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5日,苏州市政府面向社会公开征求《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法》及计分标准修改意见。拟对苏州流动人口施行积分管理。
该管理办法如确定施行,则苏州市的户口迁入条件就是获得相关积分,苏州市公安部门会按照申请入户的流动人口积分情况进行排序,批准入户。
需要注意的是,《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指出,苏州市人民政府根据公共资源的实际情况,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流动人口迁入本市户籍(以下称“入户指标数”)。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会同市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拟定当年的入户指标数,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于每年11月底前统一向社会公布。
《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所称积分管理,是指通过设置积分指标体系,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根据其个人情况、诚信记录、实际贡献和社会融合度等转化为相应的分值,积分达到一定分值的,可以享受相应的户籍准入、子女入学、子女参加居民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入医)等公共服务待遇。
苏州积分入户的办理需要经过两个步骤:一是,申请纳入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第二,纳入成功后,可根据积分情况申请入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