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管理的考核细则

发布时间:2017-01-25 编辑:ZMR

  1、自实行10分考核后,连续两次被扣满10分和在工作中由于责任心不强造成重大失误的,给予辞退处理。

  2、不按时接班,在5分钟之内扣1分;在十分钟之内扣2分;超过二十分钟作旷工半天处理扣3分;超过四十分钟,作旷工一天处理扣5分、中途脱岗等处理。

  3、不按制度交接班、交班手续不清,包括:值班记录、室内外卫生、钱物清点、注意事项。接班者可拒绝接班,当班者视情节扣1-5分,违规接班者与交班者同罚。

  4、在当班时,仪容不整扣1分,出勤不出力扣1-3分,病区有事不及时处理扣1-2分,搬弄事非、影响团结的扣2-5分,对出院物资不查验放行的扣1-3分。

  5、对工作中表现良好、工作积极主动的,将给予适当的奖励。

  凡不遵守以上规定者除扣分外将按有关规定予以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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