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厂服管理制度
一、厂服管理目的
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公众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工作时间着装及仪表要求
1、所有员工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着装,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工作时间须注意仪容仪表,穿着整洁、得体、大方。
3、厂服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现象。
4、工作时间必须佩戴公司统一发放的厂牌。
三、厂服的使用及发放
1、办理正式入职手续的员工,一周后由主管到行政部领取当季厂服。
2、厂服配发期间为两年,自配发日算起,如遇到工作原因发生意外损坏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换发时,由本人填写申请表,写明情况,经人事部核实后,准予提前换发。厂服配发到期不能继续使用的,由本人填写申请表,经人事部核实后换发。换发时交旧。
3、如因个人原因,造成厂服丢失、失窃或未到期破损,须按要求提前换发,由本人补缴相应的费用(批发价)。
4、员工离职时,按以下相关规定收取一定费用(从离职当月工资内扣除):
(1)入职未满半年离职者,收取厂服成本的100%费用;
(2)入职半年以上一年以下离职者,收取厂服成本的50%费用。
(3)入职一年以上离职者,免收厂服费用。
四、厂服穿着要求
(1)桔红夏服:在车间里上班的人员穿着。穿着时所有衣扣、衣袋扣、带扣扣上,保持整洁,不得污脏损坏。允许在天气较热时解开最上方一个衣扣。不得卷裤腿。
(2)黑色冬服:在车间或办公室里上班的人员穿着,要求穿着时拉链要拉上,允许最上方扣子不扣,拉链必须拉至与NDC水平位置以上,下方扣子必须扣上。裤子穿着整齐,内衣扎入裤内,不得外露于上衣下摆之外。保持整洁。
(3)浅红短袖:办公室人员穿着。穿着时允许最上方扣子不扣,其它扣子扣上,上衣下摆必须扎入裤内,裤子允许穿着暗色便裤。保持整洁,不得污脏。
(4)女空姐夏服:办公室女同事穿着。要求整齐、清洁、挺括、大方。不得着便裤、便裙。
(5)西装:要求整齐、清洁、挺括、大方。平时允许不扎领带,不扣上衣扣,但衣袋盖要盖上,保持上衣平整、裤线笔挺,衣裤不起皱,内衣扎入裤内,不得外露于上衣下摆之外。
(6)鞋子:要求穿着劳保鞋或黑色或棕色皮鞋,鞋带系紧。
(7)客服人员工服:(未发放之前按以上要求执行)
(8)办公室人员星期六允许着便装。但男士严禁穿短裤,女士严禁穿超短裙,高腰、低领衣服。
(9)5-10月份着夏服,10-5月份着冬服。季节交换时,如5月份、10月份允许自选夏服或冬服,但不得冬夏装混穿(如上身着夏装,下身着冬装)。
五、处罚措施
(1)下列情形未按要求穿着厂服的,处罚10-20元/次。
1、上班时间着便衣的;
2、上班时间冬夏装混穿的(如上身着夏装,下身着冬装);
3、上班时间厂服、便服混穿的(如上身着厂服,下身着便装);
4、擅自改变厂服的式样的;
5、随意丢弃厂服,影响公司形象的;
6、在厂服上乱写乱画或印染其它图案的。
7、其它严重违反穿着规定的情形。
(2)下列情形未按要求穿着厂服的,处罚5-10元/次。
1、衣扣不按规定扣上的;
2、上班时间卷袖、裤腿的;
3、衣领不整或较脏的;
4、内衣不按规定扎入裤内外露于上衣下摆的;
5、厂服较脏或有异味的;
6、厂服有损不及时修补的。
7、将衣服放在肩上或披在身上的。
8、穿拖鞋、布鞋、凉鞋上班或参加早会的。
9、鞋带松了,未及时系上的。
10、其它违反穿着规定的情形。
六、遵守注意事项
1、员工临时穿着厂服在公司外或进出公司门口更要注意维护公司形象,保持衣着整洁;
2、员工对配发的厂服有保管、修补的责任;
3、应尽量减少厂服在非工作时间的损耗;
4、员工不得擅自改变厂服的式样;
5、员工不得擅自转借厂服;
6、厂服应保持整洁,如有污损,员工应自费进行清洗或修补;
7、行政部负责对以上行为进行不定期抽查,对不按规定着装者,每发现1次予以扣款处罚,并计入当月绩效考核;
8、班组长和主管有指导与监督员工穿用厂服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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