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户口补登、补录-从未登记常住户口的人员申报户口登记 | 事项编号: | ||
办事分类: | 身份户籍 | 绿色通道: | ||
领域分类: | 户籍办理 | 所属主题: | ||
办事指南 | ||||
转报单位:对16周岁以上从未申报过常住户口的无户口人员补登户口的,须逐级上报市级公安机关审批 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管理条例》 湖南省常住人口登记操作办法湘公通[2008]46号 法定期限:由县级公安机关审批的,自受理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办结(户口登记机关6个工作日内上报,县级公安机关4个工作日内审批,户口登记机关2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转调查情形除外 承诺期限: 由县级公安机关审批的,自受理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办结(户口登记机关6个工作日内上报,县级公安机关4个工作日内审批,户口登记机关2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转调查情形除外 许可条件: 3周岁以上从未申报过常住户口的无户口人员(未满3周岁的从未登记常住户口的人员申报户口登记,按“出生登记”规定办理)。 工作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9:00---12:00; 下午 :1:00---5:00。 提交材料信息: 本人或监护人书面申请、出生证明材料、居委会(村委会)证明、社区或责任民警与补录人员见面谈话的调查意见(年满16周岁的公民须提交近期标准证件照片2张)。
|
||||
在线咨询: | https://www.changsha.gov.cn/zmhd/zxts/ | |||
在线办理: | / | 办件查询: | / | |
公开责任部门: | 长沙市公安局 | 受理机构: | 市公安局 |
长沙从未登记常住户口的人员申报户口登记办事指南
时间:2017-11-18
我要投稿
上一篇:广东省换领居民身份证、补领居民身份证办事指南
下一篇:申领广东省居住证须知
最新推荐
热门推荐
- 全国户口户籍查询
- 籍贯是出生地还是户口所在地
- 个人户口查询
- 户口性质怎么填写
- 新生儿上户口新政策
- 2016年最新北京入户口新政策
- 户口迁移委托书范本
- 迁户口需要什么证件
- 户口性质分类
- 子女投靠父母迁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