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办理户口本需要材料:
1、 国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
2、 学历(学位)认定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3、 个人收入证明原件(用人单位出具)
4、 申请人个调税税单复印件(验原件,由税务局出具)
5、 居民户口薄或所在派出所的户籍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6、 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7、 住所证明:购房:产权证或售房预售合同复印件(验原件)租房:租房合同(盖有中介公司公章)复印件(验原件)或租赁许可证复印件(验原件)借住:亲属户主同意借住的证明信原件(写明亲属关系),亲属户口薄及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8、 健康证明原件(本市二级及以上医院出具,有效期内)
9、 劳动聘用合同。(有一年有效期)
在上海市就业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1、持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暂(居)住证,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在就业地连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出入境证件,包括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各类签注、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及各类签注(包括首次申请、换补发证件、证件失效重新申请及证件加注)。
2、等院校在读的非本市户籍大学生,可持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就读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等,办理上述各类出入境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