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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扣三倍工资不是留人的办法

发布时间:2017-03-26编辑:weian

  报载,xxxx有限公司在春节前夕发出通知,除公司规定放假的7天外,工人春节前后请假将扣三倍工资。据称,公司作出这一无奈决定,都是被订单和“用工荒”逼出来的。

  企业订单多,形势好,对老板来说是获利的最好时机,但是生产任务再重,怕员工跳槽“流失”,也不能是扣三倍工资的理由。从法律层面讲,员工春节前后请假扣三倍工资明显违背劳动法规。再从情理层面讲,企业用如此“高压”的土政策,极容易引起员工的反感。从这一事例不难看出,企业要留住人,关键在于“留心”,靠的是感情留人,待遇留人。

  和谐劳动关系取决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都正确对待自己的权利与义务。现实中,确有不少企业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春节前后请假扣三倍工资”,这被称为“史上最雷人放假通知”,不仅为国家法律所不容,也为社会各界所诟病,遭到舆论谴责是必然的。

  从这一“史上最雷人放假通知”所暴露的问题看,应该通过舆论宣传、示范效应等全方位的努力,形成尊重劳动的主流价值导向和社会风尚。作为企业也要学会换位思考,设身处地为员工想一想,给员工充分的职业发展空间,让员工对自己的薪酬福利感到满意,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全身心地投身到企业的建设中来。

  退一步说,企业要避免因为员工请假影响企业生产,完全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规范员工的违约行为。如果劳动合同把劳资双方的权利义务写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员工即使想随意请假、跳槽,也要掂量一下自己违约责任的成本。所以企业应当表现出尊重的态度和积极的诚意,而不是任意违背法律条文的“灵活”,视法律于不顾,胡乱自搞一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