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居住证办理指南

时间:2017-11-10 户口办理 我要投稿

  东莞的居住证该怎么办理呢,下面YJBYS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东莞居住证的办理指南,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办理对象

  符合本省引进人才专业需求,通过柔性流动来本省工作或者创业,不愿意改变其户籍、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籍、台湾地区籍(以下简称港、澳、台籍)、国籍的人员和不愿意放弃外国永久(长期)居留权的留学人员

  办理条件

  1、办理条件

  (1)符合本省引进人才专业需求;

  (2)具有中国境内大学、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或者其他国家知名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和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具有技师资格及以上的特殊技能;

  (3)具有从事五年以上应聘职位要求的本专业工作资历,掌握所要承担工作范围内的知识和技能,并能正确实施技术指导,胜任本职工作;

  (4)遵守国家和本省的法律法规以及应聘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没有犯罪记录。

  办理材料

  (1)《广东省居住证申请表》一式3份;

  (2)本人的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者业绩证明材料;

  (3)有效的身份证明;

  (4)在本省的住所证明;

  (5)婚姻状况公证书;

  (6)本省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状况证明;

  (7)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申领人,还应当提交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

  (8)已经在本省创业的申领人,还应当提交投资或者经营业绩的相关证明;

  (9)已经入境的境外申领人,还应当提供合法的入境证明;

  (10)已经持有《外国专家证》或者《港、澳、台专家证》的人员,免交上述(2)至(5)项材料,凭《外国专家证》或者《港、澳、台专家证》和第(6)项材料申领《居住证》。

  办理流程

  人事行政部门在受理申请材料时,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当场审核《申请表》和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场登记受理《申请表》、婚姻状况公证书、健康证明原件和相关材料复印件,退回相关材料原件,并发给《〈广东省居住证〉申请材料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凭据》(以下简称《受理凭据》);对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受理,申请材料全部退回申请人,并发给不予受理凭据,写明理由。

  申领人凭签注的《申请表》,到地级以上市公安部门办理领取《居住证》的相关手续。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可延长1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20个工作日,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可延长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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