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工资计算方法,小时工资计算方法,加班费计算方法

发布时间:2017-11-05 编辑:晓玲

  引导语:关于工资的问题,企业的员工是最敏感的,下面是小编收集的一些日工资计算方法,小时工资计算方法与加班费计算方法,欢迎大家阅读!

日工资计算方法,小时工资计算方法,加班费计算方法  

  日工资,小时工资

  日工资计算方法:日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用于有缺勤,工作未满一个月等情况下的工资计算)

  小时工资计算方法: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8)

  节假日加班费计算

  节假日加班三薪(月工资收入÷21.75×300%)、公休日加班双薪(月工资收入÷21.75×200%)

  春节长假七天总加班费=月工资收入÷21.75×300%×3+月工资收入÷21.75×200%×4

  上述案例案例以春节长假七天加班为例,前三天是法定节假日(即除夕、春节、初二)拿三薪,每天加班费为(月工资÷21.75×300%),后四天是双休日调休(即初三至初六)拿双薪,每天加班费为(月工资÷21.75×200%)。

  几个固定数据说明

  按照法律规定,每月工作时间为20.83天,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全年制度工作时间为250天,全年节假日及公休日为115天。

  计算方法:每月工作时间 20.83=(365-104-11)÷12;月计薪天数 21.75=(365-104)÷12);全年制度工作时间 250=365-104-11;全年节假日及公休日 115=104+11

  最低工资

  最低工资不包括以下各项:(一)加班加点工资;(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四)企业或雇主通过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企业包吃包住属于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不能纳入最低工资标准计算范围。此外,实物及有价证券,如单位发给员工的劳保物品、餐票、电影票等,也不能作为计算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试用、熟练、见习期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其所在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各地最低工资

  北京:1160;厦门:1100元;上海:1280元;长春:820元;深圳:1320元;绍兴:1160元;;;;

12省市区最低月工资标准
序号 省份 调整后 调整前 所属经济板块
1 浙江 1310 1100 东部
2 广东 1300 1030 东部
3 上海 1280 1120 东部
4 天津 1160 920 东部
4 北京 1160 960 东部
6 江苏 1140 960 东部
7 山东 1100 920 东部
7 福建 1100 900 东部
9 山西 980 850 中部
10 宁夏 900 710 西部
11 重庆 870 680 西部
12 陕西 860 760 西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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