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由应届毕业生网PQ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出来的2016届毕业生办理户口须知,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1、根据属地公安机关要求,户口迁移证去向原则上需与报到证去向一致。2016年6月8日前通过就业中心审核确认毕业去向的,并符合统一代办要求的。将由学校统一代办,预计6月20日发放。未符合统一代办要求的,取得迁移证后有更改意向的,需在取得相关材料(报到证或毕业证书)之后自行办理,属地公安机关可自行办理的开始时间预计为7月1日左右。
2、升学本校研究生、外校研究生的在就业指导中心方案中并符合要求的将统一代办,未符合要求的拿到录取通知书后自行办理。(升学本校研究生开学后须再次办理落户鼓楼校区手续。我校本科生户口在仙林校区,研究生户口在鼓楼校区)。
3、研究生支教团、助理辅导员户口在学校存留一年,在此期间不用办理相关手续,这一年期间户口保留在仙林校区,在拿到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后自行来我处办理户口迁出仙林并落户鼓楼等相关手续。
4、国防生已根据选培办名单统一记录,待入伍后自行办理销户后续,销户需先取得所在部队的入伍销户材料。
注:
(1)为保证统一代办迁移证过程中的时效性与准确性,2016 届毕业生一切日常户口事务,如护照、签证、身份证、公证、驾照等相关事宜已暂停办理。
(2)不符合统一代办要求的情况通常有:常住人口登记表未归还、报到证去向为北京,上海,广州、此类都需自行.办理迁出。
(3)原则上不提供已毕业学生的户口方面服务,只代为保管,毕业后请尽快自行选择迁回原籍或者挂靠相应人才市场。
自行办理
1、初次办理:迁移至工作单位或人才市场请携带报到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升学请携带录取通知书原件、复印件、身份证;迁回原籍(原籍指的是家庭地址并非人才市场)请携带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保证书(格式见附件1)、身份证前往保卫处楼101户政室办理。
2、迁移证改派:请根据自身情况参照初次办理时所需材料及迁移证原件前往仙林仙林派出所办理。
3、迁移证遣失:携带迁往地址公安机关开具的未落户证明、身份证、登报的遗失声明前往仙林派出所办理。
4、常住人口登记表遗失:填写常住人口登记表补办申请(格式见附件1)并加盖院系公章,前往保卫处楼101户政室办理。
注:
委托他人代办除以上材料请提供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给被委托人。
附件1
保 证 书
本人xxx,毕业于南京大学xx级xx学院,身份证号码为:xxxxxxxxxxxxxxxxxx。现因xxxxx,需将户口迁回原籍:xx省xx市xxxxxxx。因户档分离产生的一切后果,本人自负。
姓名:xxxx
日期:xxxx
委 托 书
本人xxx,南京大学xx级xx学院,学号为xxxxxxxxx。身份证号码为:xxxxxxxxxxxxxxxxxx。因xxxx原因无法赶回南京大学办理户口迁移证,现委托xxx代为办理。办理过程中如产生不良后果,本人自负。
委托人:xxx
被委托人:xxx
日期:xxx
常住人口登记表补办申请
本人xxx,南京大学xx级xx学院,学号为xxxxxxxxx。身份证号码为:xxxxxxxxxxxxxxxxxx。不慎将常驻人口登记表遗失。
现申请补办,望批准!
申请人:xxx
日期: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