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员工纪律管理制度
在生活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员工纪律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员工纪律管理制度1
一、工作纪律
1、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2、各部门实行总经理领导下的部门经理负责制。
3、公司实行责、权、利相结合的分级管理方式,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的总原则。
4、为公司的健康成长,超常规发展,向社会提供安全、高效、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为公司赢得最佳经济利益是公司全体员工的行为准则,即公司最高利益原则。
5、各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职工,必须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和权限处理各项工作。处理超越职权范围事项,须经上级授权或征得上级同意。特殊情况下,无法请示,则应以公司的最高利益原则为标准,恰当处置,事后尽快报告。重大事项,以先口头,后文字报告方式处理。
6、公司对全体职工的'基本要求:听从指挥;工作严谨、高效;信息传递渠道畅通;团结协作,工作不许推诿;勇于负责;开拓进取。
7、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分配和调动。
8、公司推行“唯贤、唯才是举”的用人标准,按能绩升降职级,全面测评,每年考核。
二、劳动纪律
1、严格遵守劳动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2、劳动中,认真负责,不脱岗,不串岗,不做与本职无关的事。严禁在工作场所打闹喧哗。
3、在工作场所,不准穿拖鞋、短裤衩和背心。需统一着装岗位必须按要求着装。
4、严格遵守本岗位的操作规程,按岗位要求完成任务,做好各种原始记录。真实、准确填报各种数据。反馈、传递各种信息。
5、严格按规定使用生产设备,爱护各类财产、专用设备设施及其他劳动工具。保证公司资产完整,使生产设备等处于良好状态。
6、学徒工,见习、实习及处于培训阶段的职工,未经本部门领导考核批准,不得擅自顶岗、上岗。
7、严格上下班打卡制度,不得替他人代打出勤卡。出勤卡由各部门按月统计后送行政人事部审核。
三、财务纪律
1、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厉行节约,不浪费公司资财。
2、严禁以各种形式侵吞公共财产,不许私自动用公款。
3、严格遵守财务报销和审批制度,以及各种(项)财务开支标准。
4、不得冒名多报、谎报业务招待、差旅费、各种生活补贴和工作补贴等。
5、在与他人交谈中,不准涉及国家和公司的一切未经公布的经济情报和其他需保密事项。
6、不准在无保密措施的地方,存放需保密的文件资料。
7、不准携带机密文件资料外出访友、回家和出入非工作需要的场所。
8、不准在普通电话、电报、传真、邮件中传送机密事项。
9、工作变动时,应及时办理保密文件、资料的移交。
四、外联纪律
1、严格执行公司的外联制度,发扬爱司爱岗的精神,维护公司的利益。
2、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及时真实反映情况。
3、与外单位人员交往,必须谦虚谨慎,不卑不亢,讲究文明礼貌。
4、严禁酗酒。在外联活动中,饮酒不得超过本人酒量的一半,一般不饮烈性酒。
5、在外联期间,不许同厂外机构或个人私自交易,不许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营私牟利或私自收受礼品。
员工纪律管理制度2
1.总则
依据
公司劳动管理的需要。
目的使考勤及请、休假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员工的出勤率,保证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工作秩序。
1管理组织
公司考勤及请、休假管理实行公司、部门二级管理,归口管理部门是总经理办公室。
考勤管理工作实行员工刷卡和部门月报考勤相结合的管理方法。
2考勤管理
员工刷卡考勤时间和考勤机编号
员工考勤时间
白班:8时—16时30分。
二班:16时30分—0时30分。
考勤机编号
办公楼考勤机为①号机;一号门考勤机为②号机;30米跨考勤机为③号机;24米跨考勤机为④号机;仓库考勤机为⑤号机。
员工班前和班后刷卡考勤时间及未按时刷卡考勤的相应处理。
全体员工根据工作位置就近考勤。
全体员工班前刷卡考勤时间:白班为8:00打铃之前、夜班为16:30打铃之前。
晚于班前刷卡考勤时间3分钟以内进行的刷卡考勤视为迟到。
晚于班前刷卡考勤时间1小时以内进行的刷卡考勤视为旷工半日。
晚于班前刷卡考勤时间3小时以内进行的刷卡考勤视为旷工。
全体员工班后刷卡考勤时间:白班为16:30打铃之后、夜班为00:30打铃之后。
早于班后刷卡考勤时间3分钟以内进行的刷卡考勤视为早退。
早于班后刷卡考勤时间1小时以内进行的刷卡考勤视为旷工半日。
早于班后刷卡考勤时间3小时以内进行的刷卡考勤视为旷工。
刷卡考勤纪律
在班后刷卡考勤时间前十五分钟以内,生产班组(含修理组、运行组)员工不得在考勤机25米范围内聚集,厂房内各办公室员工不得走出办公室(工作需要除外),每发现一人次罚款50元。
刷卡考勤过程中严禁打闹、拥挤行为,每发现一人次罚款50元。
考勤采取刷卡、拍照双向管理,只刷卡无头像拍照及刷卡信息与头像不相符两种情况均视为替刷卡;如无刷卡考勤记录,班前视为旷工,班后视为早退。
由于个人原因忘带卡,不能按时进行刷卡考勤,需及时通知行政管理员,并且每人每次进行20元罚款,如没有及时通知根据和分情况处理,不通知根据处理。
由于个人原因将卡丢失或损坏,需到总经理办公室办理补卡手续,并且由个人承担制作卡的工本费50元/张,补卡期间班前班后的考勤需及时通知行政管理员,没有及时通知根据和分情况处理,不通知根据处理。
员工因公出差管理
员工因公出差必须于提前一日办理出差手续(如出差匆忙,部门需为其办理),若行政
管理员在无考勤记录起的一个工作日内没有收到相关手续,缺勤人员视为旷工;三个工作日内没有相关手续,缺勤人员视为旷工,总经理办公室将根据绩效考核办法考核所在部门。
班中出入公司的考勤
各部部长按照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控制本部门员工班中出厂的人数。
各部部长出公司可凭员工出入证直接刷卡出公司,其他人员必须持经本部门部长审核批准的出门证和员工出入证刷卡出公司。
班中出厂时,员工需将出门证交给值班经警,并在②号机进行刷卡考勤。
员工需严格按出门证上写明的时间出厂回厂,如出厂办事时间超过出门证上所写时间,需及时向部门领导汇报,部门领导应及时告知行政管理员,否则视为早退。
各班次人员的出厂时间为该班次的考勤时间,加班时间不得出厂,否则不计加班。
乘坐班车、私家车及请车的员工在出入公司时,也需执行。
经警队必须积极配合公司劳动纪律考核及考勤管理工作,不满足、的员工不得放行。
对拒绝刷卡、没有出门条且强行出厂的员工,总经理办公室将根据绩效考核办法考核所在部门。各部门报考勤管理
各部门报考勤时间:各部门考勤联络员应于每月1-3号将本部门的上月考勤报至总经理办公室,对不能及时报考勤的部门,总经理办公室将根据绩效考核办法对其进行考核。
所报考勤需有部门领导签字。
各部门所报考勤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准有弄虚作假行为,对于错报、漏报等情况每月累计发现两处及以上,总经理办公室将根据绩效考核办法对其进行考核。
4休假管理
休假种类
(1)病假(6)婚假
(2)事假(7)计划生育假
(3)探亲假(8)丧假
(4)工伤假(9)年休假
(5)产假
病假的审批程序及管理
员工因病需治疗或休息时,须持有医院医生开的诊断书,并将诊断书和病假条一起交到总经理办公室后方可休假。
员工休病假一日及以下,病假条需有部门领导及行政管理员审核,生产工人需有工段长、部门领导及行政管理员审核;员工休病假一日以上、五日及以下,病假条需有部门领导、行政管理员及系统领导审核,生产工人需有工段长、部门领导、行政管理员及系统领导审核;员工休病假五日以上,病假条需有部门领导、行政管理员、系统领导及总经理审核,生产工人需有工段长、部门领导、行政管理员、系统领导及总经理审核(总经理出厂需有书记审核)。
员工没有按程序办理休病假手续:
(1)休假前无病假条和诊断书,视为旷工;
(2)休假前有病假条,无诊断书,视为事假;
(3)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在休假前将病假条交至总经理办公室,休假员工或所在部门应在开始休假的第一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手续,如不能及时提交,总经理办公室将根据绩效考核办法考核所在部门,员工所休假视为旷工;如有特殊情况,诊断书可在休假完毕的第一个工作日内交至总经理办公室,超过一日再交诊断书无效,所休假视为事假。
请假到期还需继续休假者,由部门为其续办请假手续,以后每周办理一次,如部门没有及时办理病假条,无病假条的休假视为旷工。
休病假的复工手续执行《长期休病假管理细则》。
事假的审批程序及管理
员工因私事请事假(或换休),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将事假条交至总经理办公室后方可休假,如没有相关手续,视为旷工。
员工休事假一日及其以下,事假条需有部门领导和行政管理员审核,生产工人需有工段长、部门领导和行政管理员审核;员工休事假一日以上、三日及以下,事假条需有部门领导、行政管理员和系统领导审核,生产工人需有工段长、部门领导、行政管理员和系统领导审核;员工休事假三日以上,事假条需有部门领导、行政管理员、系统领导和总经理审核,生产工人需有工段长、部门领导、行政管理员、系统领导和总经理审核(总经理出厂需有书记审核)。
员工无正当理由或因工作需要请假,各级领导有权不予准假。未经批准擅自休假的,按旷工处理。
探亲假的.审批程序及管理
符合休探亲假的员工,必须事先到总经理办公室办理休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休探亲假。
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员工,与父母(包括自幼抚养员工长大,现在由员工供养的亲属)、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享受探亲假待遇。员工与父母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再享受探亲假待遇。学徒工、见习生、实习生在学徒、见习、实习期间不享受探亲假待遇。
员工的父母亲和员工的配偶同居一地的,员工在探望配偶时,即可同时探望其父母亲,不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两地分居的员工在结婚的当年,不能享受探亲假去探望配偶,应从结婚的下个开始享受。
女员工在配偶工作地点生育,在生育休假期间,与配偶团聚三十天以上的,不再享受当年探亲待遇。
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如果因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员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四十五天。
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二十天。
探亲假是指员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实行休假制度的员工应在休假期间探亲,如果休假期少于探亲规定的假期,可由本单位适当安排补足其探亲假。
员工在探亲往返旅途中,如遇意外情况(例如塌方、洪水冲毁道路等),造成交通停顿,以致员工不能按期返回工作岗位的,在持有当地交通机关证明,向所在单位领导提出申请,超假日期可以算作探亲路程假期。
员工出国探亲的假期和审批手续,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工伤假的审批程序及管理
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因工负伤,经医院诊治,并在安计环保处办理工伤手续并鉴定为工伤的,可休工伤假。
休工伤假者应定期复诊。经医生诊断可终止医疗时,即属医疗终结。经劳动医务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医疗终结者,应立即上班。若医疗结束后存在残疾,公司根据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果,确定复工后的任职岗位。
产假
女员工生育第一胎(包括有指标生育第二胎的),持出生证及医院的产假证明书,可休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流产:妊娠三个月以内自然流产或宫外孕者,产假30天;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产假42天;妊娠七个月以上自然流产者,产假90天。
男职工享受陪产假,办理相关请假手续后,可休假五天。
婚假管理
员工达到法定婚龄者,凭结婚证可休婚假三天。
员工再婚者,凭结婚证明,可休婚假三天。
员工达到晚婚年龄(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的初婚),凭公司公司计划生育办公室证明,可休晚婚假十八天。
计划生育假审批程序及管理
实行计划生育手术者,凭医疗单位证明及公司公司计划生育办公室证明,可休计划生育假。
做到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女员工,凭计生办开的证明,可将产假延长至六个月。同时给男员工护理假八天,此假一律视为计划生育假。
放置宫内节育器,可休假三天;
取宫内节育器,可休假一天;
做绝育手术,可休假三十五天;
每位女职工享受一次带环假,可休假3天。
丧假管理
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办理请假手续后可休丧假三天。在外地死亡的,另加往返路程假。
年休假审批程序及管理
在见习期、学徒期的员工,只享受公司统一休的年休假;已转正定级的员工,根据累计工作年限可享受相应天数的年休假。
每年1月1日计算员工当年可休年休假天数:员工在我公司累计工作满一年不满十年的,休年休假5天;员工在我公司累计工作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休年休假10天;员工在我公司累计工作满二十年及以上的,休年休假15天。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员工在本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的;
(2)在我公司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在本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在我公司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在本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在我公司累计工作满20年及以上的员工,在本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已休年休假后又请事假、病假的,全年累计超过规定的时间,取消下一年休假资格。
年休假审批手续:
员工填写请假条,经部门领导审批、行政管理员审核及系统领导审批后,将假条报行政管理员备案后方可休假。
员工纪律管理制度3
一、严格遵守工作时间
全体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不无故缺席相关会议活动。
行政后勤人员上下班时间:
夏时制:早上8:00—11:30 下午2:30—6:00
冬时制:早上8:00—11:30;下午2:00—5:30
其它工作人员上下班时间由本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具体安排并报办公室备查。
二、考勤管理
(一)考勤要求
1、所有人员考勤采用签到制度,迟到3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算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算早退)视为旷工,确因事需要晚到或早走的,须征得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2、临时外出办理业务,必须先到单位办理签到手续,向分管领导说明情况后方能外出。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单位的,需通过电话征得部门负责人批准。
3、因公出差者需跟考勤人员说明情况,以便考勤登记。
4、行政后勤人员由综合办专人负责考勤统计,仓储、分拣、送货及安保人员上下班考勤由本部门负责人负责。出勤记录应当准确无误,不得涂改。次月1日,各部门将考勤、请销假材料等汇总后交综合办(休息日延后),月终汇总后张榜公布并扣减应减的工资。
(二)迟到及早退
1、迟到或早退一次,正式职工罚款50元,聘用员工罚款20元;每月累计超过10次的,正式职工取消当月绩效工资,聘用人员扣出当月完成任务奖励。
2、因接送车造成迟到的,本车人员所有罚款由司机一人承担;确因特殊情况时除外。
3、天气或路况不好,接送车司机与乘车人员提前做好安排,保证按时到岗。
4、车辆接送时间由管理部门根据上班时间具体安排,确保所有工作人员按时到岗。
5、因特殊原因未安排上班车的,车辆管理部门做好通知工作,员工自行安排交通工具及时到岗。
(三)旷工
1、有下列情形的,视为旷工。
未请假或者请假未被批准而擅自离岗的;请假期满,未续假或者续假未获批准而未到岗的;不服从调动和工作分配,不按时到工作岗位报到的;未经批准私自调换工作日程及岗位的,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的。
2、每旷工1天,处予当事人300元罚款,连续3天或当月累计超过5天者扣除当月全部收入。连续旷工5天或全年累计超过10天的作待岗3个月处理,待岗期间停发除基本工资外的所有收入,取消年度奖金。连续15天或一年以内累计超过30天的予以除名。
三、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员工要有高昂的工作热情和良好的工作态度,立足岗位,履行好职责,服从组织安排,做到内部政令畅通,运作协调高效。
1、工作时间内不坚守岗位,擅自离岗、串岗者,一经发现处予50元罚款。
2、工作时间内,不得玩扑克、麻将,不得酗酒及从事其它娱乐活动(公务接待除外),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一经发现处予当事人50元的罚款。
3、工作时间内,利用电话进行与工作无关的闲聊,上网闲聊、玩游戏者,一经发现处予50元的罚款。
4、下班未关闭门窗、办公电脑,未切断电源的,一经发现处予50元罚款。
5、在办公区、单位宿舍区打架斗殴,酒后闹事,损毁公物者处予500元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正式职工待岗,聘用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四、请销假管理
(一)范围
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探亲假、公休假均属请销假范围
(二)请销假流程
1、员工请假,必须得到批准后放能行假,事前请假需填写《请销假审批表》,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单位的,电话征得分管领导或主管领导批准,上班当日补齐手续。
2、请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2天内(含2天)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请分管领导批准;3天(含3天)以上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主要领导批准。行假者所属部门必须确保工作协调安排好,工作不受影响的情况下方能准假。
3、各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主要负责人批准。
4、凡请假者准假后将《请销假审批表》等相关资料报综合办公室。
5、未按要求请、销假,请、销假手续不完善者一律按旷工处理。假后第一个工作日办理销假手续。
(三)事假
事假一天,正式职工扣100元,聘用人员扣50元。事假每月累计不超过3天,每季度超过5天者,取消优秀员工评定资格。
(四)病假
1、员工因病需到医院就诊,应事先请假(急诊除外)。就诊后凭诊断证明再履行请假手续,州内就诊时间不超过1天(以就诊病历或医院相关证明为准)按出勤计算,超过1天按事假计算。
2、员工因病确需疗养休息但又无须住院者,须出示医院相关证明并征得相关负责人同意后方能准假。
3、员工非住院病假一天扣除当日绩效工资的一半(聘用员工扣除当日完成任务奖励)。
4、员工因病住院请假5天以内(含5天)不扣减工资,超过5天的,每天扣除当日绩效工资的`一半(聘用员工扣除当日完成任务奖励)。
5、病假超过一个月的,超出时间不发放绩效工资(聘用员工不发放完成任务奖励)。
6、病假员工上班当日补齐请假手续,包括假条、住院证明、医生建议书等一并交到综合办公室。
7、病假手续不完善的按事假处理。
(五)婚假
员工结婚享受婚假3天,晚婚可增加婚假10天(包括节假日)。
(六)丧假
员工的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死亡,准丧假5天。
(七)产假
1、妇女产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原则上为3-6个月产假,产假期间只发基本工资。
2、男性职工其妻休产假时,可请不超过5天的护理假。
(八)探亲假、公休假
员工探亲假、公休假按国家及州局(公司)相关规定执行。休假既要合法也要科学合理安排,在不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的情况下经审批后方可休假。
五、监督管理
中心领导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劳动纪律检查。发现部门监管执行不到位的,考勤中弄虚作假的,要追究部门负责人或考勤人员责任,发现一次处予当事人100元罚款,相关人员未按时将考勤汇总到综合办的,处予部门考勤人员100元罚款。
员工纪律管理制度4
1、一切行动按照中心指示执行,服从餐厅经理领导。
2、餐厅员工在上班时间内工作衣服必须整洁,佩戴胸牌、健康证。
3、任何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现金,上班带包不准进入餐厅,各组所用的餐具、用具、原料以及剩饭不准带出餐厅,若发现,按偷盗论处。
5、组与组之间搞好团结,但不经他人允许,不能擅自乱抓用别组的用具及原料食物。
6、餐厅员工不得将自己的`亲属、朋友、闲杂人员擅自留客在餐厅就餐,发现一次提出警告,下次清除出餐厅。
7、除本餐厅员工外,非餐厅员工不得进入餐厅。
8、严防污染,冰箱、冰柜生熟分开摆放,菜子、菜、货架、洗菜池、灶台、墙壁经常保持清洁、干净,无杂物。
9、注意自身安全,不准穿拖鞋、背心、短裤。经常检修所用的电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修,安全操作,严防热油锅、热汤锅、开水锅烫伤,以及电器击伤。
10、各组下班后,关掉一切水、电源,碳火盖好,以防漏火、漏电、漏水。
11、下班时间落锁,值班人员不经餐厅主任同意,任何人不准进入餐厅。
12、值班人员认真负责,不准擅自离岗,注意安全,防火、防盗、防投毒。
员工纪律管理制度5
为提高公司良好形象,营造美好的工作氛围,改善工作懈怠、纪律松散的不良习惯,提升执行力,促进企业发展,特制定员工工作纪律管理制度。
工作纪律规定:
1、上班不迟到(早上7:50到岗,下午1:20到岗),不早退,不脱岗,不溜岗,不睡岗,违者每次罚当事人50元;
2、上班必须按公司规定正确穿戴劳保用品特别是安全帽,违者每次罚50元;
3、禁止员工酒后上班,违者每次罚200元;
4、上班时间禁止做与生产、工作无关的私事,违者每次罚50元;
5、早上8:00后仍在打扫办公室卫生者,违者每次罚款50元;违反以上规定除处罚当事人外同时对违纪者所在部门负责人按处罚金额的50%进行处罚。迟到、早退、脱岗、串岗、睡岗30分钟以上者当天(班)一律按旷工处理。
6、员工在工作日中间原则上不饮酒,如确因工作需要(须经主管领导同意)饮酒后原则上应不再上班。违者可给予批评或处以50元/次的经济处罚。
7、严禁员工打架斗殴,不管何种原因,只要一经发现查实即处以200元/人次的罚款,情节较严重、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8、旷工违纪者,旷工期间考勤不计,另旷工1天扣发三日工资。无任何理由连续旷工达3日(含)或一年内旷工累计达5日及以上者直接予以除名处理。
9、员工偷窃、转移或其它方式占有公司或他人财物的除负责全额赔偿损失外,并扣发当月的全部的工资奖金,并一律予以开除。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0、以上未列及的可参照公司其它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国家法律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存在以下违规行为的,企业可以给予警告一次、罚款50元处理:
1、员工出厂,除正常下班时间以外必须持有请假条,无请假条出厂门卫值班人员有权拒绝进出厂并报公司处理;
2、着装得体,禁止穿拖鞋上班,不合着装要求的,值班人员有权拒绝入内,班组不得安排生产作业;
3、在厂区内骑行自行车、摩托车、助力车,以及不按区域乱停乱放的;
4、上班期间,用手机上网玩游戏看小说;
5、未完成工作任务提前下班的.;
6、不服从企业管理的;
7、工作期间,消极怠工,吃零食,打闹嬉戏或进行娱乐活动,大声喧哗干扰他人工作等的。
8、没有健康的卫生习惯,破坏企业环境卫生的;
9、不爱护公物,浪费企业机器设备、工具、物料,损失轻微的;
10、操作机器、设备时,不遵守技术操作规程的;
11、在生产、仓库等禁止吸烟区域吸烟的,造成损失的并根据损失大小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12、下班时不整理作业现场,搞好工作场地卫生,关好门、窗、水电的。
存在以下行为的,企业可以给予记过一次、罚款100元处理:
1、年度警告达到二次的;
2、不经批准,擅自休假造成旷工的(矿工除扣发三日工资外,可视情节根据规定进行处罚);
3、接到生产或质量或安全等问题的整改要求后,未在规定时间内落实整改的;
4、没有物资放行单,携带有企业财产的;
5、对主管人员正常合理工作指派、安排不遵守,争吵并有威胁、侮辱,甚至产生身体冲突者。
存在以下违规行为的,企业可以认定严重违纪,并处罚款200元:
1、年度记过达到三次的;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令企业蒙受声誉或利益的损失者;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被依法实施劳动教养的。
4、盗窃、贪污或用职权营私舞弊,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者,应记重大过失。
5、故意损坏企业财物,金额达到200元人民币或以上的;
6、经认定煽动员工怠工的指使者。
7、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企业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经企业提出后不改正者。
8、泄漏企业的技术、商业机密,对企业造成重大损失者。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考虑进行奖励,其中嘉奖,每次奖励50-100元;立功,每次奖励200元以上;突出表现的,由企业另行研究给予奖励。
1、弘扬正气,见义勇为,救死扶伤,立功者;
2、助人为乐,拾金(物)不昧者,行为足以嘉奖或立功者;
3、及时发现并揭发徇私、舞弊,避免企业的损失。嘉奖或立功;
4、根据企业的状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嘉奖或立功;
5、企业出现临时突击任务,如因交货而临时增加生产任务、抢修、抢险等任务,能担负责任,以身作则,出色完成任务者,嘉奖或立功;
6、连续长期对使用的设备进行良好的保养,使设备长期处于良好的运作状况,得到设备管理人员或车间主任的确认。嘉奖或立功;
7、非本属职能者,能发现产品的质量问题、生产过程问题,及时反映,消除产品隐患,避免企业出现损失者,嘉奖或立功;
8、工作岗位中能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向主管部门提出并
员工纪律管理制度6
1、提前十分钟到岗,换好工作服,检查好仪容、仪表。
2、上班时间站立规范,不得倚墙、靠椅,不准聚一起闲谈,上班按规定时间在自己区域站立规范,面带微笑迎接客人的到来。严禁以工作场地作为休息场所,违者一次罚款10至20元。
3、遇到客人和上司,要主动问好点头致意,不能视而不见。违者一次罚款5至20元。
4、客人来了前台员工要说欢迎光临。在服务过程中请使用礼貌用语,客人买单要致谢,客人离时要送客,“请慢走,欢迎再次光临,违者一次罚款5至20元。
5、不准与客人争吵,要记住客人永远是对的,不准向客人索取物品与小费。若因态度问题导致客人不买单,给餐厅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视情节轻重罚款20至200元。
6、拾到客人物品必须上交吧台或上一级领导保管,并尽快与客人取得联系,不准私自留藏,占为已有。一经发现,罚款20至200元并后果自负。
7、如遇客人较多时,不得私自离岗。离岗要上报领班(包括上洗手间),领班安排人员顶岗后,才能离开。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并罚款20元/每次。
8、不准在餐厅内奔跑,不准在大吼大叫、大声说话,违者视情节轻重罚5至10元。
9、不得,或三五聚集闹事,严禁向外界人员透露餐厅的商业机密或抵毁餐厅形象,违者开除处理。
10、员工必须参加班前会及平常的业务培训,违者一次罚款5元。
11、在工作中随时服从,工作完后再提出见解,不得当众与领导争辩,否则视情节轻重,罚款50至100元,并在班会上作书面检讨。
12、上班时间不准吃东西,更不准私自吃、用餐厅或客人的食物,违者罚款50至200元,情节严重者开除。
13、熟悉业务知识,了解餐厅供应的食品及饮品、熟记餐单,如因业务不熟,造成客人不满情绪的,视情节轻重,初次罚款5至50元。
14、不许利用职务之便少记客人所用食品,一经发现罚款50至100元。
员工纪律管理制度7
为强化劳动纪律管理,增强员工劳动纪律性,特制定《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望各车间、各部门严格遵守,实时监督,并对各级领导提出以下要求:
1、各级领导负有维护纪律的直接责任。各级领导应当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严格遵守和执行纪律;经常对部属进行纪律教育,增强职工的.纪律观念;有针对性地进行纪律整顿,解决本部门在纪律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2、各级领导应当对下级实施纪律监察,并自觉接受上级的监察以及下级和群众的监督。对发现违纪行为制止不力或者不予制止的,当给予批评或者给予处分;对带头违反纪律的,当从重给予处分。
3、各级领导必须按照《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加强管理,严明纪律,因管理不善造成下属严重违纪的,负领导责任,给予批评或者给予处分。
4、《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由管理部负责监督执行,各部门、车间要积极配合执行。
5、办公行政人员(包含总经办、总工办、管理部、采购部、销售部、技术中心,各经理办公室)除副总以上级别外,其他人员需全部打卡考勤,没有考勤卡的人员到人资孔德振办理考勤打卡手续车间没有录入考勤人员同样补办考勤录入手续。没有考勤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员工纪律管理制度8
饭店服务员规章制度是为了加强饭店的管理,更好的为人群服务,维护社会的利益而制定。管理制度也有时间性,饭店的情况常随时间的不同而变化,饭店服务员规章制度和方法必须因时、因地、因人而变。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那么饭店作为一个热门的行业,也需要一定要规章制度来制约员工的.言行,保证客人的饮食健康。饭店服务员规章制度是一个饭店的生命,当今社会是知识经济时代,管理越来越为企业所重视。下面,就带大家了解一下饭店服务员规章制度的具体内容:
1、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和旷工,如有违反,按集团相关规定处理。
2、请假提前三天告之领导,请假条一天前送到,必须由本人或亲属送达,病假当天须寄交病假条,医院证明,必须由本人送达,如有特殊情况,可亲属代送。
3、上班时必须按规定着装,戴工号牌,着装要整齐干净,不佩带首饰(手表除外),不留长指甲,女员工要统一盘花,化淡妆,穿肉色丝袜,男员工不得留长发,胡须,穿深色袜子。
4、站位期间,站位要端正,不可背靠墙或家私柜,不得私自窜岗,打闹,争吵,不得跑,大声喧哗,唱歌。
5、要时刻用好礼貌用语,必须“请”字当头,“谢”不离口,如遇客人或领导要主动打招呼。
6、上班期间不得玩或接听私人电话,手机一律关机,上下班必须走员工通道,不可走前门,不得进入吧台重地。
7、上班期间不能擅用店内设施及物品(客用电梯,客用楼梯,客用洗手间等)。
8、不得擅自接触客人的随身物品,不得与客人带的小孩嬉戏玩耍。
9、熟悉本店现阶段供应的酒水和菜单价格。
10、禁止偷吃偷喝,偷拿店内财务,情节严重者将转交司法部门处理。
11、内部员工的私用物品不可带入餐厅,统一放在更衣柜。
12、当班领班及值班人员必须检查好灯,门窗,排风,水电及卫生。
13、员工用餐时不可倒饭倒菜,禁止浪费。
14、下级必须服从上级,上级有错也要先服从后投诉,要有层级管理,不得顶撞,争吵。
15、工作期间不要嚼口香糖,不要吃零食,在任何时候都要维护自身的形象,不要发脾气。严禁在店内外打架斗殴,违者重罚。饭店经营成功与否,在硬件已成为定局以后,就取决于餐厅的服务人员。所以饭店服务员规章制度对饭店来说尤为重要。
员工纪律管理制度9
1、总则
1.1员工应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及其他规章制度,违反公司规定的劳动纪律等制度,按本规定进行处罚。
1.2对员工较差的工作表现或不良的行为将采取正式口头警告、最终书面警告、留用察看、降职、解除劳动合同五种违纪处罚方式。并在给予上述处分的同时,可根据其违纪情节进行经济处罚。
2、工作要求
员工应准时上班,及时报告工作情况,认真完成工作任务并能到达可接受的技能水准。应服从上级主管的命令,员工的工作行为不得损害公司的利益。
3、正式口头警告
正式口头警告,以书面形式确定,其副本放在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中,保存一年。
4、最终书面警告
4.1对于较严重的或重复的损害及不良行为,或连续表现差的员工,将会受到最终的书面警告。受到该警告的工作伙伴若工作表现没有改进,或再有任何错误发生,将可能导致停职、停薪或者解聘。
4.2此记录将在个人档案中保存一年,两次口头警告可记一次最终书面警告。两次书面警告将被解聘。
5、留用察看
5.1留用察看期限为六个月,在留用察看期间没有薪金。受留用察看处1分的员工在察看期间,工作表现良好者,察看可按期解除;对错误认识深刻并有立功表现者,可提前解除;工作表现较差或再次受到书面警告以上处分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或开除处分。
5.2处分决定归入员工本人个人档案中。
5.3降职员工违反纪律或工作表现欠佳,或对本职务无法胜任,严重影响工作进行,可受到降职处分。
6、解除劳动合同
6.1对于严重的处罚违规或表现差的员工可能会被解聘,所有的解聘都会有一个书面通知并遵循国家的有关法律。作为立即解聘的员工,公司将不再给予任何的通知期。两次书面警告将导致解聘。
7、员工违纪,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罚。
6.1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书面警告处分:
6.1.1员工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连续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3次以上者,给予书面警告处分。
6.1.2员工在工作时间擅自脱岗二十分钟以上一小时以内者为中缺,连续一个月内中缺累计3次以上者,给予书面警告处分。
6.1.3员工迟到、早退、中缺在六个月内累计3次以上,给予书面警告处分。
6.1.4无故缺席公司重要会议、集会、活动,情节较严重者,给予书面警告处分。
6.1.5员工严禁班前酗酒或班上饮酒(因公务除外),违反规定未造成
2后果者,给予书面警告处分,并扣罚200元。
6.1.6在公司内吵架、骂人,影响他人工作者,给予书面警告处分,并扣罚200元。
6.1.7工作时间看与工作无关的书报、光盘等或在电脑上聊天、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者,给予书面警告处分,并扣罚100元。
6.1.8不服从管理,不按规定执行未造成后果的,给予书面警告处分。 6.1.9员工不得带亲友、闲杂人员等进入公司,违者给予书面警告处分,并对当事人扣罚100元。
6.1.10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公司能源、办公用品及其他资财的浪费,情节较轻者,给予书面警告处分,并扣罚100元。
6.2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留用察看处分:
6.2.1旷工一次时间在两天(含两天)以内者,给予留用察看处分。 6.2.2将涉及公司秘密的任何文件、资料等向外界借阅或赠送,未造成后果者,给予留用察看处分。
6.2.3利用工作或职务之便,违规侵占公司各类资源,情节较轻微者,给予留用察看处分,并扣罚300元。
6.2.4在公司内部传播不利于公司的负面消息,或无任何证据和事实,造谣中伤、拨弄事非、破坏团结、损坏他人声誉者,给予留用察看处分,并扣罚300元。
6.2.5违反公司工资保密制度,打听、攀比工资,或泄露不应向其它人说明的管理级会议内容,未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留用察看处分。
6.2.6工作时间未按公司规定和要求进行工作,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一
3再疏忽不报、严重影响生产及工作进度者,予以留用察看处分。
6.2.7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公司能源、办公用品及其他资财的浪费,情节较重者,给予留用察看处分,并扣罚300元。
6.3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6.3.1一年内旷工两次(含两次)以上或连续旷工两天(不含两天)以上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6.3.2员工打架斗殴、无理取闹,无论何种原因,一律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6.3.3在公司驻地内聚众闹事、起哄,破坏公司声誉者,一律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6.3.4员工酒后滋事,影响工作秩序,造成伤害他人身体或损坏公私财物等不良后果者,一律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6.3.5工作时间未按公司规定进行工作,消极怠工或擅自停工者,一律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6.3.6员工应服从公司工作分配,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分配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6.3.7骗取病假或在休病假期间从事第二职业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6.3.8违反公司工资保密制度,打听、攀比工资,或泄露不应向其它人说明的.管理级会议内容,造成工作泄密和不良影响者,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6.3.9利用工作或职务之便,干私活或违规侵占公司各类资源,情节较
4重者,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6.3.10员工未经公司许可,不得利用公司资源兼职做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否则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6.3.11利用工作之便,在采购、销售或在处理废旧物资等过程中,为个人或他人谋取私利,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一律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分,并赔偿经济损失。
6.3.12一年内受两次书面警告及以上处分者,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7、违纪处理程序
7.1员工发生违纪现象,一律由其所在部门提交书面违纪事实,填写《员工违纪处罚审批表》,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对违纪事实审核、上报、做出处理决定并归入员工个人档案。
7.2书面警告由违纪员工所在部门处理,所在部门按规定填写“员工违纪处罚审批表”,并于处理后的三日内报人力资源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
7.3留用察看处分的给予或解除,由违纪员工所在部门填写“员工违纪处罚审批表”,提出处理意见,人力资源部复核后,经公司各中心总监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7.4解除劳动合同,由违纪员工所在部门填写“员工违纪处罚审批表”,提交违纪事实,人力资源部提出处理意见,经公司各中心总监审核,征询公司工会意见后,报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执行。
7.5从证实员工违纪之日起,对违纪员工做出处理决定;开除处分不超过三个月,其他处分不超过一个月。遇特殊情况,可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适当延长处理时间。
5 7.6对违纪员工的违纪处理,事实要清楚,依据要准确。受留用察看(含留用察看)以上处分由人力资源部以文件形式形成处理决定。处理决定在形成后的三日之内送达受处分员工一份,并由违纪员工签字;员工如果有不同意见,可在处分决定形成之日起七日之内,书面提出复议申请,由违纪员工直接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7.7对违纪员工提出的复议申请,人力资源部从接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做出处理。
8、本制度与其它原有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员工纪律管理制度10
1.0目的
为规范对员工劳动纪律的管理,提高全员劳动纪律意识,确保良好的工作程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2.0适用范围
物业公司全体员工。
3.0管理部门及职责
3.1办公室(人事培训部)为员工劳动纪律管理的职能部门,编制管理规定,并实施考核。
3.2各部门负责人须协助对员工劳动纪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纪行为及时反馈给人事培训部。
4.0管理内容及规定
4.1出勤管理规定
4.1.1工作时间:按照公司各岗位工作时间准时出勤。
4.1.2出勤纪律
(1)工作时间内必须佩戴工卡。未按规定佩戴工卡者,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若工卡残旧、破损、污染,凭旧工卡到人事培训部补办换领,工卡遗失补办每次扣款30元。
(2)员工必须按规定的工作时间亲自打卡。除因工作需要连班的岗位,其他员工必须每天打卡三次,即上午上班、下午上班、下午下班,但下午上班最多提前45分钟打卡。未按规定次数打卡,按未出勤处理。
(3)员工因公外出或考勤机出现故障无法打卡时,须及时将考勤卡交权限责任人签字说明。一般员工交部门负责人签卡,经理助理级以上交分管领导签卡,未打卡也未及时补签者,按未出勤处理。
(4)严禁代(请)他人打卡,违反者第一次给予双方扣发当月工资50元,第二次下浮工资一级的处分,第三次辞退处理。
(5)考勤卡如有遗失及时到人事培训部补办,补办必须出具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失卡期间在岗的证明。
(6)严禁在考勤卡上乱涂乱划,对打卡不规范,描写或涂改考勤卡者,一律按未出勤处理。
(7)员工必须按规定顺序插放考勤卡,保持考勤卡插放整齐。未按规定插放者或自带考勤卡者每次扣款30元。
(8)规定上班时间或公司组织培训及安排节假日值班无故不到岗或到岗后擅离者,视为早退或旷工。
(9)迟到、早退的有关规定: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无故迟到、早退15分钟以内者,每次罚款20元。无故迟到、早退15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者,每次罚款30元。无故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者,每次罚款50元。无故迟到、早退1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处理。
(10)旷工不到半天按半天处理,超过半天不到一天按旷工一天处理,旷工半天扣一天工资,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旷工两天依此扣六天工资,连续旷工三天或月累计旷工五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11)员工请假期间考勤参照4.2条款有关规定处理。
4.1.3相关规定
(1)人事培训部定期对员工出勤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情况记录于员工考勤卡上,报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生效。
(2)员工考勤卡由人事培训部每月26日统一发放,并根据考勤卡、请假单、人员变动等情况审核统计当月员工出勤情况,呈各级领导审核批准后于次月三日前报财务一分部核发工资。
(3)公司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保安员满勤天数界定为当月实际天数减去当月星期六、星期天的天数,保洁员、绿化员、后勤人员满勤天数。
(4)公司所有需轮班的部门,如工程维修部、经营部、客户服务中心值班室、保安部均需将次月排班表交分管领导审核后,于当月二十五日前报人事培训部备案,作为考勤检查的依据。排班情况若有变动,部门负责人须及时以书面形式知会人事培训部。
(5)部门负责人须协助人事培训部对员工出勤情况进行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将异常情况反馈人事培训部。
4.2请休假管理规定
4.2.1请假程序
(1)员工先到人事培训部领取《请假单》(附表1),按要求填写并履行逐级审批手续后,由本人将《请假单》及考勤卡交人事培训部核实,待工作交代清楚后,方可离开公司。审批手续未结束离开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2)人事培训部及时登记员工年度请假记录于员工考勤卡。
(3)员工假期结束后首先到人事培训部销假,并取回考勤卡,然后到所在部门报到。凡未按规定到人事培训部办理销假手续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4)假期间因事不能按时上班,须请示部门负责人,得到同意后方可续假,并由部门负责人及时知会人事培训部。续假结束后须于24小时内到人事培训部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或未经相关领导批准而超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4.2.2请假审批权限
(1)公司保安员、保洁员、绿化员及后勤人员请假,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分管领导审批后生效。
(2)除上述人员的一般员工请假,三天以内经分管领导审批后生效,三天以上经总经理审批后生效。
(3)主管(包括工程师)以上干部请假,一天以内由分管领导审批后生效,一天以上必须经总经理审批后生效。
(4)部门经理助理以上干部请假,不论请假时间长短都必须经总经理审批后生效。
(5)任何人员请带薪假,不论请假时间长短都必须经总经理审批后生效。
4.2.3事假
(1)请三天以内的事假,至少提前半天申请,请三天以上的.事假,至少提前两天申请,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有效。
(2)一次性请事假不得超过二十天。试用期内的员工原则上不得请三天以上的假期,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除外。
(3)事假期间按比例扣发当月工资,计算方法为:本月全勤应发工资/应出勤天数X请假天数。
(4)当月事假超过五天或累计超过七天,扣发季度奖或年终奖的当月份额。
4.2.4病假
(1)员工因病请假,应出具镇级以上医院证明(一天内免附证明),并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有效。
(2)员工请病假不得超过一个月,特殊情况(如重病住院)除外。
(3)遇本人重病或住院时,可先由他人代请假,事后向人事培训部提供有效病假证明。请假证明及手续不齐全者,按事假处理,弄虚作假者,按旷工处理。
(4)病假期间按比例扣发当月工资,计算方法与事假相同。
4.2.5婚假
(1)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且符合国家《婚姻法》结婚条件,可享受有薪婚假三天,按审批权限批准后方有效。
(2)凡婚假提前三天申请,婚假结束后,必须向人事培训部提供有效结婚证明,否则视为事假处理,弄虚作假者,按旷工处理。
(3)请三天以上的婚假,其余天数视为事假,但共计不超过二十天。
4.2.6丧假
(1)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去世,给予带薪丧假三天。
(2)员工请三天以上的丧假,其余天数视为事假,但共计不超过十天。
4.2.7探亲假
(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予探亲假十天。
(2)按规定享受的探亲假计发全额工资。
(3)员工休探亲假,遇节假日及公司规定的休息日,不再顺延假期。探亲假不得与其他假期连休。
4.2.8法定假
(1)员工依法可享受的国家有薪法定假为:元旦一天(1月1日),五一劳动节三天(5月1日、2日、3日),国庆节三天(10月1日、2日、3日),春节三天(农历初一、初二、初三)。
(2)员工在法定假日期间加班的,按岗位基本工资的三倍计发加班工资,或给予同等天数的补休,补休后公司不再计发加班工资;补休原则上安排在当月休完。集团公司另有规定,参照集团公司相关规规定执行。
4.2.9产假
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2.10工伤假
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2.11公假
员工参加与工作相关的专业技能培训(如,物业管理岗位培训)或参加国家规定的社会活动,经总经理同意后可享受公假,公假发给全额工资。
4.2.12员工请休任何假期公司一律不报往返路费,遇节假日不再顺延另计。
5.0考核办法
5.1综合劳动纪律依据员工出勤率、请假天数累计、违纪处罚次数实施考核。
5.2办公室(人事培训部)不定期对员工劳动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违纪员工开具《员工违纪处罚单》(附表2),报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生效。
5.3各部门发现本部门员工违纪行为,由部门负责人开具,《员工违纪处罚单》,呈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报人事培训部备案。
5.4员工违纪行为经查属实,而本人拒接受者,加倍处罚或视情节轻重辞退处理。
5.5对每月累计违纪超过三次的员工,给予通报批评或根据违纪性质降级甚至除名。
5.6经审批后的《员工违纪处罚单》由人事培训部留存。人事培训部每月末统计汇总当月受处罚情况,呈总经理审批后,于次月3日前报财务一分部,在员工当月工资中扣罚。
5.7员工劳动纪律考核记录作为员工加薪、调职的重要依据之一。
6.0附则
6.1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有相关规定自行废止。
6.2本办法由人事培训部负责解释。
员工纪律管理制度11
第一章 目的和实用范围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工作秩序,加强纪律管理,强化工作作风,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单位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县农业局直属各站(股、室、所、中心)全体在职干部职工。
第二章 考勤管理
第三条 考勤时间。正常上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每天上班时间为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执行,放假需调整工作时间的按上级通知执行。
第四条 考勤方式。
(一)考勤表由办公室统一制定发到各站(股、室),由各站(股、室)自行考勤,每日签到2次,上午签到时间:8:30-9:00,下午签退:17:10-18:00。上午9:01-9:30分签到算迟到、9:31分后签到算旷工,下午17:10前签离算早退。凡未签到,又没有履行请假手续者,一律按旷工论处。
(二)考勤实行分管领导负责制,站(股、室)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实行实名签到,不准代签、补签。如站(股、室)负责人外出,必须指定1人专门负责本站(股、室)考勤。
(三)凡出差(外出学习、开会等)、下乡、病假、事假、其它假及周末、节假日临时安排加班等情况,负责考勤的人员必须于考勤表上注明清楚,并将相关通知、假条等附在考勤表后作附件备查。
(四)职工缺勤,其所在站(股、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隐瞒、包庇,一经查实,按照职工受罚标准,对站(股、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同等处罚。
第五条 考勤报送时间 。各站(股、室)考勤每周统计一次,由负责人审核签字认可、分管领导复核签署意见,于每周五下午17:00分前交办公室统一保管。逾期不交考勤表,事前又没有向办公室说明原因的,视为该站(股、室)本周集体缺勤。
第六条 考勤公示。每月考勤由办公室进行一次汇总统计,考勤结果于下月第一周进行公示(如遇节假日时间顺延)。职工对考勤统计结果有异议的(如统计错漏),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到局办公室进行核实,逾期不核实视为认可。
第七条 督查。
(一)由局班子成员任督查组组长,按值周排班,组成人员为3-5人,由办公室指定,定期或不定期对全局职工考勤进行督查,每周至少督查1次,督查工作必须有记录,每周督查情况于周五下午17:00分前交办公室。
(二)督查时人员出勤情况与考勤登记情况不符的,尤其是发现弄虚作假的,由该站(股、室)负责人向局党组作书面检查,并以督查结果为准执行考勤纪律。
(三)督查组不认真督查或不按时报送督查情况的,视为失职,本周督查组成员集体算旷工2天。
第八条 领导出勤告知。局领导公出(含非班子成员的副科级以上实职干部开会、出差等),需于每日上午9:00前告知办公室登记(告知电话:8933239),临时外出临时告知,不告知者视为在岗,被督查组或领导发现不在单位办公活动区域的按旷工计算。
第九条 请假、销假。
(一)职工请假:职工外出30分钟以上必须请假,1天以内的,由站(股、室)负责人审批; 2天由分管领导审批,3天以上(含3天)由站(股、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安排好请假人工作接交后,报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最后报局长审批(局长外出时由党组书记审批)。
(二)站(股、室)负责人请假:2天以内由分管领导审批; 3天以上(含3天)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局长审批(局长外出时由党组书记审批)。
(三)分管领导请假:由局长审批(局长外出时由党组书记审批)请假一周以上报县分管领导审批,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四)主要领导请假报县委、县政府政府领导审批。
(五)请假一律以审批后假条为准,如因特殊情况,事后3天内必须补交审批假条,无审批假条的霸王假一律以旷工计算。
(六)请假结束必须向考勤人员销假,如确需延假,须先征得审批人口头同意,事后3天内补交审批后延期假条。
(七)请病假3天以上2个月以内的,必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2个月以上的必须出具市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单位领导在批假时必须注明请假期限,超过时间未到单位上班,又无批准的延假手续的,按旷工论处。
(八)请假条一律用信笺拟写,领导签批后,原件交办公室,作为考勤统计主要依据;复印一份作为考勤表附件备查。
第十条 奖惩。为严格执行考勤纪律,对考勤结果实行奖惩制。
(一)迟到(或早退)1次扣发工资50元,早退或旷工半天扣发工资100元、旷工1天扣发工资200元。
(二)一个月内累计迟到(或早退)达3次以上(含3次),每累计3次算1天旷工;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达3天的扣发当月奖励绩效工资(其中拿行政工资的扣发总工资的10%);一个月内累计旷工3天以上10天以下(不含10天)的扣发当月全部绩效工资(其中拿行政工资的扣发总工资的30%),累计旷工10天以上15天以下(不含15天)的扣发当月全部工资,一个月连续旷工达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报组织人事部门予以辞退。全年累计旷工达10天以上者,取消当年目标考核奖。
(三)特殊情况,连续事假在一个月以内的工资照发;连续事假一个月以上不满三个月的,从第二个月起发给本人工资的50%;连续事假超过3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四个月起发给本人工资的40%;连续事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停发工资。
(四)零星事假全年累计达22天以上不满44天的,扣发当年目标考核奖,不享受单位福利待遇;零星事假全年累计达44天以上的,除扣发当年目标考核奖及不享受单位福利待遇外,超出部分以22天折算一个月为标准,加扣月总工资的50%,个人年度考核评为基本称职(或基本合格)以下等次。
(五)连续病假二个月以内的,工资照发;除因公负伤、特种病人(癌症、麻风、精神病)经批准的以外,连续病假超过二个月不到六个月的,第三至六个月期间,工龄不满10年的.发给工资的90%,工龄10年以上的工资照发;连续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工龄不满10年的发给总工资的60%,工龄10年以上20年以下的发给总工资的70%,工龄20年以上30年以下的发给总工资的80%,工龄30年以上的发给总工资的90%。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的,在上述标准基础上提高5%发放。连续病假达到扣工资人员,单位福利待遇不受影响,但不享受年终目标考核奖。
(六)零星病假全年累计不足44天的,工资照发;累计病假44天以上的,单位福利待遇不受影响,但不享受年终目标考核奖。
(七)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天、事假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经批准的除外)、病假超过6个月的,不进行年度考核、不兑现年度有关奖励。
(八)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上班,连续超过15天,报组织人事部门辞退。
第十一条 私自损毁、涂改考勤记录或考勤设备的,报县监察局给予记大过处分一次,被记大过处分,按国家相关规定,对照个人年终考核、缓调工资等处理。
第十二条 每月考勤统计结果经分管办公室领导初审后,报局主要领导审核执行。年度考勤结果作为年度目标考核奖、个人年度考核、评先选优、奖励和推荐干部的重要依据。
第三章 工作纪律
第十三条 不得在办公场所化妆。
第十四条 坚守工作岗位不得串岗(工作交流讨论除外)。
第十五条 上班时间不得玩手机或电脑游戏、上网看电影、炒股票等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十六条 不得因私事长时间占用电话。
第十七条 工作期间,不得消极怠工、吃零食、打闹嬉戏或进行娱乐活动,大声喧哗干扰他人工作等,注意保持办公区域的安静状态。
第十八条 严禁在工作中以慢、拖等方式吃拿卡要;严禁借工作之机接受服务对象吃请、要求服务对象用车辆接送、参与娱乐活动;严禁参与赌博。
第四章 违反工作纪律处罚
第十九条 违反工作纪律的处罚规定。
(一)被局督查组或领导查到违反纪律的,旷工一次扣发工资400元、早退一次扣发工资200元、迟到一次扣发工资100元。同时,视情节给予口头警告、批评、诫勉谈话、书面检查处理、职工大会公开检查处理;情节较为严重的,给予待岗、取消年终目标考核奖处理。累次违反纪律,经教育不改的,作限期调离或报组织人事部门予以辞退。
(二)被上级作风检查组查到并在全县通报,给单位造成不良影响的,作待岗3个月处理,待岗期间正常工作,发1200元基本生活费。取消年终目标考核奖。待岗期满后,视待岗期间工作表现,确定是否恢复工资或加重处罚(限期调离或报组织人事部门予以辞退)。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员工纪律管理制度12
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为强化劳动纪律管理,增强员工劳动纪律性,特制定《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1、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窜岗,不睡岗,违者每次罚当事人20元。午餐时间未到提前就餐者视同早退。
2、上班必须按公司规定正确穿戴劳保用品,违者每次罚50元。
3、禁止员工酒后上班,违者每次罚100元。
4、上班时间禁止做与生产、工作无关的私事,违者每次罚50元。
5、各部门、车间必须在早7:50前组织召开班前会,8:00后所有人员需进入工作状态,违者每次罚30元。迟到、早退、脱岗、窜岗、睡岗30分钟以上者当天(班)一律按旷工处理。
6、员工在工作日中间原则上不饮酒,如确因工作需要须经主管领导同意。违者可给予批评或处以50元次的经济处罚。
7、严禁员工打架斗殴,不管何种原因,只要一经发现查实即处以200-500元人次的罚款,情节较严重的处以500元以上罚款并直接开除,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8、旷工违纪者,旷工期间考勤不计,另旷工1天扣发三日工资。如全月旷工累计达3天及以上者,扣发当月10天工资,连续旷工7天或全年累计达30天以上者直接予以辞退处理,旷工7天扣罚一月工资并赔偿其因旷工造成生产计划秩序不能正常进行所造成的必要损失。
9、员工偷窃、转移或其它方式占有公司或他人财物的除负责全额赔偿损失外,并扣发当月的全部的工资,一律予以开除。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0、对危害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破坏企业生产工作秩序和治安的行为视而不见、不制止、不敢挺身而出、不发挥应有的作用,给企业造成损失者,经调查核实后,视情节给予扣款、调离岗位、降级、降职处分。属专职工作人员失职者,从重或加重处罚。
11、员工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根据其情节对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12、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或在员工中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可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对其作出警告、记过、降职、开除的处分,并记入员工个人档案。
13、存在以下违规行为的,公司可以给予罚款50元处理:
(1)员工出厂,除正常下班时间以外必须持有出门证(出门证需注明出厂时间和返回时间同时门卫室要做好登记)。无出门证出厂门卫值班人员有权拒绝进出厂或报公司管理部处理。
(2)着装得体,禁止穿拖鞋上班(包括无跟凉鞋)。不合着装要求的,车间主管有权拒绝入内,班组不得安排生产作业。
(3)员工车辆(自行车、摩托车、汽车)不按企业指定方式、区域停放,乱停放的。
(4)上班期间,员工个人来客来访一律在门卫室接待。工作时间内非业务需要,禁止工作时间用手机上网、玩游戏。
(5)不服从企业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的。
(6)不按规定确定产品状态标识或者自行改动状态标识,造成生产混乱的。
(7)未经许可,非对应职能人员进入企业的'重要场合,影响正常的生产秩序的。重要的场合包括例如仓库、财务部门等。
(8)工作期间溜岗、串岗。离岗超过5分钟至30分钟内的视为迟到。
(9)工作期间,消极怠工,吃零食,打闹嬉戏或进行娱乐活动,大声喧哗干扰他人工作等的。
(10)没有健康的卫生习惯,破坏企业环境卫生的。
(11)不爱护公物,浪费企业机器设备、工具、物料,损失轻微的。
(12)员工不按规定做好日常的机器、设备的保养工作的。
(13)操作机器、设备时,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
(14)设备、工装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员工应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处理,不及时告知班组长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盲目操作的。
(15)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不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造成企业损失的。
(16)在生产、仓库等禁止吸烟区域吸烟的,造成损失的并根据损失大小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17)下班时不整理作业现场,搞好工作场地卫生,关好门、窗的。
14、存在以下行为的,公司可以给予罚款100元处理:
(1)不经批准,擅自休假造成旷工的(矿工除扣发三日工资外,可视情节根据规定进行处罚)。
(2)在考勤上弄虚作假的。代打卡的,给予双方处理。
(3)无理取闹,造谣生事、谩骂吵架的。
(4)接到生产或质量或安全等问题的整改要求后,未在规定时间内落实整改的。
(5)上班时间出厂,没办理规定手续,私自出厂的。
(6)没有物资放行单,携带有企业财产的。
(7)对主管人员正常工作指派、安排不遵守,争吵并有威胁、侮辱,甚至产生身体冲突者。情节严重的,认定为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
15、存在以下违规行为的,企业可以认定严重违纪,造成损失的,可以认定重大过失予以辞退并处罚款200元:
(1)连续或一个月内旷工累计三天或以上者,认定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旷工除按规定扣发工资以外可视情节按本规定给予加罚)。
(2)工作期间打架闹事,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秩序的。
(3)严禁酒后进厂返工,对于有明显饮酒迹象的,值班保安有权拒绝入内。
(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令企业蒙受声誉或利益的损失者。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被依法实施劳动教养的。
(6)盗窃、贪污或用职权营私舞弊,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者,应记重大过失。故意损坏企业财物,金额达到500元人民币或以上的。
(7)经认定煽动员工怠工的指使者。
(8)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企业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经企业提出后不改正者。
(9)泄漏企业的技术、商业机密,对企业造成重大损失者。
1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考虑进行奖励,其中嘉奖,每次奖励30-50元。立功,每次奖励100元以上。突出表现的,由企业另行研究给予奖励。
(1)弘扬正气,见义勇为,救死扶伤,立功者。
(2)助人为乐,拾金(物)不昧者,行为足以嘉奖或立功者。
(3)及时发现并揭发徇私、舞弊,避免企业的损失。嘉奖或立功。
(4)根据企业的状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嘉奖或立功。
(5)企业出现临时突击任务,如因交货而临时增加生产任务、抢修、抢险等任务,能担负责任,以身作则,出色完成任务者,嘉奖或立功。
(6)连续长期对使用的设备进行良好的保养,使设备长期处于良好的运作状况,得到设备管理人员或车间主任的确认。嘉奖或立功。
(7)非本属职能者,能发现产品的质量问题、生产过程问题,及时反映,消除产品隐患,避免企业出现损失者,嘉奖或立功。
(8)工作岗位中能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向主管部门提出并得以认定,嘉奖或立功。
(9)无论从事生产或管理工作,发现或改进工艺、方法、流程,提高生产效率或者降低生产成本,节约费用。坚守企业利益,积极为客户、商户服务,得到客方的一致好评。给予嘉奖或立功。
16、员工因违纪受到经济处罚、行政处分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罚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17、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18、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员工纪律管理制度13
(一)餐厅员工上班前必须检查各类机器设备运转是否正常,电源、电路、气路是否完好,消防器材是否摆放到位。
(二)禁止员工将小孩带入工作场地玩耍。
(三)禁止服务员穿高跟鞋上班。
(四)禁止使用变质食品,做到生熟分开。
(五)各类餐具、必须坚持一清二洗三消毒。
(六)非工作人员严禁乱动餐厅内各类电源开关,禁止用铜丝、铝丝取带保险丝。
(七)采购人员在采购食品时,必须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采购霉烂、变质的食品。
(八)保管验收物品时,成批货物是否有卫生许可证,食品是否新鲜并做好记录、签字。
(九)厨师下班前必须将一切食品进入冰柜进行保鲜。
(十)无关人员不准进入餐厅和厨房。
(十一)厨师必须严格操作规程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十二)员工下班前,领班、厨房执班人员对厨房大厅进行全面检查,总电源、天然气总开关、液化气瓶开关是否关闭,并与守夜人员办好交接、签字。
(十三)收银员必须对当天收入的`现金一律上交财务。
(十四)守夜人员必须保证厨房厅内的安全,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员工纪律管理制度14
员工劳动纪律、休假、考勤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劳动纪律、休假、考勤的管理,维持公司正常生产工作秩序,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劳动纪律、休假、考勤管理制度是维持公司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的保障,是员工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员工应当自觉了解和遵守。
第三条 公司禁止员工各类违纪违规行为,对员工违纪违规行为给予严肃处理。
具体违纪违规行为界定和处罚标准按照《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实施细则》、《员工休假管理实施细则》、《员工考勤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第四条 公司劳动纪律、休假、考勤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考核,分级管理”的原则,共同维持公司正常生产工作秩序。
(一)综合办公室
1、负责公司劳动纪律、休假、考勤管理制度的执行、制定和解释。
2、负责指导、监督、考核各部室、车间正确执行公司劳动纪律、休假、考勤管理制度。
3、负责各类违反劳动纪律、休假、考勤管理制度行为处理结果的落实。
4、依据本办法规定职责,负责履行相应的审核、审批、备案、调查、处理职责。
5、负责公司员工劳动纪律、休假、考勤管理台帐的建立、登记,原始资料保管工作。
6、依据部门管理职责,组织或参与处理公司劳动纪律、休假、考勤管理工作的重大事宜。
7、负责中层管理人员劳动纪律、休假、考勤归口管理工作。
8、负责按本办法规定,每月10日前完成公司员工遵守劳动纪律、休假、考勤情况汇总表,并对填报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9、负责工伤事故处理的归口管理工作。
(二)保卫室
1、负责员工进出厂门(厂区)归口管理。
2、负责各类违法犯罪案件的协助调查。
(三)财务部
1、负责收取员工各类违纪违规处罚款项。
2、负责建立和管理各类违纪违规处罚款项收支台帐。
(四)其他相关职能部门
依据部门管理职责,组织或参与公司劳动纪律、休假、考勤管理工作。
第五条 依据部门职责、岗位职责,按照下列权限履行相应的审批、处罚职责:
(一)班组长
1、有权审批员工半天以内的休假;
2、有权作出口头警告、绩效扣分的决定;
3、有权提出经济处罚、经济赔偿、工资降级、岗位(职务)调整的建议。
(二)各部门车间主任
1、有权审批员工1天以内的休假;
2、有权作出口头警告、绩效扣分的决定;
3、有权提出经济处罚、经济赔偿、工资降级、岗位(职务)调整的建议。
(三)分管副总
1、负责审批1天以上的休假,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有权作出通报批评、绩效扣分、经济处罚、经济赔偿、工资降级、岗位(职务)调整、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建议)。
(四)其他相关职能部门
依据部门管理职责,有权作出(提出)经济处罚、经济赔偿、工资降级、岗位(职务)调整、追回非法所得、解除劳动合同、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决定(建议)。
第六条 公司禁止各级管理部门和责任人有下列行为:
(一)越权审批各类休假的;
(二)对各类违纪违规行为,不按规定、不及时处理的;
(三)弄虚作假,知情不报,获取不正当利益或逃避责任的;
(四)管理混乱、整改不到位的;
(五)损坏、擅改考勤记录的;
(五)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
第七条 公司建立员工申诉、举报机制,员工可按规定向公司申诉、举报。
(一)员工本人对公司相关处罚不服的,可向公司分管副总提出申诉。
(二)员工对他人违纪违规行为,可向公司相关职能部门举报;对举报有功人员,公司给予相应奖励。
第八条 本办法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附:
一、《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实施细则》
二、《员工休假管理实施细则》
三、《员工考勤管理实施细则》
附一:
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实施细则
一、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一)不遵守工作时间、休假、考勤制度,迟到、早退、旷工
1、不按规定延迟到岗的,属于迟到,时间确认以考勤机记录或分管考勤员记录的时间为准(下同)。
2、不按规定提前离岗的,属于早退。
3、无故不到岗的,属于旷工。
4、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的,按旷工半天论处。
5、月内累计迟到、早退3次以上的,按旷工1天论处。
6、无正当理由,到岗但不生产工作的,按旷工论处。
7、消极怠工(因个人原因未完成当班生产工作任务70%)的,按旷工论处。
8、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休假的,按旷工论处。
9、请假未获批准休假的,按旷工论处。
10、休假期满无故不到岗的,按旷工论处。
11、弄虚作假,骗请各类休假的,按旷工论处。
12、代打考勤的人及被考勤人,按旷工半天/人次论处。
(二)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工作时间内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3、聊天、打牌、玩游戏。
14、长时间打接与工作无关电话。
15、串岗、脱岗、私自请人顶岗。
16、外出办私事(含外出吃饭)。
17、干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三)不遵守公司生产工作秩序,扰乱正常生产工作秩序
18、吵架、打架、斗殴。
19、围观、起哄。20、酗酒闹事。
21、组织、参与罢工、聚众闹事。
22、无理取闹、纠缠、威胁、打击报复公司领导、相关工作人员。
23、其他扰乱正常生产工作秩序行为。
(四)不遵守公司厂门(厂区)出入制度,扰乱正常出入秩序
24、无工作证、车辆出入证,强行进出厂门(厂区)。
25、无公物出厂证明,强行携带公物出厂门(厂区)。
26、翻越公司院墙、厂门进出厂区。
27、执勤人员私自放行无关人员进出厂门(厂区)。
28、携带未成年人、宠物进出厂门(厂区)。
29、不服从管理人员管理,故意刁难、谩骂、侮辱、殴打管理人员。30、其他违反公司厂门(厂区)出入制度行为。
(五)不遵守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违反公司质量、安全、卫生、工艺、保密、财经等规章制度
31、违章指挥、冒险作业。
32、违反操作规程作业。
33、泄露工作机密、公司机密。
34、违反财务制度、财经纪律行为。
35、其他违反公司安全生产制度行为。
(六)从事兼职、第二职业
36、在工作时间内,从事第二职业。
37、利用非工作时间,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公司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
(七)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
38、无正当理由,拒绝公司管理人员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
39、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公司对其进行的薪资、岗位、职务调整。40、其他不服从公司工作安排行为。
(八)不遵守职业纪律,徇私舞弊、贪赃枉法
41、利用工作、职务之便,为己或他人谋取私利。
42、贪污、行贿、受贿。
43、其他不遵守职业纪律、徇私舞弊、贪赃枉法行为。
(九)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失职,渎职
44、弄虚作假、虚报瞒报,获取不正当利益或逃避责任。
45、滥用职权,不作为,损害公司利益行为。
46、其他失职、渎职行为。
(十)不遵守法律法规,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7、拘留。
48、劳动教养。
49、被人民检察院免于起诉。50、被人民法院免于刑事处分。
51、被依法判刑。
52、被依法追究其他法律责任。
(十一)其他违反公司劳动纪律行为
53、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
54、侵占、盗窃公司财物。
55、利用网络、公众媒体,恶意损害公司形象、声誉。
56、其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
二、违反劳动纪律处罚种类
对违反公司劳动纪律行为的,按照“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根据违反行为的情节轻重、影响程度、损失大小、改正态度等因素,选用或并处下列处罚:
(一)口头警告,由相关管理人员当面提出警告,责令改正。
(二)通报批评,在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
(三)绩效扣分,在员工绩效考核中体现。
(四)经济处罚,由相关工作人员开具缴费通知,并知会财务部,由财务部门在其当月工资中扣除。
(五)经济赔偿,由相关职能部门开具缴费通知,并知会财务部,由财务部门在其当月工资中扣除。
(六)追回非法所得,由相关职能部门开具缴费通知,并知会财务部,由财务部门在其当月工资中扣除。
(七)工资降级,由公司相关领导提出工资降级意见,财务部办理工资降级手续。
(八)岗位(职务)调整,由公司相关领导提出岗位(职务)调整意见,综合办办理岗位(职务)调整手续。
(九)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相关领导将处罚决定、证据材料提交综合部,由综合办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由相关职能部门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违反劳动纪律处罚标准
(一)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较轻、影响较小、损失较小(2000元以内)、改正态度较好的,属于一般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视具体情况处以口头警告或通报批评,并处绩效扣分、经济处罚,有经济损失的,经济赔偿,有非法所得的,追回非法所得。
1、月内累计迟到、早退2次以内的:处以口头警告,并处绩效扣分10分/次、经济处罚20元/次。
2、旷工的,处以通报批评,并处绩效扣分20分/天、经济处罚100元/天,不计发当天工资。
3、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干与工作无关事情的,处以口头警告,并处绩效扣分10-40分/次、经济处罚20-200元/次。
4、不遵守公司生产工作秩序,扰乱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的,处以通报批评,并处绩效扣分10-40分/次、经济处罚50-500元/次。
5、不遵守公司厂门(厂区)出入制度,扰乱正常出入秩序的,处以通报批评,并处绩效扣分10-40分/次、经济处罚50-500元/次。
6、不遵守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违反公司质量、安全、卫生、工艺、保密、财经等规章制度的,处以通报批评,并处绩效扣分10-40分/次、经济处罚100-2000元/次。
7、从事兼职、第二职业的,处以通报批评,并处绩效扣分10-40分/次、经济处罚100-2000元/次。
8、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处以通报批评,并处绩效扣分10-40分/次、经济处罚50-500元/次。
9、不遵守职业纪律,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的,处以通报批评,并处绩效扣分10-40分/次、经济处罚100-2000元/次。
10、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失职,渎职的,处以通报批评,并处绩效扣分10-40分/次、经济处罚100-2000元/次。
11、其他违反公司劳动纪律行为的,处以通报批评,并处绩效扣分10-40分/次、经济处罚20-500元/次。
(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较重、影响较大、损失较大(2000元以上5000元以内)、拒不改正(含第2次违反)的,属于不胜任现岗位工作行为,处以工资降级或岗位(职务)调整,有经济损失的,经济赔偿,有非法所得的',追回非法所得。
1、月内累计迟到、早退5次以内的。
2、连续旷工3天以内,年内累计旷工6天以内的。
3、其他违纪违规行为,情节较重、影响较大、损失较大、拒不改正的。
(三)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影响很大、损失重大(5000元以上)、态度恶劣的,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处以解除劳动合同,并处绩效扣分(当月绩效清零),有经济损失的,经济赔偿,有非法所得的,追回非法所得,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月内累计迟到、早退5次以上,年内累计迟到、早退15次以上的。
2、连续旷工3天以上,年内累计旷工6天以上的。
3、被拘留。
4、被劳动教养。
5、被人民检察院免于起诉。
6、被人民法院免于刑事处分。
7、被依法判刑。
8、其他违纪违规行为,情节严重、影响很大、损失重大、态度恶劣的。
四、本细则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的,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附二:
员工休假管理实施细则
一、法定节假日
公司员工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但根据生产工作任务需要的,应服从公司生产工作安排。
二、病假
(一)请病假基本条件
员工患病、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确需停工治疗。
(二)病假待遇
1、员工停工治疗期间,保留工作岗位1个月,享受公司福利。
2、法定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包含在医疗期内。
(四)请病假手续
1、门诊病假
(1)请门诊病休假,员工本人应按规定填写《员工休假申请表》,出具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病历诊断、医药费发票、医生建议等资料,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属实后,交公司综合办备案后休假。
(2)员工提供的病历诊断、医药费发票、医生建议,应完整、真实,并附医疗机构名称、地址、医生姓名、联系电话备查(下同)。
(3)公司综合办应严格审核员工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对员工弄虚作假的,按旷工论处。
(4)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是指重庆市医保中心指定的、具有医保定点资格的医疗机构,不含药店及内设门诊。
(5)门诊病假每次不得超过1天,超过1天的,应重新请假。
2、住院病假
(1)住院治疗的,员工本人应按规定填写《员工休假申请表》,并持住院医疗机构的住院病历、医药费、出院证、医保报销发票等资料,经公司综合办审核后备案。
(2)公司综合办应严格审核连续休病假10天以上的员工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如果病情不属实的,按旷工论处。
(3)住院休假,每次不超过1个月;超过1个月的,应重新请假。
三、生育假
(一)请生育假基本条件
1、女员工符合政策生育或终止妊娠的,可依法享受产假。
(二)产假休假天数
1、产假
(1)女职工生育产假为60天。
(2)法定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包含在产假期内。
(三)生育假待遇
1、休产假的,停发工资,保留工作岗位,享受公司福利。
(四)请生育假手续
1、请生育假的,员工本人应按规定填写《员工休假申请表》,并出具结婚证、生育服务证、生育证明、手术证明、病历等资料,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交综合办备案后休假。
2、在产假期内,员工本人应持身份证(代为申领的,提交申领人身份证和委托书以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生育服务证、病历、医疗费用收据等资料,到所在地的医保中心结算生育生活津贴。
四、婚假
(一)享受婚假的基本条件
员工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可享受婚假。
(二)婚假天数
1、员工婚假3天;晚婚(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初婚)4天。
2、法定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包含在婚假期内。
(三)请婚假手续
请婚假的,员工本人应按规定填写《员工休假申请表》,并出具结婚证,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交公司综合办备案后休假。
五、丧假
(一)享受丧假基本条件
员工配偶、父母、子女、岳父母、公婆等亲属丧亡的,可享受丧假。
(二)丧假天数
1、丧假3天。
2、法定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包含在丧假期内。
(三)请丧假手续
员工请丧假的,应按规定填写《员工休假申请表》,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交公司综合办备案后休假。
六、事假
(一)请事假基本条件
1、员工确因个人事务,需利用工作时间及时处理的,经批准同意的,可休事假。
(二)事假审批权限 1、1天以内的事假,由公司分管领导审批。2、1天以上的事假,由公司分管副总审批。
3、原则上事假每次不超过2天,月内累计不超过5天,年内累计不超过10天。
(三)请事假手续
请事假的,员工本人应按规定填写《员工休假申请表》,分别按审批权限报批,经审批同意的,交综合办备案后休假。
(四)事假其他规定
员工休事假,月内累计5天以上,年内累计10天以上的,属于不胜任现岗位工作情形,公司可依法调整岗位(职务)。
七、工伤假
(一)享受工伤假基本条件
员工因工负伤,确需停工治疗或离岗休养的,可依法享受工伤假。
(二)工伤假有关规定
按照国家《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八、休假有关规定
(一)公司禁止下列违反休假制度行为,违反的,按旷工论处。
1、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休假的;
2、请假未获批准,休假的;
3、休假期满,无正当理由不归的;
4、休假期满,不按规定履行销假手续的;
5、弄虚作假,骗请各类休假的;
6、其他违反休假制度的。
(二)公司分管工作人员应严格履行审核、审批、备案、调查、处理职责,禁止失职、渎职行为,违反的,按《劳动纪律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员工休假,本人应按规定办理请假、销假手续;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委托亲属或同事代办,但应提交书面委托书,并将有关情况告知所在单位。
附三:
员工考勤管理实施细则
一、员工考勤方式
根据公司生产工作实际,员工考勤实行打卡考勤和人工考勤相结合的方式。
(一)纳入公司打卡考勤的人员,应实行打卡考勤。
(二)暂无法实行考勤机打卡考勤的人员,应向综合部备案后,实行人工考勤。
二、打卡考勤规则
(一)员工本人应按公司规定作息时间、班次,在指定考勤机处打卡考勤,每天打卡两次(上班下班各一次)。
(二)其他非正常作息时间的,应按公司临时安排的作息时间打卡考勤。
(三)员工上下班时间,以考勤机记录的时间为准。
三、特殊情况处理规定
(一)根据生产、工作特点,需合理确定和调整作息时间的员工,应先由综合办备案。
(二)因工作需要,外出办差无法正常打卡考勤的,应向直接上级报告,并报公司综合办书面备案。
(三)员工休假的,应按公司规定履行请假、销假手续,并报综合办书面备案。
(四)因考勤机出现故障,不能正常打卡的,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由综合办负责报修。
四、特殊人员考勤管理规定
(一)公司所有员工,考勤卡由公司综合办负责办理;考勤结果由综合办负责处理。
(二)实习生,不办理考勤卡,实习期间考勤由分管领导人工考勤;考勤结果由综合办负责处理。
(三)借调人员,借调期限超过10天的,考勤由所在工作公司负责处理。
五、考勤管理职责分工规定
(一)综合办
1、负责公司考勤制度的制定和解释;
2、负责指导、监督、考核各部室、车间的考勤工作;
3、负责公司员工考勤结果的处理;
4、负责组织、参与处理考勤工作的重大事宜;
5、负责本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台帐建立和管理;
6、负责每月10日前汇总公司员工上月考勤报表并公布;
7、负责公司考勤系统的日常维护。
六、违反考勤制度行为处理规定
(一)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打卡考勤的,根据《劳动纪律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分别按迟到、早退、旷工论处。
(二)代打卡处罚规定:
1、代打卡人,应打卡人按旷工半天/人次论处。
2、公司领导授权或批准代打卡的,对责任领导处以通报批评,经济处罚100-2000元/人次。
3、忘记打卡的,应提交书面说明,提供证人、证物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公司综合办备案;同时对当事人提出警告,责令改正。
(三)擅自更改、损坏考勤记录的,按《劳动纪律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处理。
(四)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的,按《劳动纪律管理实施细则》有关失职、渎职条款处理。
(五)其他违反考勤制度的,按本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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