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的注销户口的该怎么办理呢,下面YJBYS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南京注销户口的办理指南,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办理条件
具有南京市区、县常住户口的居民为本人或其家属、监护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办理注销户口。
办理材料
1、注销死亡人员户口
(1)死亡证明
死亡证明包括:医疗机构开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居民死亡确认书》或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乡镇卫生院出具的《居民死亡推断书》或家属申请、社区(村委会、单位)出具的死亡证明;有其中一样即可。
(2)死亡人员《居民户口簿》
(3)死亡人员《居民身份证》
2、注销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死亡人员户口
(1)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
(2)死亡人员《居民户口簿》
(3)死亡人员《居民身份证》
3、服兵役注销户口
(1)入伍通知书
(2)入伍人员《居民户口簿》
(3)入伍人员《居民身份证》
4、出国出境定居或加入外国籍注销户口
(1)《居民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
(3)《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4)定居证(或移民纸)或《注销户口通知书》
办理地点
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玄武、鼓楼、原秦淮区居民在公安分局户政受理中心)
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理。