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员工的工资没得商量,这很常见,尤其是对于入门级工作而言,那么大家觉得这样的工作机会是否公平?
如果你去参军,成为公务员,当警察,或者做大学教授,这些工作的薪酬都是与岗位挂钩,与人无关。你会得到与其他人相同的条件。
许多公司也是如此。例如,我的第一份工作是在高盛公司(Goldman Sachs)。当年与我从事相同职务的大学毕业生,都收到了完全一样的条件。虽然高盛可能是世界上薪酬最高的公司,但对于刚毕业的学生而言,我们整个项目团队都领取相同的薪酬。
如果条件不错,不妨接受它。否则,还是另谋高就吧。
创业者、投资人、导师戴维匠圠斯的回答
首先,放下自己的架子。工资条件不存在“公平”或者“不公平”之说,也不可能带有“侮辱性”。这只是一份工作邀请,接受与否完全由你自己把握。
如果提出条件的公司表示,工资没有商量余地,那就接受它,因为这些工资起码能让你的生活变得更轻松。很简单,你现在有两个选择:真诚地接受这份工作,努力在这个初级岗位上做到出类拔萃;或者礼貌地拒绝,然后继续求职。没什么大不了的,也没必要过于情绪化。如果工作和薪酬都不适合你,你完全可以拒绝。如果他们不准备讨论工资问题(这在初级工作岗位上很常见),那就继续寻找其他机会,但千万不要说“不公平和侮辱性”这些愚蠢的话,断了自己的后路。
企业家吉尼愠利亚平的回答
几年前,我接受了一份薪酬不容商量的工作,而且我只要了一半的工资。为什么?因为我当时只剩1,000美元,因此,必须想办法在纽约生存下去,而且在那家公司工作的经历,对我来说非常宝贵。
虽然很难,但我还是坚持了下来。我租了一个小房间,租金360美元。我第二份工作的薪酬远远高于市场水平,我在那个大城市里过得很好。对于每一份“不公平”的工作邀请,可能会有些人希望抓住这次机会,把它作为开启辉煌事业的第一步。这是非常公平的。如果你不是我所说的“这些人”,那说明这样的工作不适合你。
可以这样来回答你的问题:提供没有商量余地的工资,是绝对公平的。想象一下,假如对方提供了远远超出你预期的条件,比正常工资水平高出一倍,而且不容商量——这种条件是否依然不公平?
下面,按照你的本意来回答你的问题:没错,提供非常低的工资也是公平的。这是一个供需关系决定的自由市场。你不喜欢这样的工资?那就继续找其他机会!企业要么会找到愿意接受这种条件的人,要么不得不提高条件。你的生活状况和你要支付的租金与此无关;换句话说,初级职位的工资由市场决定,而不是某个人。
这个问题有趣之处在于使用了“公平”这个词,让你看起来非常愤怒,或者对现状不满。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绝对公平。公司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招聘。
有些公司会提前公布薪酬;有些公司则会保密;也有公司会留出协商的余地。正如有的人所说的那样,在教育机构、军队和政府部门,固定工资是惯例。
此外,这家公司能够这么做,很可能就是因为工作地点在旧金山,而非像你所说的那样不顾这一事实。
我们不妨把问题修改一下:我参加了一个初级工作岗位的面试,雇主表示这份工作的工资没有商量余地——面对这种情况,最好的应对方式是什么?
在我看来,如果你刚刚踏入职场,还有许多东西比工资更重要。你能否遇到一位可以作为导师的好上司?你能否和同事融洽相处?你是否进入一个蓬勃发展的行业?这份工作能否保证工作与生活的平衡?公司的上下班时间是否可控?最重要的是,你能否学习足够多东西,是否在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如果这并非你梦想的工作,它是否至少能让你离自己梦想的工作更进一步?
总之,即便公司给出了固定工资,你还有其他内容可以试着与对方协商。公司是否会提供签约奖金?你能否多获得一周假期?你能否要求参加某个项目?你能否参加行业活动?你能否参加有利于个人职业发展的培训?
如果你刚刚踏入职场,你的影响力比不过更有经验的人,所以你需要找到与雇主打交道的恰当方式。然而,即便你提出要求但没有得到任何回报,至少你锻炼了一项对未来职业发展非常宝贵的技能。
招聘官丹攠格登的回答
给每一件事设定预算公平吗?
你知道,有的人可能会一直等到自己喜欢的商品打折,才会买下来,因为他们不愿意全价购买。这公平吗?
我们不可能全都住在顶层公寓里,所以我们会根据自己的意愿和支付能力选择住房。
公司(更像是一个人,而不是由数千个人组成的匿名实体)在招聘时,也可以做出同样的选择。公司有预算,而且必须严格遵照预算。时间会证明,他们是否正在做最好的决定。
而作为一名潜在员工,你可以决定是否接受。
至于说“公平”,谁敢说生活中事事都公平呢?雇主不是你的父母;他们是一家公司。他们会做感觉对自己最有利的事情;让你心满意足充其量就是个偶然事件。
如果你认为这不公平,放弃它便是,但如果你指望其他潜在雇主会按你想象的那样对待你,那你注定会失望。
人社部:谨慎推进工资收入分配改革
作为旨在缩小收入分配差距的重要改革内容,人社部将在2015年谨慎稳重推进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人社部部长尹蔚民在日前召开的全国人社工作会议上表示,2015年人社部将逐步理顺收入分配关系,做好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工作,进一步健全企业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
一位参与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专家对记者表示,工资收入分配改革涉及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诸多部门,改革主体和内容庞大而繁多。按照人社部的推进步骤,首先进行的是央企高管薪酬改革,目前该方案已经尘埃落定,“接下来,人社部将重点推进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员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建设和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改革。”
事实上,在推进企业工资制度改革方面,2014年人社部推进的企业工资分配宏观指导调控工作取得进展,全年已有19个地区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14.1%。尹蔚民说,人社部将在2015年逐步理顺收入分配关系,进一步健全企业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
“人社部率先推进的《工资支付条例》有望成为下一步工资收入分配改革的破冰之作。该条例将会替代由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上述参与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专家称。
不过,这份将出台的《工资支付条例》仅重点解决工资支付问题,真正能够推动各地建立起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的,还是将在《工资支付条例》之后出台的《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将会涉及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具体机制,以及拒不执行该制度所应该受到的惩罚。”上述专家表示,《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将有助于推动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深入进行,不过,出台时间尚未明确。
尹蔚民称,2015年人社部将稳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高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事实上,由人社部负责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已于2014年7月1日正式施行。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表示,人社部还将制定出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释义,加强政策宣传解释,并研究制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考核和竞聘上岗等方面政策。
不过,对于公众关注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此次全国人社工作会议并未有太多着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