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201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发布时间:2017-12-30 编辑:晓玲

  工资指导线的作用有哪些?有关广西壮族自治区201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信息,大家知道多少呢?下文就是小编收集的201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欢迎大家阅读!

广西壮族自治区201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发布我区201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桂人社发〔2016〕59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劳动法》和原劳动部《关于印发〈试点地区工资指导线制度试行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7〕27号)的有关规定,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我区201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发布如下:

  一、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率8%作为企业工资增长的基准线。企业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比上年提高,职工工资水平可围绕基准线进行增长。

  二、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率12%作为企业工资增长的上线(预警线)。企业经济效益有较快增长,工资水平可相应增长,但要根据企业的承受能力,量力而行。

  三、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率3%作为企业工资增长的下线。企业经济效益较低或亏损时,职工工资水平可围绕下线适当给予增长。

  四、企业应根据自身的情况,依据本工资指导线进行工资集体协商,合理确定本企业的工资水平。在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区间内,对工资水平偏高、工资增长过快的国有企业,建议不超过基准线。

  五、企业工资指导线原则上适用于广西境内各种经济类型的企业和按照企业方式进行经营性活动的各类机构、团体。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10月20日

 

  多地2016年工资指导线出炉

  北京市人社局8日发布了201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的基准线为9%,上线为15%,下线为4%。

  北京市人社局介绍,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参照基准线安排本企业的工资增长水平;前两年效益增长较快,2016年预计效益增长依然较快的企业,原则上不得高于上线安排本企业工资增长水平;效益情况与往年持平或略有下降的企业,参照下线安排本企业的工资增长水平。

  据了解,企业工资指导线由基准线、上线(又称为预警线)和下线构成。它是政府根据当年经济发展调控目标,向社会发布的年度工资增长水平的建议,并不具有强制约束力,但为企业与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以及企业自身合理确定工资增长水平提供参考依据,同时也是国有企业实现工资总额管理的重要手段。

  随着北京市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出炉,据中新网记者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已有北京、山东、山西、内蒙古等地区公布了2016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具体来看,山东工资增长基准线为8%,上线为13%,下线为3%;山西基准线为7%,上线为11%,下线为4%;内蒙古基准线为8.5%,预警线为13.5%,下线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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