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毕业生办理流程:
前置条件:
与成都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毕业后,即可把户口留在成都(有房产者可以将户口上在房产上,无房产者则挂靠在人才中心)
办理联系函所需资料:
资料名称 办理地点 备注 办结时间
《就业协议书》( 《三方协议》 ) 学校 盖公章并返回就业办
《成都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申请表》 电子表格下载 一式三份,加盖公章,返回就业办一份。 当即办理
《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学校 将各项资料准备完整,交至人才中心办理联系函。
《户口迁移证》 学校
《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学校
《身份证》复印件
注:因各种原因,学校已办理好派遣手续,且不改派的,需等户口迁至派遣地后,再通过人才引进方式将户口迁移至成都。
上户
所需资料:
联系函、入户申请表(下载)、户口迁移证、报到证/未落户证明、毕业证、身份证(各项资料需原件及复印件)
注: ① 自己或父母在成都有房产者,可以将户口直接落于房产处。
② 在成都暂无自有房产者,则将户口挂靠与人才中心集体户。
三、 人才引进办理流程
档案接收函(当即办理)
办理地址: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准备资料:
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联系函(当即办理)
办理地址: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准备资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
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调(流)动人员登记表》(网上下载)两份加公章
户口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集体户
持联系函,入户申请表、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安局办理
四、 其他
个别特殊情况,需要个案办理
在成都有房产后,上户手续由员工自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