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安徽省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

发布时间:2017-10-26 编辑:晓玲

  引导语:关于2016年安徽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通知,大家知道哪些?下面是小编收集的最新消息,与大家分享,欢迎大家阅读!

2016安徽省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

  1月份,省级地方两会密集召开。在已经召开两会的30个省份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成为各地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之一。围绕着养老金、工资、社保、教育、休假等民生话题,多地推出了相关措施,这些也将直接影响当地老百姓的生活和“钱袋子”。宁夏、青海、河南、云南、海南、天津、吉林、辽宁、黑龙江、山西等省份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今年要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上海提出“提高养老金水平”,山东提出“提高基本养老金”。

  此外,湖南提出“按政策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西藏也提出“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可见,多地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今年或将迎来再次上涨。去年1月1日起,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提高10%,实现了“11连涨”。人社部最新数据显示,去年全国7974万名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调整后基本养老金月人均超过2200元。

  部分地区今年有望实现养老金并轨后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同步调整。去年1月14日,《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公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开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决定》还要求,根据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变动等情况,统筹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

  安徽地区尚无最新消息,下文为大家整理2015年标准。

  关于2015年安徽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通知

  皖人社发〔2015〕9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6号)规定,经省政府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现就我省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老金调调整人员范围和执行时间

  凡2014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含退职,下同)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列入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范围。参照机关同类人员办法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企业离休人员和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依据有关规定按事业单位政策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前退休人员、原国有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不列入调整范围。

  调整基本养老金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二、老金调调整标准

  1.定额调整部分:每人每月增加125元。

  2.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部分: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工龄,下同)每满1年每月另增加2元,累计缴费年限尾数不足1年的按1年计发。

  3.高龄另增加养老金部分: 2014年年龄在70-74周岁、75-79周岁、80-84周岁、85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另增加至140元、180元、260元和 330元(以前年度已经享受过高龄另增加基本养老金但达不到此标准的,分别补齐到此标准)。

  4.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确保其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

  三、资金列支

  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从各地养老保险历年结余基金中支付,结余不足的按省级统筹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统筹考虑。未参保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四、工作要求

  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广大企业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及时调度落实资金,畅通发放渠道,于4月底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兑现到位,并确保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要准确把握政策,正确引导舆论,耐心细致做好政策咨询解释工作。工作中遇有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报告。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财政厅

  2015年3月31日

  从通知中可以看出,安徽省2015年调整基本养老金分为三部分:

  第一部分为定额调整部分,每人每月增加125元,体现公平。据了解,相比2013年的普调90元,2014年的普调95元,今年的普调幅度为近年来最大。

  第二部分为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部分,按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2元,缴费年限尾数不满1年的按1年增加,体现激励,鼓励多缴多得;

  第三部分为高龄倾斜部分,对2014年年满70—74周岁、75—79周岁、80—84周岁、85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另增加至 140元、180元、260元和330元(自2006年以来因年满70周岁及以上(含2006年、2007年调整基本养老金时女性退休人员年满60周岁) 已享受另增加基本养老金,但达不到此标准的,分别补齐到此标准)。

  对高龄的退休人员适当倾斜,体现了对退休早、基本养老金水平偏低的各类群体的统筹照顾。

  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确保其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

  据悉,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正在抓紧核对信息,调度落实资金,畅通发放渠道,确保4月底前将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位。

  我省近十一年企退人员养老金调整情况

  2005年每月增加 75元

  2006年每月增加 85元

  2007年每月增加 90元

  2008年每月增加 55元 (1.5乘以工龄)

  2009年每月增加 65元 (1.5乘以工龄)

  2010年每月增加 80元 (1.5乘以工龄)

  2011年每月增加 90元 (1.5乘以工龄)

  2012年每月增加 100元 (2乘以工龄)

  2013年每月增加 90元 (2乘以工龄)

  2014年每月增加 95元 (2乘以工龄)

  2015年每月增加 125元 (2乘以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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