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养婴儿如何上户口

时间:2017-12-23 户口 我要投稿

  抱养孩子如何上户口

  收养孩子的程序

  (一)收养人

  1、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

  2、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证件和材料:

  (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其中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

  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证明;

  (2)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收养继子女的,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结婚证明

  收养孩子必须符合《收养法》的规定的收养条件。即第六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年满三十五周岁。”

  你如果符合以上的全部条件,就可以收养孩子。

  但送养方也是有条件的,即第五条:“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社会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你只能从符合以上条件单位或个人手中收养。

  并且,被送养的孩子也是要符合法定条件的,即第四条:“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以上条件都符合了,可以到民政部门办理收养手续,就可以给孩子上户口了。

  但要注意的是,该法第十八条规定:“送养人不得以送养子女为理由违反计划生育的规定再生育子女。” 如果你明知是收养的超生的孩子,有故意为其隐瞒超生事实的,会与超生者共同受到处罚的。当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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