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 工资税 " 起征点要变了,谁最受益?

发布时间:2017-12-05 编辑: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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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税起征点已四年未调整

  ▲2011 年个税改革纳税人各阶段收入税负增减比对表(枕头财经)

  个人所得税关系到我们每个人,是个人理财中的重要话题,也是与拉动内需、收入分配制度、通货膨胀预期等近来大家关心的宏观经济问题直接相关的个人财务问题。

  目前我国实行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受到广泛的诟病,穷人和中产阶层成为了纳税的主力军,富人反而有各种方式免于交税。而且尽管要求改革的声音提了很久,却一直没有实质的改变。

  个税起征点自 1980 年确定为 800 元后历经了三次调整,2006 年提高到 1600 元,2008 年提高到 2000 元,2011 年提高到目前的 3500 元。

  之后四年个税起征点再未进行上调。起征点四年不调,但人大代表及社会舆论却每年都会发出上调呼声,而财政部有关官员每次的表态都差不多,即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问题将在个税改革中统筹考虑,换言之,个税起征点的调整在改革后才能再次启动。

  在 2015 年的两会上,上调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呼声再起,全国人大代表、格力空调董事长董明珠等多位人大建议将个税起征点上调至 5000 元。

  人大代表建议提高工资起征点

  在今年 3 月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期间,王法亮等 30 位代表、刘绍英等 30 位代表提出两件议案认为,近年来个人所得税法的滞后性日渐凸显,工薪所得的起征点仍需提高,个人所得税法六次修改忽视了工薪所得纳税人之外的其他劳动者,缺少反避税等国际税收内容,建议修改个人所得税法。

  财政部认为,关于提高起征点,在下一步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改革中将对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问题进行统筹研究和考虑;关于其他所得项目的减除费用标准,其他所得与工薪所得的计税方法、税率不同,税负不能简单比较;关于个人海外避税,将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以及其他国家财税部门配合,强化境外所得的个税征管。

  谁在交个税?2800 万人

  中国个人所得税税法,已经 35 年没有全面修订了。除了将起征点从 1600 元上调至 3500 元,这项与普通百姓关系最密切、也最直接的税收制度,几乎维持着上世纪 80 年代初的面孔。

  在 2015 年的两会上,上调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呼声再起,全国人大代表、格力空调董事长董明珠等多位人大建议将个税起征点上调至 5000 元。

  20 年间,经过数次调整,中国的个人所得税渐渐开始被诟病为 " 工资税 ",即上缴人群以工薪阶层为主。据 2004 年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数字:2004 年中国个人所得税收入 1700 多亿元,65% 来源于工薪阶层。而另据财政部的公开数据,2012 年中国个人所得税收入 5820 亿元,其中,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收入为 3577 亿元,占 61.4%,2013 年,这一数字上升为 62.6%。

  全国政协委员,财务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贾康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 现在中国交个税的人只有 2800 万人,占不到整个人口总数的 2%。这说明个税已经相当边缘化了,如果再提高起征点,还有多少人能交税呢?"2015 年 3 月 6 日,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记者会上同样表示," 目前个人所得税的税制不合理,简单地提高个税起征点并不公平。"

  本次个税改革谁会最受益

  多位专家表示,十八届五中全会关于收入分配改革的基本原则会在个税改革中有所体现。《建议》提出,实行有利于缩小收入差距的政策,明显增加低收入劳动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加快建立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 提低、扩中、调高,大的方向还是很清楚的," 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表示," 提高起征点肯定不是未来改革的方向,改革要放在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模式的总体框架下去设计具体方案。"

  我国最早提出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是在 1995 年,至今已经过去了 20 个春秋,我国仍然是分类征收个人所得税。在即将上报的个税改革方案中,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哪些个人收入继续分类征收个税,哪些收入纳入综合征收范围。

  确定了综合征收范围后,还需要确定综合计征的税率。现在工资、薪金所得税率范围是 3% 至 45%,共计七档税率,综合所得的税率是和薪资所得税率一样,还是有所调整,尚需进一步明确。张斌表示,工资薪金所得税是每个月由单位代扣代缴,相当于预缴;综合计征后,综合税率的高低涉及个人是需要补税还是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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