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7-05-07 编辑:凌伟安

  一、临时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为使临时人员的雇用及管理有所遵循特依人事管理规则第二条规定订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员申请?
  
  各部门有临时性工作(期间在三个月以内),须雇用临时人员从事时,应填具“人员增补申请书”注明工作内容、期间等呈经理核准外,送人事部门凭以招雇。 ?
  
  第三条雇用限制?
  
  (一)年未满16岁者不得雇用。?
  
  (二)经管财物、有价证券、仓储、销售及会计(除物品搬运、整理及报表抄写工作外)等重要工作不得雇用。
  
  (三)雇用期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四条雇用?
  
  (一)人事部门招雇临时人员,应填“临时人员雇用核定表”呈经理核准后雇用。?
  
  (二)临时人员到工时,人事部门应填“雇用资料表”一份留存备用。
  
  第五条投保?
  
  在厂区工作的临时人员应由人事部门办理劳保投保后,始得入厂工作。
  
  第六条管理?
  
  (一)临时人员于工作期间可请公伤假、公假、事、病假以及婚、丧假,其请假期间除公伤假外均不发给工资
  
  (二)临时人员的考勤、出差比照编制内助理员办理。
  
  第七条终止雇用?
  
  临时人员于工作期间如有不能胜任工作,违反人事管理规则第十四、三十六条规定,事、病假及旷职全月合计超过4天以上,或工作期满,雇用部门应予终止雇用,经终止雇用的临时人员应填具“离职申请”(通知)单”(其离职应办理手续由各公司订定)经主管科长核签后连同胸章送人事部门凭以结发工资。
  
  第八条延长雇用?
  
  临时人员雇用期满,如因工作未完成,必须继续雇用时,应由雇用部门重填“人员增补申请书”叙明理由呈公司总经理核准后始得雇用,并将核准的增补申请书一份报总管理处总经理室备查。
  
  第九条实施与修改?
  
  本办法经经营决策委员会通过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二、员工身份保证金处理办法(A)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就职时,除应办理员工保证书投保信用保险外,另应依本办法缴存身份保证金。
  
  第二条员工应缴存的身份保证金,其金额如下:?
  
  (一)总经理、副总经理:10万元整。?
  
  (二)第一、二阶职员:6万元整。?
  
  (三)第三阶职员:4万元整。?
  
  (四)第四阶职员:3万元整。?
  
  (五)其余正式任用职员:2万元整。?
  
  (六)服务员:1万元整。
  
  第三条身份保证金一时难以缴足者,依下列的规定,由其每月薪津扣存(扣存金额至10元单位,四舍五入),累积至前条规定金额为止。?
  
  (一)第四职阶以上员工,每月按其固定薪金总额扣存4%。?
  
  (二)第五职阶以下员工,每月按其固定薪金总额扣存3%。
  
  第四条员工身份保证金的利息,按国家银行核定的储蓄部放款利息计算。其计息日订为每年12月20日统一办理。未满100元的零数不予计息。
  
  第五条员工在职期间,其身份保证金不得发还。但为购买本公司股票经董事会批准者,得于等值金额发还购买,惟其所购股票应寄存总公司,充为身份保证金。
  
  第六条身份保证金及前条规定所购股票,不得赠与、转让、或抵押。
  
  第七条员工如有违反法令或本公司规章或其他弊情,致本公司蒙受损害时,除依法追诉外,其身份保证金及依第五条提存的股票,悉数充为赔偿金。
  
  第八条员工离职时,其身份保证金及提存的股票,须自离职日起逾满六个月,经本公司查明确无未了事情或亏短公款后始得发还。
  
  第九条员工身份保证金不能一时缴足者,按月于发薪日扣存,其保管及运用,均由本公司负责办理。
  
  第十条本办法经董事长核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三、员工身份保证金处理办法(B)
  
  第一条本办法依据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第三十条及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订定。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就职时,应依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的规定缴存身份保证金。身份保证金一时难以缴足者就其未缴部分按下列的规定逐月扣存:?
  
  (一)四阶以上职员:每个月按其薪津(包括一切津贴及薪资所得税的金额)扣存1%。?
  
  (二)其余员工:每个月按其薪津(包括一切津贴及薪资所得税的金额)扣存4%。
  
  第三条员工身份保证金的利息按银行一般信用贷款利率复利计付,但未满100元的奇零数不计付利息。
   
  第四条员工身份保证金的发还、抵充,悉依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的规定办理。
   
  第五条员工身份保证金于发薪日扣存,其保管的运用均由本公司负责办理。
  
  第六条本办法经董事会通过施行,修改时亦同。
  
  四、员工缴存印鉴卡规定
  
  (一)凡本公司员工已于到职时应缴存印鉴卡三份经呈核后分存总务科、会计科及各该单位主管保管。?
  
  (二)员工于处理公务或支领款项时,均应使用与已缴存印鉴卡上的同一印章,不得使用其他印章。?
  
  (三)会计科及各该单位主管,应负责核对各员工所使用印章是否相符。?
  
  (四)员工因印鉴遗失或其他原因申请更换时,均应另填盖新印鉴卡三份,经呈核后连同原印鉴卡分存总务科、会计科及各该单位主管保管。?
  
  (五)员工于调职时原单位主管应将该员印鉴卡移交新单位主管保管。?
  
  (六)员工于离职生效日期起,即为印鉴停止使用日期。?
  
  (七)员工的印鉴得登记两颗,限正楷正方形及扁形各一颗。正方形的大小规格为一平方厘米,扁形直0.4厘米,横一厘米,姓名横列。?
  
  (八)本规则经呈奉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五、员工守则(A)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均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准时上下班,对所担负的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二)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
  
  (三)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秘密。?
  
  (四)爱护本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五)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
  
  (六)保持公司信誉,不作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行为。?
  
  (七)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八)不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业。?
  
  (九)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
  
  (十)严谨操守,不得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士或行号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因过失或故意使公司遭受损害时,应负赔偿责任。
  
  第三条本公司工作时间,每周为42小时,星期天及纪念日均休假。业务部门如因采用轮班制,无法于星期天休息者,可每七天给予一天的休息,视为例假。
  
  第四条管理部门的每日上、下班时间,可依季节的变化事先制定,公告实行。业务部门每日工作时间,应视业务需要,制定为一班制,或多班轮值制。如采用昼夜轮班制,所有班次,必须一星期调整一次。
  
  第五条上、下班应亲自签到或打卡,不得委托他人代签或代打,如有代签或代打情况发生,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第六条员工应严格按要求出勤。
  
  第七条本公司每日工作时间订为7小时,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关规定延长工作时间至10小时,所延长时数为加班。?
  
  除前项规定外,因天灾事变,季节关系,依照政策有关规定,仍可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日总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其延长之总时间,每月不得超过46小时。其加班费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每日下班后及例假日,员工应服从安排值日值宿。
  
  第九条员工请假,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病假——因病须治疗或休养者可请病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可以未请事假及特别休假抵充逾期仍未痊愈的天数,即予停薪留职,但以一年为限。?
  
  (二)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14天,可以特别休假抵充。
  
  (三)婚假——本人结婚,可请婚假八天。?
  
  (四)丧假——祖父母、父母或配偶丧亡者,可请丧假8天,外祖父母或配偶的承重祖父母、父母或子女丧亡者,可请丧假6天。?
  
  (五)产假——女性从事人员分娩,可请产假八星期(假期中的星期例假均并入计算)。怀孕三个月至七个月而流产者,给假四星期,七个月以上流产者,给假六星期,未满三个月流产者,给假一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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