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做好扬尘治理工作的协调会议纪要

时间:2020-11-18 13:19:24 会议纪要 我要投稿

关于进一步做好扬尘治理有关工作的协调会议纪要

  20XX年4月22日,副区长涂XX就进一步做好扬尘治理有关工作召开协调会议,区政府办、区城管局、公安分局、区建设局、区国土局、区房管局、区交通局、区环保局、新都电视台有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关于进一步做好扬尘治理有关工作的协调会议纪要

  会议传达了市扬尘治理工作有关会议精神,要求各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六进六严”(进一步落实明确责任人,严防死守;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严格执法;进一步明确规范要求,严格纪律;进一步落实问责制,严格逗硬;进一步强化监管其它扬尘源,严格规范;进一步落实工作制度,严格考评)工作要求,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原则,全力以赴、攻坚克难、横向到底、纵向到边,采取坚决果断措施,落实扬尘治理目标任务,切实有效遏制扬尘污染。

  会议议定了如下事项:

  一、区城管局负责全区扬尘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考核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建筑渣土处置、运渣车管理工作,并会同区规划局和有关镇(街道)提出建筑渣土堆场选址方案;会同公安分局对运渣车辆在运输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实施处罚;会同区目督办、区级媒体加大督查和曝光力度,每月对各镇(街道)、各园区和各牵头部门扬尘治理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对考核排名靠后的2个单位予以通报并在区级媒体公布,对考核排名靠后的3个工地,从重处罚并在区级媒体公布;会同区监察局、区目督办对所管辖范围(区域)扬尘污染治理成效差,未完成扬尘治理目标任务,对全区扬尘污染治理工作造成重大影响,同类问题督办两次以上得不到整改,连续两次考核排名靠后的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人,按照《关于开展扬尘治理工作专项行政效能监察的通知》规定,实施行政效能监察和责任追究。

  二、区建设局负责全区在建房屋工地和各镇(街道)规划区范围内、各园区市政工地、道路建设工地扬尘治理工作的.监管、督查、考核工作;严格查处使用无运渣证车辆以及运出工地时未按规范要求处理运渣车辆的建设工地业主。

  三、区交通局负责自身承担的建设项目、区交通局直管道路、各镇(街道)规划区范围之外道路建设工地和各园区之外道路建设工地扬尘治理工作的监管、督查、考核工作。

  四、公安分局负责查处施工工地外冒载、无证运输等违规渣土车辆及司机,并积极配合各有关部门开展扬尘治理工作。

  五、区房管局负责全区国有土地内拆迁工地扬尘治理工作的监管、督查、考核工作;区国土局牵头负责全区已征待供、待建工地和集体土地内拆迁工地扬尘治理工作的监管、督查、考核工作。

  六、区环保局负责组织环境监测站周边环境污染治理工作,确保20XX年我区顺利完成空气优良天数达到315天和空气污染指数与去年同比下降5个点的工作目标。

  七、各镇(街道)、各园区、新区指挥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照市、区扬尘治理工作要求和相关行业管理标准、规范,严格落实扬尘治理工作。大丰街道、三河街道、木兰镇负责在20XX年8月25日前完成所辖区域绕城路以内的裸土全覆盖、道路全硬化、绿化带提挡降土、树池全覆盖、沙石(堆)场全部关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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