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况下,一个员工有了四次迟到后的谈话一般不会出现第五次迟到的情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员工管理相关文章,希望能帮到大家。
前不久,参加了由中国劳动社会保障部法律部门组织的“员工关系疑难问题处理和企业多元化用工实战操作高级研讨会”,可以说收获颇大。两位资深管理人员兼法律顾问,用大量事实向参加学习培训的学员讲述了企业用工中存在的种种违规行为和用工风险,同时也向我们展示了员工在处理劳资纠纷方面法律意识日益不断加强的现实,这些都是作为HR管理面临的新难题和新课题。
无论是企业对员工在管理上的违规,还是员工在企业中的违约,每一个细节,每一个看起来微不足道的操作流程,都会埋下日后劳资纠纷的隐患,尤其对那些不“守规”的企业面临的风险更大,比如:
(1)、不注意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
(2)、不给员工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3)、不给员工按照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
(4)、劳务用工中不签订劳动合同;
(5)、劳务派遣员工中合同到期后不进行及时续签等等;
这一系列问题无疑都是企业自己给自己埋下的定时炸弹,一旦爆炸,后果将是十分可怕的。因此,规范企业用工,把一切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除了要求我们企业领导要重视员工问题外,作为我们每一位做HR的人员都必须在日常的工作中注意细节问题的处理,任何一个疏忽,都有可能引发劳资“地震”。
员工管理就像一场婚姻:员工寻找工作称之为“谈恋爱”,员工入职工作称之为“热恋和磨合期”,用工双方发生劳资纠纷称之为“感情破裂”,员工离职走人称之为“离婚”。所以处理和管理企业用工和员工关系,就像处理和经历一场“婚姻”,搞不好就会走上“法庭”。
员工关系面临的风险目前在民企、私企、外企看起来比较大,处理的难度也很棘手,但是事实上国企存在的“隐形风险”比民企、私企、外企任何一个性质的企业都大,国企面临的劳资纠纷处理成本比其它企业也更高,就像这次讲课的两位老师说的话:国企是法律规定的她都不执行,法律规定不让做的她都敢做。最近几年出现的国企员工和企业打官司,而90%的国企都败诉这个事实可以看出,国企面临的“劳资风险”是多么的可怕。
以往国企领导自认为在自己公司的员工手捧“铁饭碗”,享受着自己给的“优厚福利”,一般不会“反水”和“叛变”,但是那是60后70后人的思维和做法,对于80后90后这些新型员工来说可能就不再是这个“规律”了,对于那些有能力“炒国企鱿鱼”的人来说也已经不灵验了,如果国企领导意识不到这个问题,那么将会为此付出高昂的HR管理“成本”。不要试图总幻想着国企员工不会炒国企老板的鱿鱼,国企劳务工都不敢“反水”,但是请记住“多行不义必自毙”这句话的真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