如何理解基础性绩效工资分配和考核的关系?
答;对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基本工作量和学校规定的其他工作任务的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对未履行岗位职责或未完成基本工作量和学校规定的其他工作任务的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减发岗位津贴。具体办法各学校结合人员岗位绩效考核办法制定。
8、问:基础性工资的生活补贴如何计发?
答:生活补贴中的工作年限是指本人按现行政策确定的连续工龄,符合规定工作年限条件的人员,其生活补贴的调整时间统一为每年的1月1日。
新参加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和博士、硕士毕业生见习期内生活补贴按见习期标准执行。
教职工探亲假、婚假、丧假、病假、产假等假期期间,生活补贴全额发放;事假期间生活补贴按同期基本工资计发比例计发。
9、问:基础性绩效工资的岗位津贴如何计发?
答:岗位津贴标准均按本人现执行的岗位工资等级确定。岗位变动人员,可从岗位变动的次月起执行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津贴标准。新毕业生执行见习期标准。
教职工探亲假、婚假、丧假、病假、产假、事假等假期期间,其岗位津贴均按同期基本工资计发比例计发。
对未履行岗位职责或未完成基本工作量和单位规定的其他工作任务的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减发岗位津贴。具体办法各学校结合人员岗位绩效考核办法制定。
10、问:奖励性绩效工资如何实施?
答:学校绩效工资总量在用于基础性绩效工资发放后,其他可用于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各学校可按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3%-5%比例提取学校奖励基金,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对有突出业绩人员实施专项奖励。
11、问:如何理解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答: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在基础性绩效既定的前提下,奖励性绩效工资是学校搞活内部分配的主体,在考核的基础上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方式和办法,设立超工作量补贴,考勤奖、突出贡献奖、教学质量奖、目标考核奖等。奖励性绩效工资侧重于效率,因此学校在进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时,要充分发挥激励作用。一是要避免平均主义,干好干坏一个样,多干少干一个样。对于考核不合格者可以不发奖励性绩效工资。二是要避免重复按岗位进行分配。
奖励性绩效工资要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优异业绩的人员倾斜。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不唯职务、不唯资历,奖励性绩效工资应以工作量和实际贡献为主要的考量因素,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因此,对于个体而言,允许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绩效工资水平高于学校主要领导,高于职称高、资历老的人员。
12、问:对于个人而言,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是否存在比例对应关系?
答:对个人而言,基础性绩效工资在岗位、工龄等因素既定的前提下,基础性绩效工资是大致可以明确的,主要起到保障的作用。而奖励性绩效工资,各学校在考核的基础上,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方式和办法,主要起激励作用。个人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没有比例对应关系。
13、问:学校制定的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要经过哪些程序后才能组织实施?
答:学校制定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分配办法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报教育局批准,并在单位公布。
五、相关政策规定:
1、实施绩效工资后,学校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贴、补贴或奖金,不得突破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不得违反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每年审计,结果予以通报,其中违反规定超发的部分,要冲抵学校下一年度的绩效工资总量。
2、绩效工资应以银行卡的形式发放,原则上不得发放现金。学校工会费、集体福利和其他专项经费要严格按照现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使用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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